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的,為市政府組成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本市經濟貿易和吸收商貿投資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擬訂本市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牽頭推進本市平台經濟發展;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社區商業發展;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牽頭本市電子商務發展推廣工作,組織擬訂本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統計監測和綜合評價工作;推進本市現代物流發展工作。

(四)指導協調本市商品交易市場規劃,協調城鄉商業網點布局,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五)牽頭擬訂整頓和規範本市市場經濟秩序的政策措施,組織商品市場監控,規範流通秩序;組織協調開展打擊商務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本市商貿運行管理,監測分析本市商貿宏觀運行狀況,處理協調商貿流通中的突發事件及有關重大問題。

(六)承擔組織實施本市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商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食用農產品、肉類食品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培育和發展水產品市場;負責本市食品流通安全追溯系統建設;負責酒類專賣管理。

(七)負責推進本市商貿服務業發展,擬訂本市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起草商貿服務業法規、標準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推進商貿服務行業經營創新,發布商貿服務行業發展導向,會同市有關部門指導本市商業流通企業國內合作交流;負責推進本市商務領域品牌建設,組織、指導和推進上海時裝周、上海國際服裝文化節發展。

(八)促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本市貿易促進體系的建立;指導全市進出口商品結構調整,負責推動技術出口、軟件出口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出口;負責推動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推動本市優秀品牌進入國內外市場;負責重要工業品進口的計劃管理,管理部分進出口商品許可證和除糧食、棉花、煤炭以外的出口商品配額;推進企業應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研究建立對外經濟貿易的統計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外經濟貿易統計和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九)協調、指導全市服務貿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服務貿易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服務外包發展;組織起草並實施會展業相關法規、標準和規範性文件,建立會展業經濟指標統計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優化會展行業環境;推進會展與相關產業間的融合發展;管理國際經貿展覽會,指導和支持重點品牌展會發展。

(十)組織擬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地方綜合應對方案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建立區域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和協調本市出口反傾銷、反補貼工作,參與組織產業損害調查,組織實施有關反壟斷法律法規,參與重大對外經貿爭議案件的調處;負責本市貿易政策合規審查;負責本市有關對外貿易方面的知識產權工作。

(十一)指導本市外商投資工作,組織擬訂改善投資環境的措施;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指導全市開發區外資引進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按照權限負責本市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合同章程等事項的核准和申報工作;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及其他協調性服務。

(十二)負責本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落實本市有關對外經濟合作事項,依法核准、推進本市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指導和推進對外工程承包、外派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等,負責牽頭本市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負責本市對外援助工作;在國家對外經濟合作的總體戰略規劃框架下,承辦和參與多雙邊經貿談判,參與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

(十三)指導本市企事業單位執行經貿外事政策;負責審批本系統、本單位所屬處級及以下人員臨時因公出國(境)任務;辦理邀請外商來滬手續,負責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上海代表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安排重大經貿外事活動和其他經貿峰會。

(十四)牽頭擬訂並執行本市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經貿政策,負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上海代表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負責本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招商引資和經貿合作工作,處理本市經貿領域涉台事務。

(十五)指導本市社會商貿中介機構、外資中介機構以及商貿行業各社會團體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六)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相關視頻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外國投資管理處 上海外商投資近期的一些政策
上海市商務委青年喜迎十九大

參考文獻

  1. 上海簡介 ,感知上海
  2. 國際貿易法律法規  ,豆丁網,2016-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