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寧波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是寧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寧波市機構改革方案》,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1]。
主要職責
(一)在法定權限內組織起草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文件,組織擬訂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和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行業數字化、標準化建設。
(四)參與和組織實施宣傳文化系統人才工程,負責制定旅遊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推進旅遊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文化廣電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文化、廣播電視、文物和旅遊行政審批工作。指導、監督區縣(市)文化廣電旅遊機構的行政審批工作。
(六)指導文化和旅遊重大項目建設,指導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2]。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推進全市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八)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和保護。指導和推進全域旅遊工作。指導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及旅遊新業態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旅遊景區和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利用、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九)制定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指導推動文化和旅遊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廣電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握正確導向,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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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寧波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掛牌成立 張愛琴任黨組書記、局長 ,搜狐,2019-01-09
- ↑ 寧波市文化廣電旅遊局2019年工作要點,寧波市政府網, 201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