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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 第一章》(張愛玲散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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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 第一章》是中國現代作家張愛玲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一到了這個小鎮上,第一先看見長長的一排茅廁。都是迎面一個木板照壁,架在大石頭上,半遮着裡面背對背的兩個坑位。接連不斷的十幾個小茅棚,裡面一個人也沒有。但是有時候一陣風吹過來,微微發出臭氣。下午的陽光淡淡地曬在屋頂上白蒼蒼的茅草上。

走過這一排茅廁,就是店鋪。一排白色的小店,上面黑鬱郁地矗立着一座大山,山頭上又現出兩抹淡青的遠山。

極窄的一條石子路,對街攔着一道碎石矮牆,牆外望出去什麼也沒有,因為外面就是陡地削落下去的危坡。這邊一爿店裡走出一個女人,捧着個大紅洋磁臉盆,過了街,把一盆髒水往矮牆外面一倒。不知為什麼,這舉動有點使女人吃驚,像是把一盆污水漏出天涯海角世界的盡頭。

差不多每一爿店裡都有一個殺氣騰騰的老闆娘坐鎮着,人很瘦,一長焦黃的臉,頭髮直披下來,垂到肩上;齊眉載着一頂粉紫絨線帽,左耳邊更綴着一顆孔雀藍大絨毯——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興出來的這樣的打扮,倒有點像戲台上武生扮的綠林大盜,使過往行人看了很感不安。

有一爿吃食店,賣的是小麻餅黑芝麻棒糖。除這兩項之外,櫃檯上還堆着兩疊白紙小包皮,看不出是什麼一類的東西。有人來買了一包皮,當場就拆開來吃,原來裡面包皮着五隻小麻餅。櫃檯上另外一疊紙包皮,想必是黑芝麻棒糖了——不過也許仍舊是麻餅。

另一店櫃檯上一刀刀的草紙堆積如山靠門卻懸空釘着個小玻璃櫥,裡面陳列着牙膏牙粉。牙粉的紙袋與髮夾的紙板上,都印有五彩明星照片,李麗華、周曼華、周璇,一個個都對着那空的街道倩笑着。不知道怎麼,更嗇了那荒涼之感。

幾隻母雞在街上走,小心地舉起一隻腳來,小心地踩下去,踏在那一顆顆嵌在黑泥進而的小圓石子上。

東頭來了個小販,挑着擔子,賣的又是黑芝麻棒糖。

不論是鄉下,是城裡,永遠少不了有這麼一香燭店,兼賣燈籠,一簇簇的紅蠟燭,高掛在屋樑上,像長形的紅果子,累累地垂下來。隔壁的一店堂里四壁蕭然,只放 着一張方桌,一個小女孩坐在桌子跟前,用機器卷「土香煙」。那機器是個綠漆的小洋鐵盒子,大概本來是一隻洋油桶,裝了一隻柄,霍霍搖着。

太陽像一隻只狗攔街躺着。太陽在這裡老了。

路上來了個老太婆,叫住了那小販問他芝麻糖的價錢。她仰着臉覷着眼向他望着,忽然高興地叫了起來:「咦,這不是荷生哥麼?你們家兩位老人家都好?荷生嫂好呀?你四嬸好?」

那小販起初怔住了,但隨即想起來,她是他四嬸的娘家親戚,仿佛曾經見過兩面。她個子生得矮,臉型很短,抄下巴,臉色曬成深赭紅,像風乾的山芋片一樣,紅而皺,向外卷着。她戴着舊式的尖口黑帽匝,穿着補了又補的藍布大襖。她總是迷縫着眼睛,仿佛太陽正照在臉上;說話總是高聲喊叫着,仿佛中間隔着大片的田野。

「你這位大嬸,難得到鎮上來的吧?」這小販問她。

「噯,我今天是陪我侄女兒來的,」老婦人大聲喊着。「侄女兒明天出嫁,嫁到周村,今天到區上去登記,那孩子可憐,爹娘都沒有了,就一個哥哥,嫂嫂又上城去 幫人家去了,家裡就是一個可可。他們周家從多,今天他們都要到的。我們這邊人太少了不像樣,我只好也跟了來了。「她仰着臉覷着眼望着他笑。」噯呀!也真是 巧——怎麼會碰見你的!我們剛來,正在那邊路亭里歇腳。我對他們說,我說你們先在這兒坐一會,我去瞧瞧,看他們周家的人來了沒有。不要我們比他們先到,顯 得新娘子太性急了不好。」

「新郎來了沒有?」

「來了!來了我瞅見幾個周家的人坐在區公所的台階上。我得要走了,去把新娘子領來,讓人家老等着也不好。你也不要老站在這裡說話,耽擱了生意。生意好吧?你剛才說這糖多少錢一斤?」

