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東省城市建築學會成立於2013年12月23日,註冊地位於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1088號南園居C棟首層自編1號鋪,法定代表人[1]為趙新彤。經營範圍包括理論研究、經驗學術交流、講座培訓、諮詢服務、技術服務、刊物出版、承接政府職能轉移。
組織體系
代表大會
最高權力機構
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學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執行機構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該會開展日常工作,並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該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其執行;
(十)決定獎勵和表彰活動;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活動。
機構設置
據2021年4月學會官網顯示,學會[2]理事會設立一個秘書處、法律事務部、政策研究部、信息傳媒部、會員管理部、行業培訓部,學會下設二級組織十九家,包括一個直屬分會、十八個學術/專業委員會。
分會:信息化與智能建造分會
學術委員會:學術工作委員會、組織工作委員會、教育與實踐工作委員會、諮詢工作委員會、編輯工作委員會、科普工作委員會、競賽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
專業學術委員會:建築設計學術委員會、BIM專業委員會、CIM專業委員會、裝配式建築學術委員會、生態人居學術委員會、工程建設學術委員會、古建築學術委員會、室內空間學術委員會、建築幕牆學術委員會、運維管理專業委員會。
參考文獻
- ↑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三者都有什麼區別? ,搜狐,2019-07-10
- ↑ 申請成立學會的條件及程序,豆丁網,20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