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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戲,貴州省黎平縣、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縣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三江侗族自治縣地方傳統戲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侗戲大約產生於清代嘉慶至道光年間,由黎平縣臘洞村侗族歌師吳文彩始創。侗戲全部用侗語對白演唱,語言生動,比喻形象,與音樂緊緊吻合,朗朗上口,清晰明快,為群眾所喜聞樂見。侗戲由於植根於侗鄉,具有濃郁的侗族特色,而且聲情並茂,歌舞結合,很能引起侗族觀眾的共鳴。
2006年5月20日,侗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遺產編號為Ⅳ-83。
簡介
侗戲的出現,是以吳文彩先生(1792—1845)根據漢族傳持《殊砂記》翻譯改編的《李旦風姣》和根據漢族傳書《二度梅》翻譯改編的《梅良玉》為標誌的。這一階段,大約十年時間(即1828—1838),是侗戲的萌芽階段。這一階段的侗戲劇目,不論劇本、表演、唱腔、服裝、道具、舞美都是極為簡單粗糙的;雖說它還處於戲劇「胚胎性」時期,但卻是一個新劇種所必須經歷的——即模仿、學習、借鑑的過程。
侗戲的主要曲調有平板和哀腔等。平板或稱普通調,用於敘事性唱詞,前有引子、起板;哀腔,或稱哭調、淚調。此外,在有些劇目中,花旦或丑還常採用侗歌、漢族民間曲調等。
侗戲的樂隊包括管弦樂[2]和打擊樂兩個部分。管弦樂器包括二胡、牛腿琴、侗琵琶、月琴、低胡和揚琴、竹笛、蘆笙。打擊樂器則有小鼓、小鑼、小鈸等,但一般不用於唱腔,只用於開台和人物的上、下場。傳統侗戲的伴奏樂器一般為二胡、鈴、鑼、鼓和小鈸;新侗戲中增加了牛腿琴、琵琶、低胡、揚琴等。
侗戲表演大量的和基本的表演形式還是二人轉或二人台的性質,比較注重唱腔內容,不重表演,不像其他劇種那樣講究手、眼、口、身、步5法,除唱以外,也不注重做念打數功。
侗戲在表演過程中如遇有3人以上在場時,也只有對唱的兩人在過門中互走「一」字,其餘的人原地不動。
侗戲的丑角有比較特殊的表演程式,侗戲中的丑角,多扮演各種詼諧或狡猾的人物,在劇中的主要任務是插科打諢、活躍氣氛,沒有本行的當家戲,表演上比較自由、比較誇張。
侗戲的角色雖有生、丑之分,但並未形成定型的行當,一般是根據劇中人物的需要來分配演員的,只有小丑有些獨特的表演,動作滑稽可笑,以說白為主,蹦蹦跳跳,稱為「跳丑角」,演員念白很少,以唱為主。
代表劇目
侗戲的劇目,主要有兩部分。一是編寫或移植描寫漢族生活的劇目,如《梅良玉》、《鳳嬌李旦》、《毛洪玉英》、《梁山伯》、《阮大金》、《仁貴別窯》《陳杏元》、《破洪州》、《陳桂蘭》、《劉知遠》等;一是描寫侗族生活的劇目,主要有《吳勉》、《顧老元》、《秦娘美》、《乃桃補桃》、《三郎五妹》、《門龍》、《美道》、《華團阮俊》、《雪妹》、《順保》、《郎耶》、《金漢》、《朗紅》、《莽子》、《駕洞》、《金俊娘瑞》、《不貫》、《丁郎》、《花師》、《銀洞》、《女鷹》、《雷必有》、《俊郎》、《梁士錦》等。
視頻
侗戲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中國政府網, 2006-06-02
- ↑ 各種樂器特點,個人圖書館,2009-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