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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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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洗染行業協會於2005年12月28日經廣東省民政廳登記註冊成立,具備一級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是由廣東省內洗染服務、設備、原料、包材輔料等各類企業、事業機構聯合組成的社會團體[1]。協會旨在協助政府規範管理洗染行業,為促進廣東省洗染行業健康發展、保障會員合法經營利益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服務。

協會綜述

協會是企業與政府之間溝通的橋樑和紐帶,促進會員之間、會員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和合作,向政府反映會員的意願和要求,協助解決會員在經營發展中遇到的各種困難,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並為會員舉辦各種研討會、展銷會、人才培訓和交流聯誼等活動。

協會為在廣東行政區域範圍內發展經營的國內外洗染相關企業、投資機構等提供各項真誠的服務,為促進廣東洗染行業的經濟繁榮和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協會宗旨:

倡導科學洗染、和諧洗染、綠色洗染理念,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洗染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整合優化洗染行業資源,倡導洗染先進文化,推動洗染產業發展,提供行業服務,規範行業行為,保障公平競爭,維護行業權益,實現行業自律,提高行業水平,增強行業競爭力,促進行業發展,發揮洗染行業對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積極推動作用。

業務範圍:

(一)推動會員企業遵守憲法[2]、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開展行業管理,通過建章立制規範行業經營行為,倡導會員誠信自律經營;

(三)開展諮詢服務,指導會員的經營,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開展培訓服務,採取多種形式為行業培訓各類專業人員,在上級有關部門授權下,做好業務技術考核評定技術職稱等工作;

(五)開展交流及展覽、展示活動,加強行業間在經營、技術方面的交流合作;

(六)開展行業基礎資料的調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向政府部門提出制訂行業規劃和決定政策的參考依據,辦理政府部門授權委託的各項事宜;

(七)發展與國內外相關民間組織的聯繫,推動本國與外國經濟技術合作和友好往來;

(八)組織發展行業的公益事業。

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中文名稱:廣東省洗染行業協會

英文名稱:

縮寫英文: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由廣東省洗染行業的非公有制經濟為主並包含其它經濟成份的企業單位自願組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會員企業服務,維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推動洗染行業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廣東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的監督管理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行政區域範圍。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一)推動會員企業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二)開展行業管理,通過建章立制規範行業經營行為,倡導會員誠信自律經營;

(三)開展諮詢服務,指導會員的經營,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開展培訓服務,採取多種形式為行業培訓各類專業人員,在上級有關部門授權下,做好業務技術考核評定技術職稱等工作;

(五)開展交流及展覽、展示活動,加強行業間在經營、技術方面的交流合作

(六)開展行業基礎資料的調查、收集和整理工作,向政府部門提出制訂行業規劃和決定政策的參考依據,辦理政府部門授權委託的各項事宜;

(七)發展與國內外相關民間組織的聯繫,推動本國與外國經濟技術合作和友好往來;

(八)組織發展行業的公益事業。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行業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洗染企業或與本行業相關聯的企業,經申請獲批准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一)會長單位每屆繳納會費20000元;

(二)副會長單位每屆繳納會費8000元;

(三)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3000元;

(四)一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800元。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行業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行業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不遵守本行業協會章程,將由本行業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