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1]政府派出機構,行使政府職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協調、管理天安門地區的公安、 機關黨委的辦事機構。
機構介紹
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是管理天安門地區的公安、市容環境衛生、工商,物價、稅務等工作,統一規劃和協調管理天安門地區的商業、服務業、道路交通等事項。主要職責任務是:
(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保護以天安門城樓和天安門廣場為中心的國家重點文物。
(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在天安門地區的各種重大活動。
(三)配合外事部門搞好外事迎賓活動。
(四)加強對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社會秩序、市容環境衛生、綠化、商業網點、綜合治理和統一規劃管理。
(五)負責對駐天安門地區各單位有關工作的協調。
(六)負責統一安排和管理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各種集體活動。
負責事項
天安門城樓的主管部門主要負責:
1、天安門城樓的日常開放和管理;
2、協調管理天安門城樓的安全保衛工作;
3、協調管理天安門城樓古建築的保護工作;
4、天安門城樓及天安門院內整體環境的規劃與布置工作;
5、天安門藏畫的管理工作;
6、天安門城樓各種活動資料的收集歸檔。
遊覽天安門廣場須知
一、 講究文明禮貌。使用敬語,不口吐髒字;衣冠齊整,不袒胸露背;互諒互讓,不爭吵鬥毆。
二、 維護環境衛生。不隨地吐痰及口香糖,不隨地亂扔瓜果皮核,煙頭紙悄,食品包裝及其他包裝物,不隨地亂倒污水污物。
三、 愛護公共設施。不踩踏垃圾桶,不蹬爬華燈基座,不損壞旗杆、護欄、燈具、電器、電信設備和公益告示牌匾。
四、 愛護廣場綠地。不准進入綠地休息玩耍,不損壞綠地內的噴水設施,不攀折花草樹木。
五、 維護廣場秩序。不在廣場踢足球、滑旱冰,不從事無照經營活動,不攜帶凳子參加廣場升降旗儀式[2]。
六、 保護文物古蹟。不准在石質文物上亂寫、亂畫、刻劃、張貼宣傳材料。
七、 未經管理部門批准,各種機動車、自行車、人力三輪車不准進入和穿行中心廣場。
八、 希望廣大群眾自覺遵守上述規定,服從值勤人員和工作人員的指揮管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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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北京簡介 ,華夏經緯
- ↑ 天安門升降旗儀式七大變化 ,搜狐,201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