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財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佳木斯市財政局位於長安路1778號。是負責本市財政收支、財稅政策、財政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制定和組織國家財政、稅收、會計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2]。
(二)擬定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和財務、會計管理,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法規細則。
(三)編制全市年度預決算草案。
(四)管理全市財政公共支出。
(五)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
(六)執行國家頒布和擬定本市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編制市級年度國有資產經營預決算;擬定國有資產收益收繳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指導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和財產評估業務。
(七)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八)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參與研究擬定全市地方金融、國家債務、證券及彩票政策;管理和監督市政府的內外債務。
(九)貫徹執行《會計法》,擬定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培訓財會人員;參與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工作,並負責考試的培訓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監督地方稅收法規執行情況。
(十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制定財政幹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財政調研、財政信息、財政文告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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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佳木斯概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 ↑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令第362號 ,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