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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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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縣圖書館創建於1978年。2001年,在原址新建圖書大樓,面積1500平方米。圖書館內設圖書借閱室、報刊雜誌[1]閱覽室、兒童閱覽室、老幹部活動室、電子閱覽室、采編室、資料室、多功能報告廳等。利辛縣圖書館所有功能全部對外免費開放。圖書館實行365天全天開放,無閉館日,每周開放時間不少於56小時。

基本介紹

利辛縣圖書館隸屬於利辛縣文化體育旅遊局文化中心,於1978年建館,原址座落在縣城黃湖路3號。2014年4月,圖書館搬遷至縣城文州大道777號新址。新館建築面積近3000㎡,藏書近10萬冊,年訂閱報刊4百餘種,外借書刊6.8萬冊次,累計發放借書證6400餘個,年接待讀者近10萬人次。圖書館內設圖書借閱室、報刊閱覽室、少兒閱覽室、電子文獻閱覽室、視障室、讀者自修室、多功能報告廳等公共設施場地。外設兩處圖書借閱室(黃橋街道圖書室、劇院圖書室)。常年開展文獻借閱、信息檢索與諮詢、舉辦公益性講座和展覽、基層輔導、數字文化服務、利用流動圖書車送書下鄉、開展流動服務項目。

利辛縣圖書館所有功能全部對外免費開放。圖書館實行365天全天開放,無閉館日,每周開放時間不少於56小時。

實用信息

入館須知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停在指定位置,勿亂停。

(二)請着裝整潔,勿穿背心、拖鞋進館。

(三)除文具用品外,請將隨身物品存放在樓層免費存包櫃內,勿攜帶進入閱覽室。

(四)請勿在館內吸煙,勿攜帶易燃易爆品入館。

(五)不得任意觸摸、按動消防設施。

(六)愛護閱覽公共設施,室內花木,損壞公物按原價賠償。

(七)愛護書籍[2],請勿塗寫、損壞圖書報刊。

(八)請勿攜帶食品進入閱覽室。

(九)樓區內請勿大聲喧譁、吵鬧,保持安靜

(十)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勿隨地吐痰,勿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十一)請遵守本館各項規定,配合工作人員管理。

辦證須知

根據《文化部財政部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和《利辛縣圖書館免費開放實施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館實際,特制定辦卡辦法:

一、辦證

1、利辛縣圖書館為方便市民學習和閱讀的需要,各服務窗口均免費向讀者開放。圖書、期刊、光盤等外借服務須辦理讀者證。

2、申辦對象:年滿16周歲以上的讀者持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駕駛證、戶口本等)可直接辦理讀者證;未滿16周歲的讀者辦理讀者證須持戶口薄或由其監護人持身份證辦理。

3、讀者證僅供本人借閱書刊使用,如丟失應及時申請掛失並補辦。所借書籍、書刊應予以愛護,不得圈劃、污損、撕拆。

二、押金

圖書、期刊及光盤外借統一使用讀者證,每證收取押金100元,申請退證時退還全部押金。

三、退證和退押金

凡不再需要讀者證的讀者,將所借圖書、期刊、光盤等全部歸還後,可到辦證室辦理退證手續。

四、讀者證退押金手續

讀者憑本人身份證和讀者證及押金單退證。代退押金者須攜帶以上證件並出示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複印件1份留館存檔。

五、讀者辦證時應認真閱讀相關規定,遵守圖書館各項服務規則。

六、圖書館各項業務均實行免費制度,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借閱規則

1、讀者持「利辛縣圖書館讀者卡」或「鄉鎮分館讀者卡」可在利辛縣圖書館和23鄉鎮分館享受免費圖書借還、電子閱覽、報刊閱覽、參考諮詢等「一卡通」服務。

2、讀者卡只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圖書1-2冊,所借圖書金額不能超過押金,借書期限為30天,如有特殊情況,可續借10天,但必須辦理續藉手續,因故不能親自還書可以托人代還。所借圖書必須按期歸還,如到期未還,工作人員將通過電話催還,催還後仍不能及時歸還的,我館有權停止其到館借閱資格。

3、本室實行開架借閱。讀者選書時,每次在書架上取書不超過3冊,閱畢請放到指定位置,由工作人員整理歸架。

4、請讀者對借閱的圖書妥善保管,不得有撕毀、污損、圈點或遺失,如發生上述情況,請讀者到圖書所借館協商辦理賠償事項。准許用同版或再版新書賠償,不得用其它圖書替代,也不得以污損、塗抹的舊書充數。否則,依據該圖書貴重稀缺、使用價值及外借頻率等因素,按該圖書現行價格的2-5倍賠償;多卷書遺失其中一冊,按成套書現行價格的2-5倍賠償。

5、工具書概不外借,僅限於館內查閱。

6、保持室內安靜,愛護公共衛生。

7、請讀者將隨身攜帶的包裹和飲料等物品自覺放到指定位置。

閱覽須知

(一)讀者可在各閱覽室閱覽書刊資料

(二)閱覽室的書刊資料僅供室內閱覽。

(三)閱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四冊;閱覽開架報刊,每次限取1種/1年,閱後放在指定地點,請勿自行歸架。

(四)閱覽閉架書刊資料,須填寫索書單,交由工作人員提取,閱畢歸還,請勿隨意亂放。

(五)複製書刊資料,須填寫複製申請單並承諾遵守著作權法,在指定地點辦理複製手續,複製後請立即歸還。

(六)閱覽室的書刊資料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攜出室外,私自將書刊資料夾帶出室者,按偷竊行為處理。

(七)兒童閱覽室兒童免證可直接進入閱覽書刊。

其他信息

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利辛縣支中心暨電子文獻閱覽室於2008年由中央及省、縣三級財政共同出資建設並投入使用。中心依託利辛縣圖書館建設,共配備大型服務器一套,電腦52台,衛星地面接收系統一套,移動放映設備一套及存儲、錄像設備等。通過技術支持,縣級中心能夠訪問登錄省中心信息資源平台,通過衛星地面接收系統傳輸下載安裝。也可以利用錄音錄像及其他電子設備進行文化信息資源的採集、整理、加工並進行發布。讀者可以通過互聯網訪問中心的服務器,進行圖書在線閱讀、觀看影視資料等活動。通過現代化的電子設備,真正實現文化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

視頻

利辛縣圖書館 相關視頻

利辛縣圖書館宣傳片
縣圖書館部分場所有序開放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