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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保
來保(滿語:ᠯᠠᡳᠪᠣᡠ,穆麟德:laiboo,1681年-1764年),喜塔臘氏,字學圃,滿洲正白旗,清朝政治人物、清朝工部尚書。
開始隸屬於內務府,後任內務府總管。乾隆二年(1737年)十二月甲申,接替查克旦,擔任清朝工部尚書,後改刑部尚書。由哈達哈接任。來保知人善任,愛好相馬,恪盡職守,乾隆十二年(1747年)正月任武英殿大學士,三月任吏部尚書。十三年(1748年)九月入值軍機處,十四年(1749年)九月改任文華殿大學士,二十九年(1764年)三月,來保去世,諡號文端。
人物履歷
來保初隸內務府辛者庫。康熙中,自庫使授侍衛,再奪職。五十七年,復授三等侍衛。雍正初,擢內務府總管。坐內務府披甲裁額,眾哄廉親王允祀第,來保等奏不實,復奪職。起景陵掌關防郎中,再遷復為內務府總管,署工部尚書。疏言:"滿洲騎射較優,沿邊古北口諸處提鎮以下,請兼用滿洲,資控制。"從之。
人物生平
乾隆元年十二月,大學士管浙江總督嵇曾筠、江蘇巡撫邵基疏請停辦戊午銅運,下部議。來保奏:"積欠數盈六百萬,應停辦一年,以清舊款。但己未以後,仍招商採買,行之數年,積欠復多,又當停辦。請敕部並下各直省督撫曉諭,聽商具貲本出洋採買,不必先給價值,隨到即收,不拘多寡,但不得剋扣抑勒,重滋商累。"總理王大臣議覆允行。二年六月,上以運河水淺,糧船至臨清以北,尤多阻滯,由於衛河上游各渠口居民私泄過多。敕直隸、河南督撫等照前河臣靳輔題準定例,稽查嚴禁。來保奏言:"水淺運阻,查禁不得不嚴。但衛水發源河南,至臨清五百餘里。沿河居民不知幾千萬家,待溉之地不知幾千百頃。今秋成在望,已非灌溉之期,所慮者有司奉行過當。後雖運河未至淺阻,而一入五月,渠口盡行堵塞,坐使有用之利置之無用,恐不無廢時失業者,不稱仁育萬民之意。當使漕運不致淺阻,民田亦得灌溉,或暫禁於淺阻之年,而不禁於深通之歲。應令督撫、河道諸臣悉心調劑,以期兩便。"疏入,上命侍郎趙殿最、侍衛安寧會同督撫查勘,請於漕船將抵臨清,視運河水盈縮,定渠閘啟閉。十二月,授工部尚書,兼議政大臣。
四年,病,請解任,上不許。十二月,授內大臣,賜紫禁城內騎馬。五年,調刑部尚書。上以來保奉職勤,命改隸正白旗滿洲,所立佐領准世襲。六月,御史沈世楓奏來保誠愨有餘,習練不足,不勝刑部繁要之任。諭曰:"來保人實可信,然世楓所言,頗中其病。儻因此自知省惕,則心志虛公,而才識亦將日進。此聞過而喜,所以稱賢也。"九年,命如奉天按將軍額洛圖侵餉納賄狀,論如律。十年,調禮部尚書,加太子太保,授領侍衛內大臣。尋授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十二月,授武英殿大學士。十三年九月,命為軍機大臣。十四年,金川凱旋,進太子太傅,兼管兵部、刑部事。十五年三月,來保年七十,上制詩賚之。十六年,兼管吏部事。二十五年,來保年八十,復賜御製詩。二十六年,兼管禮部事。二十九年,卒,年八十四,贈太保,祀賢良祠,諡文端。四十四年,御製懷舊詩,列五閣臣中。
來保能知人
來保能知人。舒赫德官烏里雅蘇台將軍,疏請徙阿睦爾撒納眷屬於邊。上以其傷遠人心,震怒,遣使封刀斬之。來保爭甚力,以為才可大用。上亦悔,第曰:"已降旨!"來保曰:"即上有恩命,臣子成麟善騎,遣追前使還。"上允之。歸召成麟,使齎詔追前使還。成麟日夜馳三百餘里,先前使三日到,舒赫德賴以免。來保善相馬,上嘗為相馬歌賜之。
參考資料
- 《清史稿》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部院大臣年表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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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查克旦 |
清朝工部滿尚書 乾隆二年十二月甲申 - 乾隆五年十一月庚午 1738年1月20日 - 1740年12月21日 |
繼任: 哈達哈 |
前任: 那蘇圖 |
清朝刑部滿尚書 乾隆五年十一月己巳 - 乾隆十年三月庚寅 1740年12月20日 - 1745年4月19日 |
繼任: 盛安 |
前任: 三泰 |
清朝禮部滿尚書 乾隆十年三月庚寅 - 乾隆十二年三月丙午 1745年4月19日 - 1747年4月25日 |
繼任: 海望 |
前任: 高斌 |
清朝吏部滿尚書 乾隆十二年三月丙午 - 乾隆十二年十二月庚辰 1747年4月25日 - 1748年1月24日 |
繼任: 宗室德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