這小販這次就不肯告訴她價錢了,他彎腰揀起兩根棒糖,硬塞在她手裡。「大嬸,這個你拿去吃。嘗嘗,還不壞。」

她虎起臉,推開了他的手。「噯,不行,不行,沒這個道理!這些年沒見面,哪有一見面就拿人家的東西?」

「你拿着,拿着。帶回去給小孩子吃。」

「這倒是想買點回去哄哄孩子們,不能叫你送。我自己是吃不動它了——老嘍!牙齒一隻都沒有了嘍!」

兩人推來讓去好一會,那兩根亮瑩瑩的白花點子小黑棒淅淅溶化了,粘在小販手上。他雖然面帶笑容,臉上淅淅泛出紅色,有點不耐煩的樣子。費盡唇舌,那老太太終於勉強接受了,滿腔委屈地辭別了他,蹣跚地走開去。她這一轉背,小販臉上的笑容頓時移轉地盤,在老太婆的臉上出現。他板着臉挑着擔子走了,她卻是笑吟吟的,小腳一拐一拐的,走過那一排店鋪與茅廁,出了市鎮,向官塘大路上那座白粉牆的亭子走去。

「碰見一個人,」她老遠就喊着。「再也想不到的!我不是有個表妹嫁到桃溪?這就是她婆家的侄子。我看着他好像眼熟,這些年不見,都不敢喊出口來!」

她侄子金根聽得有點不耐煩起來。「他們來了沒有?周家的人。『他問。他站在路亭的穹門下等着她。是個高大的年輕人,面貌很俊秀,皮膚是黯淡的泥土的顏色。寬肩膀,隔着一層棉襖都看得見。舊棉襖越穿越薄,而且洗褪了色,褪成極淡的藍。

「來了,我看見他們來的。來了。」

「那我們去吧?」金根回過頭向他妹妹說。

他妹子金花像沒聽見似的。她坐在亭子裡,背對着他,正在吐唾沫在手娟子上,替那小女孩擦手。小女孩是金根的女兒,他們今天把她也帶了來了。那孩子正在那兒 鬧彆扭,因為她不明白為什麼要在這裡等着。她煩躁地在板凳上爬上爬下,又伸手去摸那扇形的窗戶,把兩隻手摸得烏黑。不久她一定會把那些灰都抹到她姑姑的新 衣服上去。金花今天穿着的三件紫紅布棉袍,也就是明天的結婚禮服。

金根看他妹妹不答話,他站在那裡叉着腰望着她,透出沒有辦法的樣子。

老婦人喘着氣走進路亭。「怎麼不去?」她大聲喊着。

「走吧!我們走吧!」金根對他妹妹說:「別這麼老腦筋。」

「誰老腦筋?」她並沒有回過頭來。「也得讓大娘坐下來歇會兒,喘過這口氣來。才走來又走去,人家不累麼?」

「走吧!走吧!」譚大娘說。「別害臊了。現在這時世不興害臊了!」

「誰害臊?」金花賭氣站起來,領着頭走到鎮上去。她今年十八歲,可是看上去還不到這年紀。稚氣的秀麗的臉,嘴唇微微張開着,因為前面有一隻牙略有點刨。她的頭髮前面蓬得高高的,額上一排大稀疏的前劉海,留得很長,直垂到眼睛裡去,癢梭梭的,所以她總是迷縫着眼睛,從髮絲里向外面望着,仿佛帶着點焦慮的神氣。

這小小的行列,她走在最前面,老婦人在後面緊緊跟着,就像是怕她隨時會轉過身來逃走。金根抱着他的女兒跟在她們後面。快到區公所的時候,老婦人就本能地走近一步,托住金花的肘彎,攙着她走。

「大娘,別這麼封建,她自己會走。」金根說。

區公所前面坐着蹲着的人群中起了一陣陣騷動。「他們來了!新娘子來了!」大家喃喃說着。有幾個周家的人走上來,含笑和金根招呼。有個五十來歲的高高的婦人,一臉精明的樣子,是新郎的寡婦母親,朝着譚大娘走過來,抓住她兩隻手說「噯呀!大遠的路,讓你走這麼一趟,真不過意!」

明天要做新郎的那男孩子站得遠遠地微笑着。誰也不朝新娘子看,但當然她還是被觀察着的。她也微帶着笑容,而仿佛心不在焉似地,漫無目的四面望着。

大家招呼過了,就一同進去,先經過一番低聲爭論,要推出一個人來,出面和幹部說話。當然應當由男方上前,而且剛巧新郎的母親在一切有關方面是她最年長。但是她堅持着這不是女人做的事,要金根去。金根一定不肯。最後是新郎大大哥做了代言人。和幹部說明來意之後,大家都擠在桌子前面,等着幹部找出該填的表格,新郎新娘被推到最前方,低着頭站在桌子跟前。

