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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9号),设立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省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各部门、各市(区)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省内外有关工作。

(四)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书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全国和省人大代表[1]、政协委员有关省政府系统的建议、提案的协调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

(七)负责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省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九)负责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负责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参事、文史工作,为省政府参事、省文史馆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十二)代管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省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处。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根据领导同志指示和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

(二)综合二至八处。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相关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三)财金综合处。负责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关于财政、税务、审计、金融[2]等方面的文稿起草和公务活动安排;办理财政、税务、审计、金融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四)秘书处。负责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前置审核工作,承担文件制发与审核环节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审核需要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会签的文件;负责围绕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中心工作开展综合调研、政策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审核省政府办公厅重要综合文字材料。

(五)会议处。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协助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省政府领导集体出席重大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整理汇总以省政府名义组织的会议及活动情况。

(六)信息处。负责向国务院和省政府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开展信息调研和业务培训;负责收集、分析、上报网络媒体有关重要信息,掌握舆情动态;负责基层见闻收集和编发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政务信息批示的督办工作。

(七)机要处。负责各类来文来电的接收、登记、转办、印制、分发、传递、归档工作;负责复核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负责管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印鉴;代管省政府办公厅机要印刷所。

(八)省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省政府值班和省长专线电话工作;负责重要情况和紧急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传达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负责省政府领导和各市(区)政府、省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因公出行有关工作;负责协调省政府门前非正常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工作;联系省信访局。

(九)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修订和落实工作;负责办理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调研工作。

(十)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政府媒体联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工作宣传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公民代表进政府”和“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负责指导全省政府公报、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和新媒体工作。

(十一)政务服务管理处。负责全省“互联网十政务服务”体系设计规划工作;负责全省政务服务监管和效能监督工作;指导全省政务服务工作,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热线和标准化建设。

(十二)电子政务处。指导和统筹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负责省级部门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负责省政府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外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数据管理。

(十三)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指导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定省级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县政府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设置和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推进和组织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市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管理工作;负责省级党政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及管理工作。

(十四)省政府督查室。负责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办理和督办落实工作;负责配合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组织开展大督查、专项督查、常态化督查及核查问责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报送信息;指导全省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负责督查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五)专项督办处。负责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巡视和审计重要问题整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省级以上新闻单位在媒体及内部刊物中反映重要问题的督查工作;负责网民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问题的督办工作;参与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十六)建议提案处。负责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陕事项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和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全国“两会”交由省政府承办的建议提案;负责省“两会”交由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的交办、协调、督办、回复、总结等工作;负责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日常联络和配合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十七)办公室。负责厅机关日常事务的协调办理;负责组织厅内重要会议和活动,督促检查厅内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负责来文办理、文稿起草、制度建设、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安排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接待活动;负责联系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负责与外省(区、市)驻陕办事处的联络工作。

(十八)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境)审核办理等工作;负责厅管干部的考察、选拔、任免和录用、调配的具体工作和日常管理;负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日常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省政府领导同志秘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厅党组会。

(十九)财务处。负责厅机关财务管理、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等工作;负责厅机关和厅属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指导厅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厅属单位内部审计。

(二十)参事馆员组联处。负责参事、馆员的组织管理和联络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参事、馆员的选聘工作;负责参事、馆员的学习培训、统战联谊及其他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参事、文史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西大街亮宝楼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一)参事处。组织参事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负责提出参事调研计划和选题建议;承办参事考察、调研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参事出(列)席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有关会议;承担参事调研报告、参事建议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等工作。

(二十二)文史处。组织馆员围绕文化建设进行文史资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听取、收集和反馈馆员意见和建议;组织、协助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诗词采风等活动;开展与省、市文化团体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收藏有关着作和珍贵文献资料,负责有关字画、图书资料的管理、抢救和保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负责省政府离退休领导、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厅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160名。其中:省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8名(不含兼职),省政府办公厅专职副主任2名(副厅级);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办公室主任、省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省政府媒体联络办公室)主任各1名(副厅级),省政府督查专员2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5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直属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驻新疆办事处

陕西省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政务服务中心

陕西省驻京机构资产管理中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要印刷所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被中共陕西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授予“2019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5月,获得陕西省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予以通报表彰。

2020年12月10日,被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5月28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三处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陕西省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