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人事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機構職能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寧波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發〔2001〕54號),設置寧波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是主管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增加的職能
1、負責市直有關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有關審核工作。
2、負責人才流動中介組織的管理工作。
3、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的綜合管理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垂直管理機構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
(二)劃出的職能
1、將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及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職能交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將市老齡工作的職能交給市民政局。
(三)轉變的職能
1、取消黨政幹部、專業技術人員及其家屬「農轉非」,外地退休幹部來我市易地安置,畢業生落戶和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增人計劃的審批職能。
2、將公務員轉任、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的審核工作交由市級機關各部門承擔。
3、將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交由市各主管部門和縣(市)區承擔。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人事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關於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2],負責全市人事工作的宏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制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並組織實施;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人事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企業人事制度改革。
(二)負責研究制訂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和結構調整、工資分配政策;編報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計劃;負責全市人才資源的統計和分析;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
(三)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研究完善國家公務員各項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市直機關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的培訓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研究制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制度改革和各類專業技術資格的綜合管理;負責全市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專家的培養、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推行博士後工作站制度和進站博士後的綜合管理。
(五)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業單位人事工作宏觀管理辦法;負責對事業單位執行人事政策情況的監督;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利用工作,制定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政策;培育、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綜合管理全市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和人才流動中介組織;負責制訂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研究制定有關人員調配政策;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市直有關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有關審核工作;指導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承擔全市退休幹部的宏觀管理,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處級及以下退休幹部的管理;參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障的政策制訂和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並組織實施。
(八)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有關懲戒工作;負責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縣(市)、區的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項。
(九)負責全市轉業軍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制訂轉業軍官安置政策和安置、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的綜合管理工作。
(十)統一管理全市引進國外人才智力工作,歸口管理全市非教育系統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寧波人事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甬城概況 ,寧波市人民政府
-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全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