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序列號公安部十一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內設機構,負責處置涉及計算機與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案件,垂直管理全國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警察[1]。
沿革
1983年9月10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公安部關於機構編制的請示。公安部下設公安部計算機管理和監察局(公安部十一局)。
1989年3月5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印發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該局更名為公安部計算機管理監察司(公安部十一局)。
1998年8月11日,根據《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改革後公安部設置公安部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十一局)。
2008年,經中央編辦批准,公安部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更名為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十一局)。
職責
根據有關規定,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機關的具體職責為:
- 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 組織實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審驗;
- 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 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 負責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防治管理工作;
- 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專用產品實施管理;
- 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培訓管理工作;
機構設置
根據有關規定,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法制工作處
- 重要信息系統安全監察處
- 網絡案件偵查處
- 互聯網安全管理處
- 反通信網絡詐騙處
- 信息安全與密碼處(七處)
- 網絡安全情報處
- 九處
- 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十處)
視頻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機構改革後,公安部內設機構名單首次公布 ,上觀,2019-07-18
- ↑ 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部門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行使下列職責: , 韶關市公安局,201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