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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都縣圖書館

寧都縣圖書館1944年設立寧都縣縣圖書館,1985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圖書館正式向社會公眾開放。1997年12月,寧都縣圖書館為了適應圖書事業的發展,自籌資金興建一棟建築面積1618.7平方米(集職工宿舍、辦公)的六層鋼混結構的綜合大樓。館內設有外借室、報刊室、少兒室、資料室、電子閱覽室、多功能報告廳等8個服務窗口,擁有閱覽座位130個,書庫面積36平方米。2013年10月全國「縣以上公共圖書館第五次評估定級」中被文化部評定為「三級圖書館」。

目錄

基本介紹

寧都縣圖書館始建於1978年,為「國家三級圖書館」,是集文獻收藏、信息諮詢、社會教育、學術研究[1]於一體的公益性現代化公共圖書館。目前,現有館藏文獻資源總量達到7萬餘冊,其中珍藏線裝古籍2263冊,擁有紙質圖書和紙質期刊合訂本6萬餘冊,電子圖書和電子期刊5千餘冊。

寧都縣圖書館始終堅持「讀者至上,服務第一」的宗旨,採用「以讀者需求為中心」的服務模式,設立了9個服務窗口,閱覽坐席200餘個,擁有32台電腦的電子閱覽室和多媒體閱覽室,建設了數字圖書館,開通了圖書館微信公共服務平台,加入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供讀者網上學習;全面實施免費開放,建立了自動化集成管理系統,全面推行「藏、借、閱、咨一體化的開放服務管理模式,目前,我館持證讀者2萬餘人,年流通量10萬餘人次,書刊流通4萬餘冊,

寧都縣圖書館是我縣文化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門,是展示我縣文鄉詩國的重要載體。我館將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不斷完善服務設施,提高服務質量,向數字化圖書館邁進,為廣大讀者提供更加優美的「文化大餐」。

展廳展館

寧都縣圖書館屬全額撥款的二級單位,現有人員編制11人,館舍面積近1800㎡,開設有外借、報刊、少兒借閱、電子閱覽、資料查詢、讀者視聽、古籍收藏、地方文獻[2]和盲人閱讀共9個服務窗口。

實用信息

開放時間

周一業務學習加內務整理;

周二至周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節假日正常開放

地址

寧都縣梅江鎮小東門76號(縣委黨校院內)

辦證指南

(一)申辦方式:持二代身份證到我館的自助辦證機辦理讀者證,每位讀者僅能辦理一個證。

(二)使用功能

押金:100元;

使用範圍:1、可在本館各閱覽室閱覽;2、可外借中文普通圖書

(三)讀者證掛失及退證辦法:

1. 讀者證如不慎遺失,應立即到辦證處辦理掛失;

2. 退辦讀者證時需先還清所借圖書、交清所欠費用,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前來辦理,退還押金,註銷讀者證。

文明公約

1、進館閱覽不需任何證件。

2、請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圖書館規章制度、愛護圖書、做文明讀者。

3、請自覺保持館內安靜、整潔,進館後,手機等有聲設備靜機或關閉,並在閱覽區外接打電話。

4、閱覽時,請注意舉止文雅。

5、請勿吸煙,勿亂丟紙屑和垃圾

6、讀者可自行取閱書刊。圖書每次限取一冊,報刊每次限取一種,閱後請放回原位或指定位置。

7、請愛護圖書館公共財物和書刊資料,不要在書刊中折頁、勾劃或作其他標記,不要亂寫亂畫,不要對書刊剪割、挖洞、撕頁等。如有以上情況,將按《讀者違章處理辦法》辦理。

8、攜圖書離館,請按規定辦理外藉手續。

9、請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若有疑難問題,請向本館工作人員諮詢。

借閱制度

文獻借閱規則

一、讀者證押金100元。每次可借普通圖書和雜誌共4冊,借期為30天。普通圖書到期前可續借1次;雜誌現刊當月不外借,過刊不提供續借。以上文獻超過規定借期均按每冊每天0.10元計算滯納金。

二、續借方式:(一)電話續借:0797--6832980;手機號碼:15079784335;(二)前往服務台辦理。

文獻賠償規定

本館所藏文獻均為供社會使用的國家財產,為確保國家財產的安全和讀者的利益,讀者在借閱過程中應倍加愛護,監督並制止各類破壞現象。如有遺失、污損、撕剪,必須按規定賠償。

逾期、損壞及遺失處理:

(一)請按期歸還文獻。逾期歸還每冊/件每天收取0.10元滯納金,最高限額為10元每冊/件。

(二)污損文獻指塗劃、圈批點、摺疊、剪裁、描拓、撕畫等。污損情況較輕不影響閱讀,由工作人員視損壞情況酌情核定賠償金額;污損情況嚴重,影響內容的完整性,文獻無法修補,按遺失處理。

(三)請妥善保管借出文獻。如有遺失,須按規定賠償:遺失普通文獻按原價10-50倍賠償,遺失整套文獻的任一分冊按遺失文獻的10-50倍賠償,讀者可自購相同版次的文獻歸還本館並交納每冊10元文獻加工費。遺失文獻累計達5冊將被停外借文獻權限180天。

(四)繳費方式 :讀者持讀者證在服務台繳納現金。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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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