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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圖象圖形學學會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中國圖象圖形學學會成立於1990 年,是經國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國家一級學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1] ,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正式團體會員,由中國從事圖像圖形學基礎理論與應用研究,軟、硬件技術開發及應用推廣的專家學者和相關科技工作者組成。國內着名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以及IT企業都是本學會重要成員單位。

目錄

機構簡介

中國圖象圖形學學會的宗旨是團結廣大圖像圖形領域的科技工作者,積極開展圖像圖形基礎理論和高新技術的研究,促進該學科技術的發展和在國民經濟各個領域的推廣應用。本學會專業領域涵蓋了數字圖像處理、圖像理解、計算機視覺、圖像壓縮與傳輸、體視技術、科學計算可視化、虛擬現實、多媒體技術、模式識別、計算機圖像圖形學、醫學影像處理、計算機動畫、空間信息系統等。

中國圖象圖形學學會的主要任務是:開展科學研究與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廣先進技術,培養和推薦優秀科技人才,普及圖像圖形科技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方法,編輯出版學術和科普書刊,加強同國內外學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向社會提供技術諮詢和服務,舉辦為會員服務的各項活動,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中國圖象圖形學學會下設14工作委員會和29個專業委員會,編輯出版《中國圖象圖形學報》。

中國圖象圖形學學會自成立以來,召開了二十屆國內和十一屆國際學術會議,並連年舉辦青年科學家論壇、圖像圖形中國行、學科前沿講習班等多種形式學術活動,加強了國際與國內同行間的交流與合作,有效地促進了圖像圖形學科的發展

中國圖象圖形學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中文名稱為:中國圖象圖形學學會(以下稱本學會),其英文全稱為:China Society of Image and Graphics,縮寫為CSIG。

第二條 本學會是由圖像圖形學及相關領域的科技工作者和單位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學會的宗旨: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2]、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團結廣大圖像圖形科技工作者,促進我國圖像圖形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的發展,推動圖像圖形科學技術的普及,培養圖像圖形科技人才,促進圖像圖形技術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中的推廣應用,為加速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

本學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學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學會的住所為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學會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圖像圖形學相關領域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和推動本領域學科發展與自主創新。

(二)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扞衛科學尊嚴,推廣圖像圖形學先進技術,開展圖像圖形學青少年科學技術科普教育活動。

(三)開展民間國際圖像圖形學學術交流活動,促進國際作,發展同國(境)外的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四)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科技書籍報刊及相關的音像製品,傳播科學技術信息。

(五)反映會員和圖像圖形學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會員和圖像圖形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

(六)促進圖像圖形學技術成果的轉化,促進產學研相結合,促進圖像圖形學行業或產業科技進步。組織會員和圖像圖形學工作者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作貢獻

(七)組織會員和圖像圖形學工作者對國家科學技術政策、法規制定和國家事務,提出科技建議,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八)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培養和舉薦人才。

(九)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圖像圖形學科學技術方面的論證、諮詢服務,舉辦科技展覽,支持科學研究;接受委託承擔項目評估、成果鑑定、技術評價,參與並承擔技術標準制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認證等工作。

(十)興辦符合本學會章程、有利於圖像圖形學科學技術發展的社會公益事業。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學會的會員種類有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其中:個人會員包含學生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傑出會員、榮譽會員、外籍會員和會士。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學會的程;

(二)有加入本學會的意願;

(三)在本學會所從事的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學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學會章程,執行本學會決議;

(二)維護本學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學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學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學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