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內蒙古自治區機構改革中新成立的政府機構[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糧食流通、地方儲備糧油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規、規章草案和有關政策。
(二)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油和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負責編制糧油、棉花、食糖、食鹽等重要商品儲備、輪換和投放計劃;組織實施地方儲備糧油、棉花、食糖、食鹽等物資的儲備、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中央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及自治區救災物資採購和儲備管理工作,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三)負責自治區地方儲備糧油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地方儲備糧油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儲備糧油總體布局和收購、銷售、輪換計劃建議。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組織實施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工作[2]。
(五)根據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國家和自治區投資項目。
(六)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和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七)負責糧食流通行政管理、行業指導,起草糧食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承擔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八)完成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職能,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 ↑ 糧食和儲備局:深化改革 轉型發展 切實提高糧食和物資儲備安全保障能力 ,搜狐,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