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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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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生物物理學會是中國生物物理學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學術性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團體會員。學會宗旨是通過組織學術交流活動,科普教育和編輯出版刊物,促進生物物理學科的發展,為國家經濟建設和全民科學素質的提高服務。

1979年11月中國科協主席團批准成立中國生物物理學會。着名生物學家貝時璋任第一屆理事長和第二屆—第八屆名譽理事長。現任理事長為中國科學院大學徐濤院士,梁棟材院士、饒子和院士任名譽理事長。中國生物物理學會現有會員20000餘名,每年召開一次全國生物物理學術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理事會換屆大會。

專業委員會

學會下設3個專業委員會、32個專業分會及13個工作委員會:光生物物理專業委員會、生物力學與生物流變學專業委員會、現代生物物理技術與方法專業委員會;分子生物物理分會、膜生物學分會、自由基生物學[1]與自由基醫學分會、環境與輻射生物物理分會、代謝生物學分會、冷凍電子顯微學分會、單分子生物學分會、臨床分子診斷分會、聽覺、言語和交流研究分會、臨床罕見代謝病分會、衰老生物學分會、納米生物學分會、生物磁共振分會、代謝組學分會、生物微量元素分會、體育醫學分會、神經生物物理分會、表型組學分會、低氧與健康科學分會、納米酶分會、生物大分子相分離與相變分會、運動科學分會、材料生物學與智能診療技術分會、太赫茲生物物理分會、糖生物學分會、腸道菌群分會、線粒體生物學分會、生物醫學信息分會、分子影像學分會、感染與免疫分會、單細胞多組學分會、亞細胞結構與功能分會;科普教育工作委員會、青年工作委員會、名詞審定工作委員會、女科學家分會、國際事務工作委員會、獎勵工作委員會、繼續教育工作委員會、學術工作委員會、學會發展與規劃工作委員會、組織建設工作委員會、會員工作委員會、宣傳與推廣工作委員會、中學生物學教學分會。

期刊

中國生物物理學會重視學科發展,努力打造特色鮮明的學術期刊品牌,學會參與主辦3本學術期刊[2]:與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共同主辦的《生物物理學報(英文版)》(Biophysics Reports)(主編:徐濤院士),《生物化學與生物物理進展》(主編:赫榮喬),與高等教育出版社共同主辦的英文期刊《蛋白質與細胞》(Protein & Cell)(主編:饒子和院士)。

為鼓勵中國生物物理學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學家, 自2009年起,學會設立了「貝時璋獎」和「貝時璋青年生物物理學家」獎,獎項每兩年頒發一次。

1984年7月中國生物物理學會正式加入了國際純粹與應用生物物理聯合會(International Union for Pure and Applied Biophysics, 簡稱IUPAB),並於2011年在北京成功舉辦了第17屆國際生物物理大會,兩千人與會。饒子和理事長擔任大會主席,並成功當選IUPAB主席(2014-2017)。2015年5月在杭州成功舉辦第9屆亞洲生物物理大會,閻錫蘊副理事長擔任大會主席,並成功當選亞洲生物物理協會(Asian Biophysics Association, 簡稱ABA)主席。2015年10月,中國科協的倡導和支持下,中國生物物理學會聯合其他生命科學領域17家學會共同成立了中國科協生命科學學會聯合體,饒子和理事長擔任首屆輪值主席。

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為中國生物物理學會(英文名稱 Biophysical Society of China, 縮寫BSC)。

第二條 本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全國生物物理學工作者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我國發展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促進科學技術發展和普及為宗旨,認真履行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為創新驅動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服務的職責定位;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思想引領作用,貫徹國家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工作方針,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倡導創新、求實、協作、奉獻的精神,堅持獨立自主、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動員廣大生物物理科技工作者創新爭先,促進科學事業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推動開放型、樞紐型、平台型科協組織建設,成為黨領導下團結聯繫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社會團體。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 積極組織全國性生物物理學科的學術交流活動,活躍學術思想,倡導學術民主,優化學術環境,學科發展及相關學科間的滲透和協作,服務國家創新體系建設;

(二) 開展國際生物物理學科學術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外生物物理學工作者及團體的友好聯繫;開展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為海外科技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提供服務;

(三)依照有關規定,開展生物物理學科領域科技圖書、期刊報紙、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的編輯、出版、發行,以及相關數字出版活動,提供科技知識服務;

(四)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生物物理學知識,推廣科學技術,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五)密切聯繫科技工作者,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圍繞我國生物物理學科發展,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生物物理學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建設科技工作者之家;

(六) 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生物物理學科發展的需要,密切注意國際生物物理學科的發展趨勢,舉辦培訓班、講習班或進修班,努力提高會員的學術水平;

(七)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評價生物物理學的研究成果,積極發現、培養人才;承接科技評估、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價、技術標準研製等政府委託工作或轉移職能;

(八)組織生物物理學科領域科技工作者開展科技創新,參與科學論證和諮詢服務,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九)在生物物理科技工作者群體,健全科學共同體的自律功能,推動建立和完善科學研究誠信監督機制,促進科學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

(十)組織生物物理科技工作者參與國家科技戰略、規劃、布局、政策、法律法規的諮詢制定和國家事務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民主監督工作;

(十一)按照規定宣傳生物物理領域優秀科技工作者,舉薦科技人才,注重激發青少年科技興趣,發現培養傑出青年科學家和創新團隊;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