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伾文用事》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續筆》卷七。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目錄

原文

唐順宗即位,抱疾不能言,王伾、王叔文以東宮舊人用事,政自己出,即日禁宮市之擾民,五坊小兒之暴閭巷,罷鹽鐵使之月進,出教坊女伎六百還其家。以德宗十年不下赦令,左降官雖有名德才望,不復敘用,即追陸蟄、鄭餘慶、韓皋、陽城還京師,起姜公輔為刺史。人情大悅,百姓相聚歡呼。又謀奪宦者兵,既以范希朝及其客韓泰總統京西諸城鎮行營兵馬,中人尚未悟。會諸將以狀來辭,始大怒,令其使歸告其將,「無以兵屬人」。當是時,此計若成,兵柄歸外朝,則定策國老等事,必不至後日之患矣!所交黨與,如陸質、呂溫、李景儉、韓曄、劉禹錫、柳宗元。皆一時豪俊知名之士,惟其居心不正,好謀務速,欲盡據大權,如鄭珣瑜、高郢、武元衡稍異己者,皆亟斥徙,以故不旋踵而身陷罪戮。後世蓋有居怌、文之地,而但務嘯引沾沾小人以為鷹犬者,殆又不足以望其百一雲。白樂天諷諫,元和四年作,其中《賣炭翁》一篇,蓋為宮市,然則未嘗能絕也。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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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