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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工程處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山西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工程處是經省編委會晉編[1978 ]26號文件批准成立的單位,隸屬於山西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主營民用住宅及工業廠房建築、線路、水暖管道、電器及通用設備安裝,土方工程。兼營:房屋裝修、維修。

目錄

經濟性質

國有經濟,現有職工200餘人,其中高中級工程技術人員[1]60餘人,各類管理人員35人,註冊資金657餘萬元。擁有各類施工機械、試驗檢測設備88餘台(套),有適應各類建築工程施工的技術裝備和施工體系的檢測手段。我處下設綜合施工一隊、綜合施工二隊和工程管理科、質量安全技術科等八個科室。

主要工作

從成立到今,我處主要是為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系統及省直機關服務。完成主要工程項目有新建王村、平陽路住宅區兩個,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省科干局、省殘聯宿舍樓9300平方米;太原洗滌劑廠廢水處理項目、磷肥廠複合肥車間15米跨度,框架結構1500平方米;省古建築研究所住宅樓2000平方米;山西飯店餐廳、會議室改擴建跨度21米建築面積2200平方米;省地方志辦公樓3700平方米,宿舍樓2700平方米;晉祠賓館宿舍樓4300平方米;山西飯店宿舍樓3600平方米;陽泉蔭營煤礦16號、19號住宅樓8000平方米;管理局迎澤酒樓框架結構建築面積3690平方米以及處辦公樓7500平方米;晉祠賓館1—9號樓的維修、改造、擴建工程任務30000平方米等等。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晉發[2009)13號),山西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如下。

一、組織實施國家關於機關事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機關事務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省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定省直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定省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後勤服務單位業務工作。

四、負責省級重要國內公務接待的服務工作,承辦全省有關大型會議、重要活動的保障服務。

五、負責編制、審報省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基本建設計劃、規劃、投資分配;組織實施部分基建項目。

六、負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地產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行政辦公用房建設項目審核、計劃編制、建設監管;負責辦公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負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

七、負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定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集中住宅區的建設和物業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積金[2]、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機構調整、撤銷、合併後財產管理的相關工作和房地產管理工作。

九、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省直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機關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

十、負責山西省行政辦公中心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