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遺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塔山遺址是浙江省象山縣境內的一處考古遺址,位于丹東街道塔山東南坡,面積3萬平方米。發掘顯示,遺址早期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屬於商周時期,主要遺存時間跨度從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500年。其中,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具備河姆渡文化和馬家浜文化[1]的特徵,中期與崧澤文化相近,晚期與良渚文化相近,商周時期文化形態則有馬橋文化的特徵。塔山遺址將學界對河姆渡文化分布的認知拓展到象山港,其體現的河姆渡文化和馬家浜文化融合的特徵在浙江省內較為罕見。2013年3月,塔山遺址被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發現與發掘
塔山遺址發現於1987年年底。當時,象山中學學生勵江一在塔山腳下一處工地旁發現帶花紋的陶片,這些碎陶片可以拼接成一個陶罐。隨後,勵江一的指導教師胡朝勝將此事報告給象山縣文管會辦公室。1988年1月28日,文管會工作人員在此發現新石器時代遺存,並定名為塔山遺址。1989年4月,寧波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對塔山遺址展開調查和試掘,發現遺址面積約15000平方米,同時確定遺址年代為新石器時代至商周時期。
1990年,由於計劃建設廣播電視差轉台,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對塔山遺址展開搶救性發掘。此次發掘從1990年9月進行至12月,發掘面積460平方米,發現灰坑、房址和柱洞。在發掘柱洞的同時,發現多座豎穴土坑墓,墓壙及屍骨保存較為完整,出土陶器和玉器等隨葬品。發掘成果於1991年公布,受到史學界和媒體的廣泛關注。1993年3月至6月,為進一步獲得遺址的信息,特別是墓葬群的信息,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塔山遺址進行了第二期發掘。此次發掘在第一期發掘基礎上向西、南方向擴大,發掘總面積250平方米,進一步揭示了墓葬的分布情況。
進入21世紀初,由於城市範圍擴大,遺址上方的塔山路亟待擴建。經過國家文物局批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於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對塔山遺址進行第三期發掘。此次發掘地點位於20世紀90年代發掘區西南80米,面積1000平方米,發掘遺蹟包括建築、墓葬、灰坑、水井等[2],出土文物除新石器時代陶器、玉器外,還出土商周青銅箭鏃、原始瓷等器物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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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良渚文化的前身—馬家浜文化與崧澤文化,360個人圖書館,2018-5-2
- ↑ 塔山遺址新發現,中國收藏網,200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