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組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一種重要形式。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各族人民經過長期的革命鬥爭,在新中國成立前夕,由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團體、各界愛國人士共同創立的。它根據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對國家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並通過建議和批評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作用。這有利于堅持和改善共產黨的領導,又有利於更廣泛地聯繫和團結各階層群眾。人民政協的建言獻策有利於科學、民主決策。人民政協職能的履行有利於協商民主的決策。
目錄
組織構成
根據1982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政治協商會議設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全國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愛國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代表、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邀人士組成。每屆任期5年。設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書長[1]。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由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以及無黨派民主人士、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各界代表,台灣同胞、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和歸國僑胞的代表以及特別邀請的人士組成。
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其職權為:修改政協章程,選舉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討論本會的重大工作、方針、任務並作出決議;參與對國家大政方針的討論,提出建議和批評。全國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組成,其職權為:召集並主持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組織實現政治協商會議章程規定的任務,執行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決議,審查通過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國務院的重要建議案,根據秘書長提議任免副秘書長,決定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工作機構的設置和變動等。
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自治州及部分縣和市轄區,設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其組成根據當地情況,參照全國委員會的組成決定。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之間以及地方委員會上下級之間是工作指導關係。
工作任務
政治協商
政治協商是對國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在決策之前進行協商和就決策執行過程中的重要問題進行協商。中國政協的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重要體現。
民主監督
民主監督是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它是參加中國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通過政協組織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的監督,也是中國共產黨在政協中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之間進行的互相監督。
參政議政
參政議政是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以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進行協商討論。通過調研報告、提案、建議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中國政協的參政議政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重要形式[2]。
視頻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實用貼】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小百科,搜狐,2017-12-21
- ↑ 中國政協的主要職能,中國政協網,20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