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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夏(1437年1月31日-1516年6月29日),幼名瑞昌保 [1],字時雍,號東山。湖廣華容(今屬湖南)人。明朝中期名臣、詩人。

  • 劉大夏舉天順三年(1459年)鄉試第一。天順八年(1464年),登進士第,授翰林院庶吉士,歷兵部職方司主事、郎中、廣東右布政使、戶部左侍郎、右都御史等職。
  • 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任兵部尚書。劉大夏深受明孝宗寵遇,輔佐孝宗實現「弘治中興」,與王恕馬文升合稱「弘治三君子」,又與李東陽楊一清被稱為「楚地三傑」[2]
  • 明武宗即位後,劉大夏屢疏請辭,以太子太保銜歸鄉。劉瑾專權時,被罰戍肅州。正德五年(1511年),遇赦返鄉,旋即復官致仕。正德十一年(1516年),劉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贈太保,諡號「忠宣」。
  • 劉大夏能詩,有《東山詩集》《劉忠宣公集》等傳世。

基本信息

姓名    劉大夏  
字號    字時雍,號東山     
別稱    劉忠宣、東山先生、瑞昌保    
民族    漢族     
官職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
爵位    武昌縣伯(齊)→蘭陵郡公(魏)  
追贈    太保    
諡號    忠宣    
出生地   江西瑞昌
出生時間  1437年1月31日年   
去世時間   1516年6月29日年 
所處時代   明朝  
主要成就   輔佐明孝宗實現「弘治中興」

人物生平

初入仕途

劉大夏祖籍山東東平,十一世祖劉寶,宋高宗時任都統制,隨岳飛平定楊麼起義,岳飛被害後,劉寶棄官落戶於華容。劉大夏父親劉仁宅為永樂十八年(1420年)舉人,官至廣西按察副使。 正統元年(1436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劉大夏生於江西九江府瑞昌縣官舍。幼名瑞昌保,自少穎悟,神氣秀爽,強記過人。六歲時隨父進京,大學士楊溥一見而奇之,說:「這孩子說不定將來能達到我的位置。」為之定名大夏,以族女許之。 天順三年(1459年),劉大夏中湖廣鄉試第一。天順八年(1464年),考中進士,被選為庶吉士。成化元年(1465年),翰林院擬請留劉大夏供職,但他他自己要求出任吏職,於是就任命他為兵部職方司主事,又調升兵部職方司郎中。 劉大夏通曉兵事,在任內致力於革除宮署積弊。他所奏復的內容,大多符合明憲宗的旨意,受到歷任兵部尚書的倚重。[3]

被誣入獄

  • 朝鮮李朝入貢,都是由鴉鶻關入明境。明成化十六年(1480年),因為建州女真半路攔截, 朝鮮要求改變進貢路線,改從鴨綠江進入。有位朝鮮藉的中官為此求情,眾將都表示同意。 尚書準備答應其請求,劉大夏說:「從鴉鶻關出遼陽,經過廣寧、前屯衛(今遼寧省綏中縣),然後入山海關,彎曲迂迴地繞了三、四個大鎮,祖宗朝豈有不知的,而從鴉鶻關開道迂迴幾個大鎮,這恐怕另有深意。如果自鴨綠江走大路抵前屯衛、山海關,恐怕會帶來他日的憂患。 不能批准。」這才停罷此議。
  • 宦官阿九的哥哥任京衛經歷,因罪被劉大夏處以笞刑。阿九懷恨在心,向憲宗進讒,使劉大夏被逮入詔獄,經東廠審訊,並未得出什麼結果。經太監懷恩極力相救,劉大夏在被判杖二十後獲釋放。 父親去世後,劉大夏一宿就動身奔喪。

政績卓著

  • 弘治二年(1489年),劉大夏服喪期滿,調升廣東右布政使。田州、泗城不安定,劉大夏前往告誡,事情很順利地解決了。後山賊起,劉大夏奉檄文討伐。他令部下只許活捉,驗明為賊才殺,有一半人獲得生還。改為左布政使,調往浙江。
  • 弘治六年(1493年)春,黃河在張秋堤防決口,皇帝下詔博選才臣前往治理。吏部尚書王恕等推薦劉大夏,提升劉大夏為右副都御史前往。到職後,在黃陵岡疏通賈魯河,又疏通孫家渡和四府營上游,以分水勢。從胙城經過東明、長垣到徐州修築長堤,共三百六十里長。水災得到根治,張秋鎮改名為「安平鎮」。孝宗嘉獎劉大夏,賜璽書褒獎他。召他為左副都御史,任職戶部左侍郎。
  • 弘治十年(1497年),劉大夏受命兼僉都御史,前往宣府處理兵餉。尚書周經對他說:「塞上有權勢家族的子弟以買賣糧食謀取私利,你不要因剛直招禍。」劉大夏說:「處理天下事,以理不以勢,待我到後解決。」當初,塞上必須粟千石方能買入、草萬束才得收進。由此宦官、武臣得以操縱市場,獲取厚利。劉大夏下令有糧草的,草百束、粟十石以上都准許買賣,權勢之家想牟利也落了空。不到兩個月府倉儲積有餘,邊人蒙受其利。
  • 弘治十一年(1498年)秋,劉大夏連上三疏稱病辭官,歸鄉後在東山下築草堂,在堂中讀書,被時人稱為「東山先生」。弘治十三年(1500年),廷臣紛紛舉薦劉大夏,起任右都御史,統管兩廣軍務。奉旨使者上門,劉大夏帶二僮僕起程。兩廣人故來思念劉大夏,得知他即來任職都歡欣鼓舞。劉大夏到任後,清理吏治,減免官費供應,禁止鎮守官私自役使軍士,盜賊因此逐漸減少。

