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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克拉荷馬市爆炸案
圖片來自sohu

俄克拉荷馬城爆炸案發生在1995年4月19日,是一起針對美國俄克拉荷馬城市中心艾爾弗雷德·P·默拉聯邦大樓發起的本土恐怖主義炸彈襲擊。這起爆炸案是2001年的九一一襲擊事件發生前,美國本土所遭受最為嚴重的恐怖主義襲擊事件,共計導致168人死亡,另有超過680人受傷,還令方圓16個街區的324幢建築物受損或被毀,86輛車遭燒毀或由衝擊波摧毀,震碎了附近258幢建築物的玻璃,共計造成至少價值6.52億美元的破壞。事件發生後,地方、州、聯邦和世界各地的機構都開展了大量的救援工作,全美各地都捐出大筆款項。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派出包含665名救援人員的11支城市搜索與救援任務組開展搜救和恢復工作。

爆炸發生僅90分鐘後,俄克拉荷馬州巡警攔下了駕駛無牌車輛的提摩太·占士·麥克維,並以涉嫌非法攜帶槍支將其逮捕。很快,法醫證據證實麥克維和特里·尼科爾斯與案件有關係,尼科爾斯隨即被捕,兩人都在幾天內受到起訴。偵察人員之後還確定邁克爾·福捷和洛里·福捷夫婦是案件的同謀。麥克維是一位曾參加過海灣戰爭的退伍軍人,對美國的民兵運動抱有同情,他把一輛租來的卡車裝滿炸藥後停在艾爾弗雷德·P·默拉聯邦大樓前,然後引爆了炸藥。特里·尼科爾斯是麥克維的同謀,他對炸彈的製備進行了協助。麥克維仇視聯邦政府,認為政府對1992年的紅寶石山脊事件和1993年的韋科慘案處理失當,他把自己的攻擊時間定在韋科慘案以多人死亡告終這天的兩周年紀念日(韋科慘案發生時麥克維人在現場,甚至有記者訪問他)。

官方對案件所進行的調查人稱「OKBOMB」,是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刑事調查案例。聯邦調查局探員進行了28,000次面談,收集了3.2噸證據,收集的各類資訊有近十億份。幾位炸彈襲擊者於1997年受到起訴並全部定罪,麥克維於2001年6月11日以注射執行死刑,尼科爾斯被判處無期徒刑。邁克爾(Michael Fortier)和洛里·福捷(Lori Fortier)夫婦作為污點證人出庭作證指控麥克維和尼科爾斯,其中邁克爾因未能警告聯邦政府獲刑12年,洛里則通過自己的證詞進行控辯交易得到豁免。

這起爆炸案促使聯邦政府通過了1996年《反恐怖主義及有效死刑法》,其中收緊了美國人身保護令的應用標準,還通過立法提高了對各地聯邦建築的安全性保護標準來防止今後的恐怖襲擊事件。2000年4月19日,俄克拉荷馬市國家紀念堂[1] 在原本的默拉聯邦大樓舊址落成,紀念爆炸案的受害者,爆炸發生後每年同一時間都會舉行紀念活動。

選擇目標

麥克維起初只打算摧毀一幢聯邦建築物,但之後他改變了主意,覺得爆炸中死的人越多,越能夠清晰明瞭地表達自己的立場。他對潛在攻擊目標的選擇標準是,其中至少要有三大聯邦執法機構的兩個:美國煙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聯邦調查局和美國緝毒局。他還把像美國特勤局美國法警之類的其他執法機構視為額外獎勵。

麥克維居住在亞利桑那州金曼,他先後考慮過密蘇里州、亞利桑那州、德克薩斯州阿肯色州的目標。麥克維在自己授權的傳記中表示,他希望把非政府人員的傷亡減少到最低水平,因此排除了位於阿肯色州小岩城高40層的大都會國家銀行大廈,因為那裡的一樓有家花店。1994年12月,麥克維和福捷前往俄克拉何馬城參觀了前者選定的目標:艾爾弗雷德·P·默拉聯邦大樓。該樓早在1983年10月就曾是白人至上主義組織主之聖約、劍及武裝(The Covenant, The Sword, and the Arm of the Lord)的目標,該組織創始人詹姆斯·埃里森(James Ellison)和理查德·斯內爾(Richard Snell)等人曾預謀在「該聯邦大樓前(停放)一輛小貨車或拖車,並用定時引爆的火箭彈將其炸毀」。之後斯內爾因謀殺兩人而被判死刑,這兩人與他的炸彈襲擊陰謀沒有任何關聯,最終他的上訴被法院駁回,死刑也在爆炸案發生的同一天執行。

艾爾弗雷德·P·默拉聯邦大樓高九層,建於1977年,以一位同名聯邦法官命名,大樓中有包括美國緝毒局、美國煙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社會保障局在內的14家聯邦機構,還有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的招募辦事處。麥克維選中這幢樓一來是因為其前方都是玻璃制的大門和落地窗,預計可以在炸彈的衝擊下粉碎,造成儘可能大的傷害,二來還因大樓臨近處是廣闊且開放式的停車場,可以吸收和消散爆炸的部分威力,保護附近那些非聯邦大樓內的人。此外,麥克維還認為大樓周邊的廣闊空間可以讓人拍照時更方便,這樣事件的宣傳效果也就更好。他計劃在1995年4月19日實施這場襲擊,這天既是韋科慘案兩周年,還是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戰役的220周年。

策劃

動機

中針對大衛教派的行動失當導致多人死亡告終作為自己犯下俄克拉荷馬城爆炸案的理由。]] 爆炸案的兩位主謀提摩太·占士·麥克維和特里·尼科爾斯於1988年在班寧堡接受美國陸軍基本訓練時相識。邁克爾·福捷是麥克維在軍中的室友。三人對生存主義有着共同的興趣。1992年,聯邦調查局與蘭迪·韋弗(Randy Weaver)之間的對峙以血案告終;1993年,聯邦調查局與大衛教派成員因一紙搜查令導致長達51天的僵持也以雙方火拚導致多達76人死亡劃上句點(當時並不確定是大衛教派成員還是美國煙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探員首先開火)。麥克維等人對此深感憤怒,認為聯邦政府處理失當。1993年3月,麥克維曾在雙方對峙期間到訪韋科當地,事情結束後又去了一趟。之後他決定透過炸毀一座聯邦大樓來表明自己的立場。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