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人權和公民權宣言》(法語: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簡稱《人權宣言》,1789年8月26日頒布)是在法國大革命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
人權發展
中文全稱:《人權和公民權宣言》簡稱:《人權宣言》
法語名字: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l'Homme et du Citoyen
英文名字: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
法國是啟蒙運動的核心。兩百多年來,人權宣言的精神、原則和規範已融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不但形成了法國憲政文化的鮮明特色,而且對西方近現代的歷史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從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法國人權宣言是西方國家人權宣言的集中代表。法國人權宣言的歷史演變,反映了整個西方世界人權觀念演化的歷程,而1946年法國《新人權宣言》草案則是聯結近代與現代西方人權的中介和橋樑[1]。因此,圍繞《新人權宣言》草案展開對法國歷史上不同時期人權宣言的比較研究,可以看到西方人權觀念歷史演變的清晰軌跡。
歷史
人權宣言受到美國的《獨立宣言》和各州權利法案的影響,採用18世紀的啟蒙學說和自然權論,宣布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天賦不可剝奪的人權;肯定了言論、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闡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權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等原則。關於人權宣言的思想淵源,學術界仍存在爭論,德國學者耶利內克(Georg Jellinek)認為它抄襲北美的權利法案,而法國學者布特米(Emile Boutmy)則認為它的文本是法國原創的,觀念則是18世紀精神的體現。
1793年6月24日,雅克賓派通過的新憲法前面所附的《人權宣言》又作了進一步的修改[2],宣布「社會的目的就是共同的幸福」,提出「主權在民」,並且表示如果政府壓迫或侵犯人民的權利,人民就有反抗和起義的權利(革命權)。
但是,這份宣言裡保障的人權受歷史發展的社會環境局限,僅僅是針對「擁有市民權的男性」(Homme=「人」=「男性」、Citoyen=「男性市民」)而言的。在當時,女性、奴隸等是不被當作完整的「人」來看待的,並無公民權。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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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人權宣言頒布的內容 有哪些影響,初三網,2019-07-16
- ↑ 法國的《人權宣言》,北京法院網,201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