回歸故里

  • 孝宗去世後,武宗即位,劉大夏奉遺詔請求撤去非定額內的四方鎮守宦官。武宗只撤去均州齊元。劉大夏又主張應撤去鎮守宦官二十四人,又奏減皇城、京城守衛宦官,都未被接受。不久,劉大夏列舉應當淘汰的傳奉武臣六百八十三名,被批准。大漢將軍薛福敬等四十八人也該削去官職,薛福敬等故意不入宮侍奉來激怒武宗。武宗立即命恢復薛等官職,而要求兵部回答詳情,意欲加罪。宦官寧瑾磕頭說:「這些是先帝遺命,陛下列入登基詔書,不宜問罪。」武宗才放棄追查此事。宦官韋興在成化末年因有罪被長期罷官,這時靠巴結得以鎮守均州。言官紛紛諫阻,劉大夏等再三爭辯,武宗都不理。正德元年(1506年)春,劉大夏又奏道:「鎮守宦官,如江西董讓、薊州劉琅、陝西劉雲、山東朱雲貪婪殘暴尤其厲害,請求審查懲處。」武宗不高興。劉大夏知道自己意見不被採納,數次上奏章請求辭官。
  • 同年五月,武宗下詔加封他太子太保,同意他返鄉賜敕書、車馬返回,按舊制供應糧食和役仆。給事中王翊、張襘請求留住劉大夏,吏部也要求留劉大夏,武宗不理。

安逝於家

  • 劉大夏忠實誠懇,為孝宗所信任,忘我報國,對權貴近幸多行抑止。曾經要求嚴格考核勇士,為劉瑾所恨。劉宇也恨劉大夏,就與焦芳一起在劉瑾面前進讒言道:「抄劉大夏的家,可得邊費的十分之二。」正德元年(1508年)九月,借田州岑猛的事,將他逮捕下到詔獄。劉瑾要以激變罪判大夏死刑,都御史屠滽不同意,劉瑾謾罵道:「即使不死,可以不去戍邊嗎?」李東陽從中調解,劉瑾探知劉大夏家貧窮,就判其到最偏僻的邊境戍邊。起初擬戍廣西,焦芳說:「是送他回去嗎?」於是改戍肅州。劉大夏已有七十三歲,穿着布衣徒步經過大明門磕頭而去。觀者都嘆息流淚,父老百姓攜筐送吃的,劉大夏所到之處,人們為之罷市、燒香祝劉尚書生還。等到了戍所,各部門怕得罪劉瑾,不送食品不來慰問,儒學生徒送吃食給他。一到操練,劉大夏總是扛戈站進隊伍。主管人再三推辭,劉大夏說:「軍人本來就該服役的。」他只帶來一個僕人。有人問他為什麼不帶子孫,他說:「我為官時,不為子孫撈好處。現在年老被罰,怎忍心令他們同我一起死在戍所呢?」劉大夏已經遣去戍邊,劉瑾還借其他事二次罰他送米塞上。
  • 正德五年(1511年)夏,劉大夏被赦免返鄉。劉瑾被誅殺,恢復他官職,後退休。清軍御史王相請求恢復劉大夏月糧和年役,錄用其子孫。主事的宦官始終恨他,不答應。劉大夏回家後,教子孫種田謀生。稍有盈餘,就分送給故舊宗族。預先自作墓志銘,並說:「不要讓人用飾美之詞,讓我懷愧於地下也。」
  • 正德十一年(1516年)五月三十日 ,劉大夏去世,享年八十一歲。追贈太保,諡號「忠宣」。 [4]

人物評價

  • 吳廷舉:憂民如有病,對客若無官。
  • 李東陽:與物無忤,臨事有為。
  • 林俊:公清約如知白,先憂如希文,公望如彥國,能處大事如子明。
  • 周宣:已故尚書馬文升許進、劉大夏、秦紘、都御史錢鉞強珍,皆得罪權奸,橫罹禍患。宜特加優恤,使天下知守已冤抑之士,沒世既遠,尚有昭雪之日。


史料記載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5]
  • 《國琛集·下卷》
  • 《今獻備遺·卷三十一》
  • 《先進遺風·卷上》
  • 《兵部尚書劉公大夏傳》[6]
  • 《明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七十》[7]

參考資料

  1. 《劉忠宣公年譜》:公母嚴夫人以十二月二十五日生公於瑞昌官舍,因名瑞昌保……至京師,少師楊文定公溥一見而奇之,為定今名,且曰:此子寧馨,他日不玉如我乎。遂許字以其姑之曾孫呂氏。
  2. 《明史·卷一百九十八·列傳第八十六》:世宗為世子時,獻王嘗言楚有三傑,劉大夏、李東陽及一清也,心識之。
  3. 《明史·列傳第七十》:大夏年二十舉鄉試第一。登天順八年進士,改庶吉士。成化初,館試當留,自請試吏。乃除職方主事,再遷郎中。明習兵事,曹中宿弊盡革。所奏覆多當上意,尚書倚之若左右手。汪直好邊功,以安南黎灝敗於老撾,欲乘間取之。言於帝,索永樂間討安南故牘。大夏匿弗予,密告尚書餘子俊曰:「兵釁一開,西南立糜爛矣。」子俊悟,事得寢。
  4. 《明史·列傳第七十》:十一年五月卒,年八十一。贈太保,諡忠宣。
  5.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中國社會科學網.2017-01-02
  6. 《國朝獻徵錄·卷三十八》.國學導航.2017-01-02
  7. 《明史·卷一百八十二·列傳第七十》.國學導航.017-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