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闻出版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长春市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设立长春市[1]新闻出版局(长春市版权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人员编制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处级领导职数7名[2]。
职责调整
(一)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市文化局管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的职责。
(三)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的审核)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归市文化局。
(四)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起草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
(二)制定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四)负责对全市图书、期刊、报纸和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音像制品的放映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及对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发行管理。
(五)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的监管;拟订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七)负责对设立在我市的互联网站的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及其他数字类出版活动进行监管,查处网络非法出版和侵权盗版行为。
(八)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查处或协助查处侵犯著作权案件;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及著作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长春市新闻出版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0-05-20
- ↑ 政府官员级别是这样定的 ,新浪,2016-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