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糧食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呼和浩特市糧食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糧食工作的工作部門,也是市政府(呼政發[2004]56號)批准的糧食行政執法機構。
行政執法的主要依據是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1]、自治區《糧食流通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糧油流通、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全市糧油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油流通中長期規劃、總量計劃和動用市級儲備糧[2]油的建議。
(二)擬訂全市糧食流通體制和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現代糧油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推動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
(三)承擔全市糧油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市糧油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列入國家最低收購政策範圍及其他政策範圍糧油品種的建議,負責政策性糧油和當地駐軍糧油供應與管理。
(四)研究擬訂全市糧油流通和市級儲備糧油法規草案和有關政策並貫徹執行。
(五)負責全市糧油流通監督檢查,制訂糧油流通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油收購、儲存環節的糧油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擬訂糧食收購資格基本條件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及糧油市場體系建設,擬訂行業發展規劃和糧食收購市場准入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糧油流通科技進步和新技術推廣;研究擬訂全市糧油質量管理辦法和地方質量標準;負責相關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承擔市級儲備糧油行政管理責任,制訂市級儲備糧油調動和倉儲管理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市級儲備糧油和市級儲備糧油的規模、總體布局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國有糧油購銷企業倉庫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糧油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布局,確定設施建設投資項目並指導實施。
(九)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會工作,匯總和分析財務會計報表,負責部門預算;負責全市糧油流通的統計工作。
(十)承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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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2020最新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全文 ,就問法律,2020-02-05
- ↑ 中國如何為14億人儲備糧食?儲備糧到底夠吃多久? ,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