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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權威,外文名:Bible,Authority of the,基督教聖經術語。

《聖經[1]》是猶太教與基督教[2]的共同經典,出於希伯來文kethubhim,意為「文章」,後衍意為「經」;希臘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漢譯作「經」。

目錄

簡介

聖經的權威就是說聖經是神的話,是人應該信服和遵從的。西方文明現正經歷着嚴重的「權威危機」,波及之廣,不僅宗教信仰範圍,也不限於聖經;凡被目為權威者如家長權威、婚約權威、政治權威、學術權威、教會權威等等,無不受到質疑。而且,受到挑戰的還不僅是權威的化身,如聖經、教皇、政治領袖等,更是「權威」這一概念。故今天聖經的權威所遭遇的危機,正反映着現代文明的不肯定,誰有力量和權柄可以服眾呢?

對聖經權威的反叛

聖經的神是至高的創造主,祂的旨意和權威是要人絕對遵從的。自顯的神也是萬邦萬民的審判者,祂的權能是至高無上的。凡被造之物的權威和能力,都是神所頒授。神頒授的權力是一個屬天的委託,一個管家的職分,因此,受造者對自己手中權柄的使用,是負有道德責任的。在墮落的人類社會中,神期望政府推行公義,維持秩序。神也在家庭中,使夫妻、子女各有本位責任,上下有序,也有活潑的關係。神也在教會中定下權威的先後次序:耶穌基督是教會之首,先知和使徒是救贖啟示藉以傳揚的媒介等等。至於神所啟示的聖經,藉文字顯示神的最高旨意,是信仰和行為的準則,是基督在基督徒的生命里實施其權能的工具。今天,抗拒某些特殊的權威化身,已發展成抗拒一切超越和外在的權威。學術界對這種否定一切權威的傾向,頗起推波助瀾的作用。一些思想極端世俗的哲學家主張,關於神和超自然的觀念都是神話;他們認為惟有自然事件和自然過程才是終極的真理;又認為一切存在都是暫時的、變化的,一切信仰和理想都從屬一定的時代和文化,無一不是相對性的。因此,聖經的宗教也僅是文化現象之一,與其他文化現象並無二致。如此一來,聖經的屬天權威便被這些思想家完全摒棄,甚麼超越的啟示、永恆的真理、不變的誡命等,也都被他們一概詆為迷信。

極端的人文主義假人的「黃金時代」來臨為名,鼓吹人的自主和創作能力。他們認為人類是自己命運的主宰,其理想和價值全靠自我創造;又稱人類生存於漫無目的的宇宙之內,這宇宙也是因一次偶發事件而產生。所以,人類有充分的自由,對自然和歷史給予任何道德準則。根據這種觀點,主張屬天啟示的真理和價值,以及超越的原則,都是在壓制人性的自我成就,阻礙了個人的創作發展。因此,極端的世俗主義不僅抗拒那些專橫無道的權威,他們是向一切客觀權威宣戰,認為一切權威都規限了人類自立自主的精神。

凡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否定屬天權威,無視有關善惡是非的昭昭啟示,是一個古老的現象,並非獨見於當代人的所謂「黃金時代」。早在伊甸園,亞當、夏娃已違抗神的旨意,一心只要滿足私慾和私利。聖經稱這種抗命為罪,而非某些哲學家試圖以理性解釋為人類文明進化起始的哲理知識。

從嚴格的進化觀來看,現實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偶然的,是與時俱變的,那麼,人類在宇宙中自以為具有起決定作用的創造角色,是根據甚麼基礎呢?一個無目的的宇宙,焉能滿足個人的自我成就的需要呢?惟有聖經所載的創世、救世的真神,才能真正維護人類永恆和在宇宙中的尊嚴;人類道德上的忠貞和崇高的屬靈目標,都是神所賦予的。不過,聖經提出人的尊嚴要得到神的維護,必須作出個人的屬靈決定。聖經指出,人模擬動物超越,人類之尊貴(「比神微小一點」,詩八5),是由於神創造人類時,將神的形象賦予人,因此人有理性和道德。全人類因亞當的罪而墮落,聖經啟示神救贖更新的恩召,藉基督作人類的中保而成全。墮落的人類蒙神恩召,經歷聖靈的更新,領受耶穌基督的形象,並期盼在公義和稱人為義的神面前,得享永恆的結局。

其實,當代否定聖經信仰之說,並不是以邏輯推理為依據,來證明聖經的神論為假,卻只不過是一廂情願地對所謂人類「美好生活」,提出主觀的不同觀點。

聖經固然告誡人,必須時時刻刻向全能的神負責,但神也在宇宙間、歷史上和人的良心顯現祂的權能,使每一個人的內心都深切感受到永活神的彰顯(羅一18-20,二12-15);即使人排拒這「一般啟示」,卻不能完全消除對神最終審判的畏懼(羅一32)。

不過,聖經是神「特殊的啟示」,清晰地顯彰神的真實和權威,並指出人類靈性的叛逆。凡神的品格、神的旨意、人類存在的意義、屬靈境界的本質,以及神為各世代人類的計劃等等,聖經都有清晰的命題記錄,所有人都能夠明白。聖經以極為客觀的形式,宣示了神審判個人和國家的標準,以及人類道德靈性復興、與神和好的途經。

