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總收入和純收入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農民總收入和純收入》是一個名詞術語。
中國文字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1]。也是至今通行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世界上還沒有任何一種文字像漢字這樣經久不衰。 從甲骨文發展到今天的漢字,已經有數千年的歷史。文字的發展經過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隸書[2]、草書、楷書、行書等書體演變。
名詞解釋
農民總收入,指農民全年從各種來源得到的全部實際收入。
包括從集體統一經營中得到的收入,從經濟聯合體得到的收入,家庭經營收入(包括承包集體生產和家庭副業收入,未扣除物耗、稅收部分)和其他非借貸性收入。不包括儲蓄借貸收入。
農民純收入,指農民全年總收入扣除費用性支出後可以直接用於進行生產和非生產性建設投資。改善生活的那部分收入,是反映農民實際收入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主要指標。農民全年純收入的計算公式為:
全年純收入=全年總收入-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繳納稅款-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上交集體承包任務-調查補貼
參考文獻
- ↑ 中國發現距今8000多年的古老文字,考古專家:中華文明再添三千年,搜狐,2022-08-12
- ↑ 書法|詳解隸書發展的歷史,搜狐,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