「你名字叫什麼?」幹部問那年輕人。

「周大有。」

「是那裡人?」

「周村的人。」

「你要跟誰結婚?」

他很快地咕嚕了一聲:「譚金花。」

「因為她能勞動。」

金花也回答了同樣的問句。實健拔什麼要跟他結婚?」她也照別人預先教的那樣,喃喃念着標準的答案:「因為他能勞動。」任何別的回答都會引起更多的問句,或許會引起麻煩?br>新郎新娘在表格下面捺了指印。他們的婚姻在法律上已經成立了,但是習俗相沿,明日還要熱鬧一下,暫時新娘還是跟着娘家人一同回去。周家和譚家的人在區公所外面分了手。

「明天早點來呵,譚大娘。」新郎的母親再三說。

「你今天早點回去歇歇吧,明天有你忙的。」譚大娘說。

譚家幾個人在小鎮上緩緩走着,一路看熱鬧。金花靜靜地,一句話也不說,手裡牽着那小女孩。他們走過鎮上唯一的飯館子,是一座木板搭的房屋,那沒油漆過的木 板,是一條條不均勻的鮮明的橙黃色。門面很高大,前面完全敞着,望進去裡面黑糊糊鬧烘烘的。房頂上到處有各種食料累累地掛下來,一棵棵白菜,灰撲撲的火 腿,長條的鮮肉。乳白的脆的豆腐皮,與淡黃色半透明的起泡的魚肚,都掛在客人頭上。跑堂的同時也上灶,在大門口沙沙地炒菜,用誇張的大動作抓把鹽,灑點蔥花,然後從另一隻鍋里水淋淋地撈出一團湯麵,嗤啦一聲投到油鍋里,越發有飛沙走石之勢。門外有一個小姑娘蹲在街沿上,穿着郵差綠的褲子,向白泥灶里添柴。飯店裡流麗的熱鬧都滿溢到街上來了。

金根的小女兒站在飯店門口,不肯走。金花硬拉她走,她哭了起來,拚命向後掙自,賴在地下。

「不要哭!不要哭!」老婦人說。「明天就好東西吃了。明天你姑姑出嫁,我們都去吃喜酒。又吃魚,又吃肉。你再哭,明天不帶你去!」

但是連這個也嚇唬不住她。孩子鬧得使大家非常窘,飯店的夥計站在灶前向他們看着,那蹲在外面添柴的女孩子也別過頭來看他們。

金根彎下腰去,把孩子一把抱起來,不管她怎樣掙扎着亂踢着。他很快地走出了市場。孩子哭得一抽一抽的。

「不要哭!」他柔聲說。「你媽就要回來了,她帶好東西來給你吃。你還記得媽吧?」

孩子的媽在上海幫傭。她幾個月前就寫了信回來,說她要辭工回來種田——金根現在分到了田了。自從土改以後。但是家裡仍舊很苦,全靠她在外面寄錢回來,所以她一直延挨着沒有辭工。金根現在對孩子說是這樣說,其實他心裡估着,她今年不見得能回來過年。

他們這孩子叫阿招,無非是希望她會招一個弟弟來。但是這幾年她母親一直不在家鄉,所以阿招一直是白白地招着手。

「不要哭,阿招。」金根喃喃說着。「媽就要回來了,帶好東西來給你吃。」

這話似乎並沒有發生效用。但是那天晚上他聽見她問金花:『姑姑,媽什麼時候回來?爸說媽就要回來了。「

他臉紅得非常歷害,因為被人人發現他在那裡想念他妻,分明是盼望她回家。這是晚飯後,他正站在門口吸旱煙,背對着房裡。

然後他聽見他妹妹的回答:「噯,媽就要回來了。你有媽,不會想我了。」她的聲音聽上去是微笑的,但似乎有點悲哀。

他上床以後看見他妹妹房裡還點着燈。

「早點睡吧!金花妹。」他高聲喊着。「明天你還要走十里路。」

「你還沒睡?你來回要走二十里呢?」

燈仍舊點着。他聽見她在房間裡走來走去,不知道在忙些什麼。他心裡充滿了惆悵。[1]

作者簡介

張愛玲(1920年9月30日—1995年9月1日左右),原名張煐,筆名梁京,祖籍河北豐潤,生於上海,中國現代女作家。7歲開始寫小說,12歲開始在校刊和雜誌上發表作品。1943至1944年,創作和發表了《沉香屑·第一爐香》《沉香屑·第二爐香》《茉莉香片》《傾城之戀》《紅玫瑰與白玫瑰》等小說。1955年,張愛玲赴美國定居,創作英文小說多部,但僅出版一部。1969年以後主要從事古典小說的研究,著有紅學論集《紅樓夢魘》。1995年9月在美國洛杉磯去世,終年75歲。有《張愛玲全集》行世。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