尊重聖經不僅對西方文明的源流走向,且對整個世界人類文明都有決定性的作用。清晰的屬天啟示,信仰創世、救世真神的至高權威的基礎,在於聖經關於神和神旨的記載的可靠性。現代自然主義對聖經權威大加非難,竭力攻訐聖經是神的話、是神的思想和旨意的屬天啟示之說。對聖經權威的攻擊,是關於啟示宗教的爭論,和現代對文明價值的爭論的風暴中心。

聖經本身的內證

聖經權威的主要前提,就是屬天啟示的清晰宣示,即神的旨意藉真理命題形式向人顯示。現代很多新派神學貶斥傳統福音派認為聖經真理是教義和靜態的主張。他們主張聖經權威是在人內心對神恩典的見證,從而使人產生信心和服從。如此一來,就否定了聖經的客觀性,也否定了聖經是宇宙性的真理。儘管這些新派神學家否認聖經是神所啟示,滿有權威的教導,他們卻分別支持與他們的見解一致的聖經片段。對福音派的正統信仰而言,如果神向先知、使徒的啟示是有意義和真實的話,必定不會以意義分歧的獨立概念形式頒布,而是以真理命題的形式頒布。命題是一個主題或句語,是構成一個合邏輯的清晰宣示最起碼的思想單元。舊約先知宣講的開場白:「耶和華如此說」,特別的引介即將宣示的真理命題。耶穌基督也有衪獨特的開場白:「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引介出一連串條理分明的語句,就是神真實的話或教。

聖經的權威在於它具有屬天的權威,經上記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根據該段經文,整本舊約(包括任何部分)都是神所默示的。雖然同樣的宣告沒有用在新約上,但也有清晰的指示。新約也有經文顯示新約與舊約有同等的權威。使徒保羅的著作被視為有特殊的地位(彼後三15、16)。提摩太前書五章18節以經上的話為名,一起引述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和路加福音十章7節(參林前九9)。再者,啟示錄也自稱是神所賜的(啟一1-3),並使用舊約所用「預言」一詞(啟二十二9、10、18)。使徒們並不區分他們所宣講或著述的教導,卻清楚表示他們宣告的信息是神的話(林前四1;林後五20;帖前二13)。

聖經無誤論

有人攻擊聖經的歷史和科學的可靠性,並追溯其教導是源於可能犯錯的人的創作,從而推翻聖經的權威。另一方面,極端保守的護教學者過分強調聖經權威的含義,不必要地使這教義蒙上陰影。有些保守的學者拒絕一切的歷史批判理論,認為都有損聖經的權威,並以贊同聖經無誤論與否,作為分辨「真」、「假」基督徒的根據。

只要人接受聖經是完全靈感的,即神在監督整個靈感的過程,那麼,聖經權威的教義無疑也意味聖經的內容無誤。若我們拒絕歷史批判的理論,基督教的信仰就很難作出聲明。這樣的聲明意味着要支持基督教的信仰,就必須訴諸非批判的歷史觀。高等評鑑學常以武斷的前提進行研究,得到殊不公正的結論;福音派必須以健全的批判理論響應,按照合理的前設,作出立論穩固的證言。

福音派基督徒應高舉聖經無誤為純正的神學信仰,因為這是與聖經的內證一致的。不過,無須貶抑對此不表贊同的人為信仰不純,甚或視他們為離經叛道。麥根是本世紀二十至三十年代一位傑出的福音派護道學者,是聖經無誤的忠實維護者。他曾為文提及聖經的完全靈感,「不僅遭到教內自由派的反對,且也為許多純正的基督教徒所不容……今日之教會有很多教徒……雖接受聖經的中心信息,但以為聖經之可信全在乎見證人之可信,而不相信見證人之成書有聖靈超然的引導。有人相信聖經中心思想正確,就是基督救贖工作的記載正確,但他們卻認為聖經也有不少謬誤。這些人不是自由派,他們也是基督徒,因為他們接受基督教所信奉的道為真道。」

這是麥根持平之論。然而,他本人始終不渝地堅信,整本聖經是「權威的基礎」。他認為無誤論可避免於說明教義和道德理念時,基礎搖擺不定。他強調對聖經採取「騎牆」觀,是絕對站不住腳的。現代派教徒僅尊耶穌基督為權威,而不承認聖經的權威;他們的觀點與耶穌基督的教導大相徑庭,因為耶穌基督對聖經極為尊崇。再者,欲全面解釋耶穌的生平和工作,就必須知道祂的受難、復活和在天上的事奉,而這些信息來自聖靈給使徒的默示。那些僅從耶穌於世上事奉時的教導,抽選一二合乎自己設想的片斷為尊者,是不合邏輯的做法。否認聖經的完全可靠,最後可能使人認為耶穌一生的目的,有別於聖經所明言:基督的受難和復活是神赦免罪人的依據。

