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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時期 |
中文名稱: 土地革命時期 時間: 1927年 農民達: 3萬多人 國家: 中國 |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937年7月),1927年8月初為中共中央起草《湖南運動大綱》,強調武裝奪取政權,實行土地革命。提出了在湘南開展武裝鬥爭的計劃。[1]
基本簡介
土地革命時期也稱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1937年)。中共領導下的反對國民黨反動統治的戰爭,至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變」、第二次國共合作、中國抗日民族土地革命時期統一戰線形成為其結束的標誌。
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黨在革命根據地開展打土豪、分田地、廢除封建剝削和債務,滿足農民土地要求的革命。
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根據地開展打土豪、分田地、廢除封建剝削和債務的土地革命,滿足了農民的土地要求。1931年春,毛澤東總結土地革命的經驗,制定出一條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線。那就是:依靠貧農、僱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這條路線,調動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證了土地革命的勝利。
土地革命使廣大貧雇家政治上翻了身,經濟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保證。為了保衛勝利果實,他們積極參軍參戰,努力發展生產。湘鄂贛革命根據地,僅半年之內,參加紅軍的翻身農民達3萬多人。鄂豫皖革命根據地的黃安七里坪的一個招兵站,一天就招收800名農民入伍。
內容
中國共產黨在革命根據地開展打土豪、分田地、廢除封建剝削和債務的土地革命,滿足了農民的土地要求。1931年春,毛澤東總結土地革命的經驗,制定出一條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線。那就是:依靠貧農、僱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這條路線,調動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證了土地革命的勝利。 為了保證土地革命的順利進行,縣、區、鄉各級都建立了土地委員會。分田的大體步驟是:
(一)調查土地和人口,劃分階級;
(二)發動群眾清理地主財產,焚毀田契、債約和帳簿,把牲畜、房屋分給貧雇家,現金和金銀器交公。
(三)丈量土地,進行分配,公開宣布分配方案,插標定界,標籤上寫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積。
意義
這是中共黨史上的一個關鍵時期,它經歷了從大革命的失敗到土地革命的興起,從紅軍第五次反「圍剿」的失敗到抗日戰爭的興起兩次歷史性轉變。期間,中國共產黨建立了12塊革命根據地。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起義有100多次,遍及14省140多縣(市),參加起義的工農群眾和革命士兵有數百萬人。這些起義,高舉土地革命和武裝鬥爭的旗幟,給國民黨反動派的屠殺政策以有力的回擊。起義保存下來的武裝成為中國工農紅軍的主要來源。
參考來源
- ↑ 土地革命時期的理論宣傳中國共產黨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