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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橋為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之一。
文物保護單位為中國大陸對確定納入保護對象的不可移動文物的統稱,並對文物保護單位本體及周圍一定範圍實施重點保護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是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1]。
文物保護單位分為三級,即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根據其級別分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省級政府、市縣級政府劃定保護範圍,設立文物保護標誌[3]及說明,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
介紹
八里橋又名永通橋。建於明正統十一年(一四四六年),南北走向,長三十米,寬十六米,橋兩側有三十三塊護欄雕飾、三十三對石獅,刻工精美,是北京三大古橋之一。
八里橋位於北京通州區建國路旁通惠河上,扼京東咽喉要道。咸豐十年七日(一八六零年八月),英法侵略軍自天津北犯京師,在此受到三萬清軍阻擊。經過一場石破天驚的血戰,三萬將士全部殉國,用熱血譜寫了一曲彪炳清史的壯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4]第十三條規定:
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省級、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中,選擇具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者直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報國務院核定公布。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並報國務院備案。
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由設區的市、自治州和縣級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予以登記並公布。
一旦確定為文物保護單位,其保護範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建設工程應當儘可能避開不可移動文物[6];因特殊情況不能避開的,對文物保護單位遵循實施原址保護。因特殊需要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保證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並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政府批准,在批准前應當徵得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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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文物保護,我們能夠做什麼? ,搜狐, 2017-09-26
- ↑ 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的分級,正保建設工程教育網,2015-04-27
- ↑ 文物保護單位標誌,豆丁網,2012-12-07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17修正),平頂山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2019-08-15
-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文博在線
- ↑ 不可移動文物信息,國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