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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普賽人 |
文名稱: 吉卜賽人 外文名稱: Gypsies Romani people 別名: 羅姆人(Romani)、波希米亞人等 人口數量: 約 2000 萬 |
吉卜賽人(Gypsies),著名跨境民族。吉卜賽人是英國人的叫法,他們自稱為羅姆人(Romani),在吉卜賽語中"羅姆"的原意是"人"。
除此之外,法國人稱其為波希米亞人,西班牙人稱其為弗拉明戈人,俄羅斯人稱其為茨岡人,阿爾巴尼亞人稱他們為埃弗吉特人,希臘人稱他們為阿金加諾人,伊朗人稱他們為羅里人,斯里蘭卡人稱他們為艾昆塔卡人等等。[1]
吉普賽人(Gypsies)亦作Gipsy,吉普賽語稱羅姆人(Rom)。深色皮膚的高加索人,原住印度北部,現遍布世界各地,尤以歐洲為主。大多數吉普賽人講吉普賽語(Romany),一種與印度北部現代印歐語密切相關的語言;也講各居住國的主要語言。一般認為,吉普賽人經屢次遷徙,離開印度,11世紀到波斯,14世紀初到東南歐,15世紀到西歐。20世紀下半葉,吉普賽人的蹤跡已遍布北美和南美,併到達澳大利亞。吉普賽人自稱羅姆人("男人"之意),稱非吉普賽人為加傑人("外人"之意)。
吉普賽作為一個天生流浪的民族,內心有着很強的民族性格,他們拒絕其他文化與變化,保守着內心關於流浪的一些浪漫的嚮往和天生的特質。他們用流浪抒寫着一代一代的歷史,出生時是起點,死亡時是終點。他們中很多人在唾罵聲中生活,過着只有自己民族才能理解的日子。這種特殊的民族氣質造就了天性異稟的音樂。吉他,並不是一個人的自彈自唱;Bass,並不是用來演繹南歐陽光的爵士;手風琴,不是傾訴雪原的孤獨;歌聲不會表達更多的無奈與苦難;你聽到的永遠是一個整體演奏出來的音樂,不能缺少任何部分,每一個人都在用他們的熱情與瘋狂抒寫着他們的精神,一種屬于吉普賽民族的,特別的氣質。
全世界約有五百萬至一千萬羅姆人,其中大多數居住在歐洲。羅姆人主要聚居地有:巴爾幹半島、中歐、美國、前蘇聯加盟共和國。西歐、中東、北非也有羅姆人居住。羅姆人在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和美國的人口超過五十萬。斯洛伐克的羅姆人占總人口的約5%-6%,其比例在世界各國當中排名第一。
民族特性
生活方式
吉普賽人不事農桑,一般也不飼養食用牲畜,而是依靠城鎮和農村的居民謀生。傳統上,吉普賽人一向在城鎮和鄉村居民區周圍,尋求與其流浪生活相適應的生計。男人以販賣家畜、馴獸、補鍋(黑白鐵匠)和充當樂師為業。婦女從事卜卦、賣藥、行乞和表演等行業。獸醫學問世以前,很多農民依靠吉普賽的家畜商人指導牧群的養護管理。雖然現代吉普賽人仍四處流浪,但他們的生活也反映了外部世界的進步。他們乘坐帶有大篷的汽車、卡車和拖車旅行,以出售舊汽車和拖車代替了家畜販賣。不鏽鋼炊具的大量生產淘汰了補鍋業,一些城市吉普賽人成為汽車技工和修理工。流動馬戲團和娛樂場所為現代吉普賽人提供了工作機會,如馴獸師、小吃攤販和算命仙。
家庭結構
吉普賽人的典型家庭由夫婦、兒女和至少一個已婚兒子及其妻小組成。婚後,夫婦與男方父母住在一起,新娘要學會婆家的規矩。理想的情況是,兄長準備分居時,弟弟已準備結婚,將與新娘住在父母家中。男方父母付給女方父母聘禮,是吉普賽人婚姻的主要特點。吉普賽人維特薩(vitsa,宗族)的領導權要由最能體現吉普賽人理想的成年男子掌握,這種人善於運用智慧和力量安排婚姻和解決爭端,能為自己的女兒商定滿意的聘禮,而且能巧妙地與吉普賽人和加傑人做生意,認真遵守吉普賽的傳統。普遍流傳的"吉普賽王"這一故事性的想法無疑部分來自維特薩首領的形象。維特薩的領導權不一定世襲,優柔寡斷或失敗的首領會被更有能力的人取代,或者一個維特薩內的若干家庭拋棄原來的首領,加入另一個更有威信的宗族。
分布區域
歐洲和北美的某些城市有定居的吉普賽居民集團,他們遵守很多吉普賽習俗,從事傳統的吉普賽人的職業,講吉普賽語,但受當地語言很大影響。羅姆人把這些已經定居的吉普賽人稱為"辛特"人,認為他們已放棄了真正的吉普賽生活。"真正"吉普賽人按照他們在歐洲固定流動區的形成的先後,分成了幾個居民集團。在巴爾幹和中歐的,叫卡爾德拉什人(Kalderash),占全部歐洲和北美吉普賽人的大多數;流動在伊比利半島、北非和法國南部的叫吉塔諾人(Gitanos),在法國、亞爾薩斯和德國的,叫馬努什人(Manush);每一種人又以定居的地點進一步加以區分。由于吉普賽人的生活方式(逃避正式人口註冊和人口普查是其普遍特點)以及在社會和政治上長期受歧視,確切估計他們的人數相當困難。全世界的吉普賽人約為200∼300萬,20世紀晚期大部分仍住在歐洲,尤是中部和南部地區。
