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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報佳音書店 的圖片

倫巴都(約1100~59),外文名:Lombard, Peter ,生於倫巴底區(Lombardy)的諾瓦拉(Novara)︰曾于波洛亞(Bologna)、蘭斯(Reims)及巴黎等大學受業。大約從1140年起在巴黎大學任教,到1158年成為巴黎主教,翌年逝世。

主教是天主教會和東正教[1]的高級神職人員。主教(英文bishop)此詞源自希臘文「episkopos」(επίσκοπος),即「epi 由上往下」及「skopos 觀察者」,意為「監督」(overseer)。依據初期教會的傳統,祝聖主教代表授予聖職聖事的圓滿性。主教來源於羅馬天主教。主教職位在神父之上,通常是一個地區教會[2]的首領。新教聖公會等宗派也沿用這個名稱。

人物簡介

倫巴都有二十篇講章存留至今,此外亦有詩篇和保羅書信的注釋書,後者約寫於1139~42年間;但倫巴都最為後人紀念的,卻是《四部語錄》(Sententiarum Libri Quatuor)。第一部論三位一體、護理、邪惡;第二部論創造、罪惡和恩典;第三部論道成肉身、救贖、美德和誡命;第四部論聖禮及末日四事。倫巴都在此四部討論很多神學問題,且藉引用聖經、教父(特別是奧古斯丁,Augustine71,Augustine),及其它較晚期的權威言論來解決神學問題。此書原文稱作sententiae(英譯作sentences),原意就是指格言、諺語或意見,因為他是引用古籍和先聖來解答疑難;但他也同樣運用理性、辯證及邏輯(參神學的邏輯,Logic in Theology733,Logic in Theology)作裁量的手段,這正是當時教會律例(Canon Law256,Canon Law)學者所用的方法;埃布爾拉德(Abelard01,Abelard, Peter)即把這方法用於神學上。但是當時埃布爾拉德不為教廷接納,倫巴都卻頗得人緣;克勒窩的伯爾拿(Bernard of Clairvaux209,Bernard of Clairvaux)就貶埃布爾拉德而薦倫巴都。原來倫巴都也是用埃布爾拉德的方法,但倫巴都卻結合了對權柄的尊重,埃布爾拉德則不然。倫巴都做神學的目的不在引入新的思想,而是藉已建立的權柄,來裁定神學誰是誰非的問題。

倫巴都在神學上也有一個新突破──即在聖禮(Sacrament036,Sacrament)神學。他很可能是提出今天天主教廣為接受的七聖禮的第一人。七聖禮的思想一被提出,就立刻為人接納,因為七是個完全的數目。但是哪七個呢?倫巴都提出的內容,就不是人人都接受;經過一段長時間的爭辯,才為1439年的佛羅倫薩會議(Council of Florence)定為公准。倫巴都把聖禮定為七,是因為他認為聖禮可分兩種,第一種是聖禮的本位,是耶穌基督自己設立的,數目只有七;第二種是「關乎聖禮」的(sacramental),是較為不那麼重要的。倫巴都也主張聖禮不僅是「不可見之恩典的可見記號」(奧古斯丁語),也是恩典有效的起因;倫巴都此思想亦為教廷接納。

但倫巴都的神學卻未能立刻為人接受。起初,約雅斤(Joachim660,Joachimism 約雅斤主義)及其它人質疑他對三位一體(Trinity179,Trinity)及基督位格的解釋;但在1215年舉行的第四屆拉特蘭會議(Fourth Lateran Council),他的思想被選為正統;他的《語錄》亦因此而廣被採用,成了羅馬教廷的標準神學教科書,直到改教運動及之後都是如此。有很多個世紀,為倫巴都的《語錄》做註疏工夫成了博士論文常見的題目;毋怪乎後人稱倫巴都為「語錄大師」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