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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区图书馆长乐于1942年2月始设县图书馆,次年7月停办。建国后,1951年成立长乐文化馆,内设图书室,1958年图书室曾一度与文化馆分立,称县图书馆,1961年又并入文化馆。现馆的前身是1983年1月成立的长乐县图书馆。1990年9月馆址迁往县文化中心大楼。1994年长乐撤县设市后更名为长乐区图书馆[1],2004年12月迁至现馆。现馆坐落于长山湖公园北面长乐郑和西路南侧图书文献中心图书馆大楼。

基本介绍

长乐于1942年2月始设县图书馆,次年7月停办。建国后,1951年成立长乐文化馆,内设图书室,1958年图书室曾一度与文化馆分立,称县图书馆,1961年又并入文化馆。现馆的前身是1983年1月成立的长乐县图书馆。1990年9月馆址迁往县文化中心大楼。1994年长乐撤县设市后更名为长乐区图书馆,2004年12月迁至现馆。现馆坐落于长山湖公园北面长乐郑和西路南侧图书文献中心图书馆大楼,于2003年元月动工,2004年12月对外开放,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楼高五层,在外形造型上,以扇形为主,美观典雅。目前馆藏图书68万册,阅览座位共430个,期刊550种,报纸65种,下设外借部、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外文阅览室、中文阅览室、耕读书屋、视听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聚雅书屋等。

展厅展馆

外借部(一楼):

外借部藏书30多万册(其中在馆16万册,各分馆、流通点14万册),阅览座位50个,实行全开架阅览管理。丰富的馆藏文献资源,为各乡镇分馆、流通点图书提供了物质保证。

报刊阅览室(二楼):

报刊阅览室陈列杂志550种,报纸65种,阅览座位170个,实行全开架阅览管理。报刊部除了供读者查阅报纸、期刊[2]外,丰富的阅览座位也为电子阅览室(二楼):

电子阅览室有电脑30台,实行全天开放阅览管理,可供读者查阅论文、期刊镜像数据库、地方文献数据库以及浏览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网站、本馆网站等。

外文阅览室(三楼):

外文阅览室藏书近1万册,阅览座位30个,实行全开架阅览管理。外文书籍为海外归来的游子及我市中小学生提供了学习外语的好地方。

中文阅览室(三楼):

外借阅览室藏书8万多册,阅览座位72个,实行全开架阅览管理。丰富的馆藏文献资源,充分满足了我市人民读书、看书的需求。

耕读书屋(特藏部)(四楼):

耕读书屋藏书25000多册,阅览座位30个,珍藏各类经典套书。

视听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室)(四楼):

视听阅览室阅览座位26个,收藏有奥斯卡经典影片等各类影音视频资料3200多部。

地方文献阅览室(方志馆)(五楼):

地方文献阅览室藏书5000多册,阅览座位12个。藏有全国各省市县地方志,福建省内各地区地方志已收集完毕,目前正在完善省外各县市地方志。

聚雅书屋(五楼):

聚雅书屋珍藏一套价值四十五(45)万元人民币、06年文津阁版的《四库全书》,共1500册。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8:00-----17:30 (冬季)

8:00-----18:00 (夏季)

每周一下午内部政治、业务学习,不对外开放

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

1、树立文明区民形象。

2、保持馆内安全卫生。严禁携带动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在各借阅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请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存放于寄包柜。

4、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馆前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各借阅区拨打接听手机;1.1米以下儿童进入少儿游乐区需有成人陪同看护。

5、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6、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馆内公共财物的按《长乐区图书馆遗失赔偿规定》的有关条款赔偿。

7、团体参观请提前与四楼办公室预约。

8、请自觉遵守长乐区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办证须知

一、办理新证

(一)个人借阅证

1、凡自愿接受我馆各项读者管理制度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向我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办证读者,应正确填写本表,并缴交押金50、100或200元,每50元押金外借一本图书,以此类推,所借书籍的价格不得超过押金的90%,借阅证办理后不得在原证上更改押金金额。

3、 长乐区图书馆网站:读者可凭借阅证卡号及密码登入网站办理续借手续,浏览馆藏信息和数字资源。为了确保读者利益,请在办理借 阅证时输入您的个人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忘,请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图书馆三楼采编部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4、50、 100元押金的借阅证正常借期为14天,200元押金的借阅证正常借期为21天,在借阅期内读者可凭借阅证卡号及密码登入我馆网站办理续借手续一次。还书 期限读者可到我馆网站或我馆一楼触摸屏上进行查询,如有过期,请自觉按照每本图书每天0.1元缴纳滞纳金。

5、借阅证丢失,应及时挂失,挂失后凭办证时所用个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退还押金,并缴交10元工本费,挂失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持证者个人负责。

6、退证应由本人凭借阅证及办证时所用个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退还押金,并将借阅证退还我馆。退证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地点在三楼采编部。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

(二)流通点借阅证

1、凡需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单位,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流通点借阅证,申请者可到四楼办公室办理。

2、申请办理流通点借阅证,须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证明,并填写《长乐区图书馆流通点登记表》。

3、流通点借阅证仅限于借阅流通调配库的书刊。

二、退 证

1、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

2、读者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三楼采编室办理退证手续。

3、代办退证的,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委托退证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退证手续。

4、流通点用户退证须持单位委托书、流通点借阅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到三楼采编室办理退证手续。

5、退证前须还清书刊及借阅超期罚款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

三、挂失、补证

1. 借阅证需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应立即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三楼采编室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2. 办理挂失手续后,凭有效证件到三楼采编室办理补证手续,并交纳工本费10元,挂失的借阅证所借的书刊未还清者,不予补发新证。

3. 借阅证因保管不当,无法使用者,可以凭旧证换发新证。

四、办证、退证时间

办证:周一至周日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退证: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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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化馆授牌仪式

参考文献

  1. 图书馆对孩子的重要作用 ,搜狐,2018-03-18
  2. 期刊基本常识,你了解多少 ,搜狐,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