姬比倫把歷史福音派對聖經權威的立場概括為:「聖經是神的默示,全然可靠,具有絕對權威。」聖經信實可靠和有絕對權威,因為它是神所默示的。路德宗神學家皮帕直接將聖經的權威性連於它的靈感,他說:「聖經的權威全在於它的本質,在於神的默示。」巴刻指出若對聖經的可靠性作出妥協,必同時對聖經的權威作出妥協。他認為:「肯定聖經的無誤和無謬,就是對如下兩點深信不疑:(1)聖經是源於神;(2)神是可信、可靠的。這個信仰的價值,就在于堅持了聖經權威的原則。若非絕對真實可靠的信條,就不是絕對權威。」巴刻又說明基督、使徒、早期教會一概認為舊約是絕對可靠和具有權威的,以加強其論據。新約既為舊約的應驗,其權威性並無稍減。耶穌基督把衪的權柄授予使徒,使他們教導眾人。因此,早期教會都接納使徒的教訓。聖經是神的啟示,實在遠超人有限的判言。

當前的挑戰

一些騎牆派學者在當前關於聖經權威性的討論中作出妥協,承認聖經的教導是有其文化的依憑。因此,使徒保羅某些論婦女的話,或論以色列人重返巴勒斯坦等見解,均被視為是當時拉比學說的反映而被撇棄;因為這些顯然是保羅受文化規限的狹隘見解。聖經的教導與猶太傳統教義在某些方面確有一致之處;但在猶太傳統被提升為超過聖經的誡律,甚至增刪或違背聖經,耶穌基督必予以嚴厲的批駁。保羅的教訓與根源於舊約的猶太教義偶合是不足為怪的;保羅也有對拉比教義作出尖銳的批評。

福音派的一貫主張認為,聖經作者在著述或教導時,並不以為他們的教訓是出於猶太傳統,而是來自神的默示;聖經作者宣告神的話時有聖靈的引導,因而能分辨傳統教義中何者為神所認可,何者為神所不容。對待猶太傳統教義的正確態度,應該視其中有反映先知啟示的成分,也有與先知啟示相悖的成分。若把「文化從屬」的原則引進聖經的內容,就很難確立客觀的標準,去分辨使徒教義中何者為權威之論、何者為非權威之論。即如保羅對同性戀的看法也可被視為文化偏見,他對階級制度的觀念,甚或對聖經權威的論調,都可同被視為文化偏見。

現在有些學者只提說聖經有「功能性」的權威,是一種內在改變生命的興奮劑。這說法否認了聖經命題概念性的權威。例如:巴爾特、布特曼、田立克、布里等對聖經權威的因素各執一詞,分歧極大,甚至相互矛盾。他們都離開了歷史福音派的觀點。歷史福音派的觀點(參華菲德:《聖經的靈感與權威》,1948)認為,聖經的權威全在於把神所啟示的真理顯明,成為信仰與道德的準繩。正如卡西於《現代神學對聖經的使用》一書所評:「功能性」的觀點排拒任何歧異觀點所作結論,只能將矛盾對立的觀點兼收並蓄。聖經的客觀權威被置於內在主觀的權威下,這內在權威滿有能力的改變一個信仰群體的生活。儘管此說宣稱並無歧視其他不同觀點,但事實上卻分明把堅持聖經客觀真理的傳統福音派觀點排除在外。需知聖經的教導無論是局部還是整體的,一旦被排除其真確可靠性,就再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去相信個人的生命應有任何轉變。一個人生活的轉變可依循不同的模式,甚或相反的模式;或時左時右的轉變;或是依循綜合非基督教、反基督教和聖經觀念的模式來轉變。

聖經權威的討論很難脫離聖經的合理真確及歷史可信性。但福音派認為聖經的權威是屬天的權威,不是一切真理和一切真確的宣言都可歸入這範疇。聖經有權威,因它是神的話。蒙揀選的先知和使徒見證神的真理藉靈感賜給他們;他們蒙神呼召時,有態度冷漠,甚至於敵視者(前者如傑里邁亞,後者如保羅)。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建立,是基於一個在歷史上的啟示和救贖;聖經並不罔顧歷史,而是主張一獨特的線性史觀,與古代任何宗教和哲學的見解迥異。

神話語的能力

聖經是世上印刷量最大、不同語言譯本最多、最多人閱讀的書。其深入人心,為無數人珍視,也是舉世無雙的。起初對聖經救贖之道毫不認識,或是反對其教導和屬靈要求的人,後來都從聖經領受智慧以及聖經應許的新生命和能力。從古至今,無論哪一代人,哪一民族,哪一地區,聖經的能力向所有的人都發出挑戰。凡愛慕聖經的人,因着聖經對未來盼望的保證,今生便滿有意義和力量,並且過往在罪中的生活因神的寬赦而獲得新生;他們蒙受這些賞賜,因他們視聖經為有絕對權威、神啟示的真道。福音派的基督徒認為,聖經是神的話,是借着受神的靈感動的先知和使徒,以真理命題的客觀形式頒賜給人的;而聖靈是透過神的話賜人信心的。

——Carl F. H. Henry

參:「聖經的默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