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由原開封市國家稅務局、開封市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開封市[1]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全面啟動。
機構簡介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成立後,承擔開封市範圍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將有效降低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促進便利辦稅。市內各縣、區新稅務機構也將逐步掛牌。
目前,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已經實現了聯合黨委組建到位、綜合部門集中辦公到位、一廳通辦先行到位、履行職責統一到位,在實現平穩過渡的同時,進一步優化了開封市辦稅服務工作。納稅人在綜合辦稅服務廳、網上辦稅系統可統一辦理所有稅收業務,12366納稅服務熱線同步實現涉稅業務「一鍵諮詢」,辦稅「兩頭跑」已經成為歷史。
主要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2],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稅收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有關工作還在進行中。
視頻
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開封簡介 ,開封網,2014-02-08
- ↑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令第362號 ,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