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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翻譯協會(GTA)和廣州科技翻譯協會(GSTTA)是中國翻譯協會的團體會員,主管單位是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

廣州譯協成立於1982年3月13日,是新中國後成立的首家翻譯[1]協會。廣州譯協雲集廣州地區翻譯界的精英,以及部分國內外翻譯專家、教授,擁有會員1800餘人。他們中有一大批獲得高級職稱的資深教授學者、翻譯家、出版界知名人士。

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廣州翻譯協會。英文譯名:Guangzhou Translators Association (簡稱 GTA)。

第二條 本會是廣州地區翻譯領域企事業單位及個人自願結成的學術性、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2],是中國翻譯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三條 本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其宗旨是開展翻譯研究和學術交流;促進翻譯人才培養和翻譯隊伍的建設;進行行業指導,參與行業管理;維護翻譯工作者的合法權益;開展與國內外同類組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及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廣州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會址:廣州市童心路西勝街42號(郵編:510091)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和業務範圍:

(一) 團結本地區翻譯工作者及熱心於翻譯工作的人士,加強翻譯界之間的聯繫與合作,繁榮本地區的翻譯事業。

(二) 開展本地區和與兄弟省市翻譯團體的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翻譯事業的發展。

(三) 成立培訓中心,舉辦各語種培訓班、學習班,努力提高會員的翻譯水平。

(四) 接受有關部門委託,對涉外政策和技術資金引進等問題提供翻譯諮詢意見。

(五) 提供各類翻譯服務。

(六) 編輯出版有關學術交流資料、書刊。

(七) 在上級有關外事部門的批准下,發展與港、澳、台同胞、海外華僑翻譯團體和工作者的學術交流和友好聯繫。

(八) 保障會員進行學術活動的正當權益,向有關部門反映翻譯工作者的意見和呼聲,注意積極培養年輕翻譯工作者,為翻譯工作者舉辦各種有益活動。

(九) 積極參與翻譯市場的調研和整頓,營造廣州中心城市的良好外語環境,提高整體翻譯水平。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凡擁護本會章程、願意加入本會的相關機構和個人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一) 個人會員指具有助理翻譯職稱或持有三級以上翻譯專業資格證書的翻譯工作者;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職務,並能熟練地進行本專業翻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雖無專業技術職稱,但具有較高的翻譯能力和外語水平,並有一定的譯着或作公開發表者;熱心和支持本會工作的領導幹部。

(二) 團體會員指從事與翻譯相關的業務或支持翻譯事業的機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第八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由理事會授權的機構審查通過並頒發會員證書。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的章程

(二) 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 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五) 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相關信息

(七) 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學術活動。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三年無故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