名稱起源
"吉普賽"一詞源於歐洲人對羅姆人起源的誤解,當時歐洲人誤以為羅姆人來自埃及,於是稱之為"埃及人",而"吉普賽"(Gypsy)是"埃及"(Egypt)的音變。
民族起源
羅姆人,為起源於印度北部,散居全世界的流浪民族。羅姆人與跟他們有密切關係的辛提人又合稱為吉卜賽人或吉普賽人。不過,大多數羅姆人都認為"吉卜賽人"這個名稱有歧視意義,所以不使用。歐洲亦有許多國家稱羅姆人為茨岡人。
羅姆人以其神秘的形象著稱,歷史上多從事占卜、歌舞等職業。但羅姆人在歷史上也遭受了歧視和迫害,納粹德國曾將羅姆人和猶太人一樣關進集中營進行屠殺,至今有許多人對羅姆人仍保有極其反面的印象,認為羅姆人是乞丐、小偷或者人販子。
幾百年來,國際民族學界熱衷於研究浪跡天涯的吉卜賽人,特別是有關這個與眾不同的民族的[[起源],遷徙路線更作為一種專門學問進行探討。然而,對于吉卜賽人的發源地、遷徙時間、流浪路線等的研究,由於歷史資料十分貧乏,各國學者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往往沉溺在各種彼此爭議的設想或口頭傳說上,而不是面對歷史的現實。在研究中,他們以其各自掌握的不十分充足的資料為依據來闡述自己的觀點,因而難免有不足之處或帶有片面性。他仍各抒己見,議論紛紛,卻不能用充分的歷史證據來得出一個統一的、正確的結論,有人甚至得出許多錯誤的結論。最普遍的一種錯誤看法是把他們當作埃及人,這種說法流傳了好幾百年,甚至連部分吉卜賽人自己也用這種以訛傳訛的理論去妄談他們的祖先,如公元1427年冬到達巴黎的一批吉卜賽人就說他們的原籍是埃及。
歷史遷徙
羅姆人約於公元1000年離開印度,經阿富汗、波斯、亞美尼亞、土耳其等地,到達歐洲。(至今仍有羅姆人散居伊朗等地。)14世紀時羅姆人已到達巴爾幹半島,16世紀時已遍布歐洲各地,包括蘇格蘭、瑞典等地。另有羅姆人經敘利亞到達北非,再越過直布羅陀海峽到達西班牙。同時印度北部至今仍有和羅姆人相似的民族居住。
羅姆人長途遷徙的原因至今仍是歷史界之謎。有學者稱,羅姆人的祖先是低種姓的印度教徒,應徵入僱傭兵軍隊後,升為剎帝利(即戰士)種姓,同時被派往西面以抵制伊斯蘭教國家的擴張。另有學者稱,穆斯林征服印度北部後,其俘虜淪為奴隸並發展出自身獨特的文化,成為羅姆人的前身。但羅姆人到達中東後,為何不折返印度,反而繼續前進,進入歐洲,則是一個不解之謎。
羅姆人後來也大量遷入美洲。
吉普賽人來到中國的時間大約在元代。吉普賽人在波斯被稱作"羅哩",在中亞,也稱柳里、古里,均由波斯語"Lari"轉化而來,有勇敢、魯莽、歌手、乞丐之意。
蒙古人崛起以後,成吉思汗子孫多次西征,不斷在中東地區擴張。他們俘虜了大批當地居民,一部分作為奴隸,一部分補充入蒙古軍中。這些人被帶回中原以後,就有一部分吉普賽人來到中國,被稱為"羅哩回回"。
羅哩回回最早見於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年)的文獻中,他們被元代統治者列入色目人階層,作為西域流戶之一,比漢人南人享有更多的特權。他們人數不多,仍以部落為單位,保持着歌舞流浪、搶奪的傳統,從西北到東南沿海的廣大地域,均留下他們的足跡。
明代學者高啟曾經為寧國路涇縣(今安徽皖南地區)的典史胡松撰寫過一篇墓誌。上面曾有這樣一個故事:作為西域流戶的羅哩回回,有一個數百人的部落,在流浪過程中不斷掠奪百姓財富,侮辱民女。元代制度:蒙古色目毆打漢人南人者不得復。因有不能還手的法律約束,老百姓敢怒不敢言。胡松"(明朝依然保留着蒙古人、色目人毆打漢人南人不得復的政策?)作為地方軍事之長,當然有保護百姓之責,於是他設計以招待他們的名義,將他們全體部落人員引入一個寺廟當中,然後關上大門,派兵團團圍住,將他們的部落首領叫出來,對他說:"你們欺壓百姓,他們不能還手是因為他們是民,而我是天子委派的官,有權依法處理你們,你們如果好好離開,我就以酒食相送,否則就讓你們知道本朝法律的厲害。"吉普賽頭人大為驚愕,遂率部落離開,沒有一個敢聲張的。
直至明代,羅哩回回侵擾民眾、殺人搶劫的事件仍屢屢發生。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秋,羅哩回回鄙掠秦州地區清水鄉(今甘肅天水地區),典史喬學中率民眾抗擊,中流箭身亡。萬曆及崇禎年間,歷史上也有羅哩賊掠清水鄉的記載。
清代以後,羅哩回回不見於文獻,或作為回族,或作為漢族,被中華文明所同化,均融入中華民族的大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