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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條泰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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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條泰時(1183年-1242年7月14日、壽永2年-仁治3年6月15日)是鎌倉時代早期武將。他是鎌倉幕府第2代執權北條義時長男,其後成為鎌倉幕府第3代執權。在位期間設立御成敗式目法制,成為日後武家法律的重要影響。[1]
生平
1183年(壽永2年)出生,幼名金剛。母親是側室阿波局。1194年(建久2年)2月13日元服。源賴朝親為烏帽子親,改名賴時。至於何時改名為泰時,沒有一個確實的時間。賴朝在泰時元服的同時與三浦義澄的孫女結立婚約。8年後1202年(建仁2年)8月23日與三浦義村女兒矢部禪尼婚姻,成為泰時的正室。翌年誕下時氏。其後與矢部禪尼離開後,迎取安保實員為繼室。
1211年(建曆元年)補任修理亮。與此同時異母弟長子朝時與源實朝不和而失勢。泰時以庶長子的身份成為長男。1213年(建曆3年),與父親率戰參戰和田合戰,消滅了和田義盛的勢力立下戰功,就任陸奧國遠田郡地頭職。
1218年(建保6年),就任侍所別當一職。1219年(承久元年)任官從五位上駿河守官職。1221年(承久3年)北條泰時以總大將身份上京,鎮壓支持後鳥羽上皇的軍隊,後稱承久之亂。在京都重新設置六波羅探題北方一職。叔父北條時房就任六波羅探題南方一職。自此之後留京監視朝延,控制近畿以西的御家人的行動。
1224年(貞應3年)4月,父親義時突然死亡,泰時趕返鎌倉。義母伊賀之方欲支持兒子政村成為執權,不久發生伊賀氏之變。姑母北條政子其後流放伊賀氏,泰時繼承家督,成為第三代幕府執權。處理完伊賀氏之變的後事,最終泰時獲得了北條氏嫡系的家令,重用尾藤景綱。而其他北條氏氏族亦順從泰時,成為了家中的得宗,也是內管領的前身。
御成敗式目
經歷承久之亂後,新任命的地頭行動及收入在各地引起爭議。此外亦必需執行集團指導體制指導理念。當時解決紛爭就以賴朝時代的「先例」為準。即使有先例,情況可能與以往大有不同。泰時依賴當時京都法律家的筆令的貴族法的要點,每天勤力地預習。泰時以自己武士中心為基準,決心成立以武士生活為基本的法規取代先例,評定眾亦支持此建議。
以泰時為首的評定眾針對過去各案而進行修訂。1232年(貞永元年),全部51條基本法典完成。初時稱為式條或式目,最終被稱為御成敗式目。當完成的時間泰時寄去重時的書信是這樣寫的。
「很多裁判的控制都是強者取勝,而所負的弱者根本不公平。不論身份的高低,創建了一套公平而無偏袒審判的式目。京都周圍的人會笑他們不知道這些事『既然你不知道你就向惠比須訴求吧』,因此對此標準沒有反問。但是農民對律令法認識的一萬人未必有一人認識。這些情況律令規定的適用處罰,就如捕捉野獸的陷阱一樣。使用『式目』的漢字原因是讓不知法律的地方武士,對主人作出忠誠,兒子可對父親孝順,尊敬人心正直,將曲解的事物放棄,土民可以安心過生活,就是以此平凡的『道理』為基礎。」
御成敗式目是日本首個武家法典。相對於以前的律令以及明治以後根據外國法律制訂的法律,式目是首個日本獨創的法律,是日本法律歷史重要的一環。
晚年
1235年(嘉禎元年)由於石清水宮與興福寺之間的鬥爭,在比叡山延曆寺一脅爆發大規模的寺院之後的鬥亂,泰時決定強行鎮壓。興福寺與延曆寺首次有僧兵跳涯自盡。進入院政期朝廷對寺院鬥鎮毫無對策,幕府對於僧兵不合理的要求決定以武力鎮壓。
1242年(仁治3年)四條天皇駕崩。推舉順徳天皇皇子忠成王成為新的天皇。泰時對順德天皇不滿,迫使忠成王退位,貴族推舉後嵯峨天皇。引致九條道家、西園寺公經等京都公家眾反感,導致日後這些人失勢。
由於處理朝廷天皇問題導致體力衰竭,出現痢疾各種併發症,泰時選擇出家,法名觀阿。1242年(仁治3年)6月15日逝世。由於長男時氏早逝,由孫北條經時就任第4代執權。
影片
參考文獻
- ↑ 北條泰時 - 刀剣ワールド,touken-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