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隶属于长春市[1]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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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简介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组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市外国专家局的职责。
增加的职责
增加政府绩效评估职责。
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
视频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吉林省长春市简介 ,好看视频,2020-02-12
-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长春市政府网,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