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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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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采编

外文名称: Editing

性质: 新闻媒体

类型: 网络的广告

采编(Editing)是收集信息和编辑信息的工作属于网络广告[1]

采编信息介绍

采编权

采编权是获得第一手的详细信息,从采访到编辑到发布资源的权利,一般只有新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新闻网才能拥有。

缺乏采编权使得网上信息相对缺乏,由于网络媒体自身发展时间很短,很多信息的来源都是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至今还没有新闻采访权,网站之间信息的无偿拷贝现象很严重,重复率很高,这就造成了各网络媒体的经营方向太过一致,媒体价值体现差别不大,整个网络的广告收入大部分都落在为数有限的几个网站的手中,上述现象就造成很多广告主还用传统广告的思维在网上打地毯似的轰炸;

采编模式

采编模式--是采编分离还是采编合一。

采编分离,传统的方式是将所有的记者划到记者部,然后由记者分战线跑口拿料写稿;编辑这块则依据各自负责的不同内容再划分相应部室,常见的有要闻部、经济部、时事部等。通行的做法基本上就是设立一个编辑中心和采访中心。

采编合一,常见的方式就是在编委会下设若干个相应的部室,每个部室既有编辑也有记者,除重大采访之外,日常工作中,部室与部室之间基本都是无关联的相对独立。

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保障

一、新闻采访活动是保证公众知情权,实现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有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为新闻机构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二、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

三、新闻单位要为所属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保障。新闻单位要按照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所属新闻采编人员订立书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完善各项保障制度,保护新闻采编人员合法权益

四、新闻采编活动是新闻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核心环节,新闻单位要选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人员从事新闻采访工作,要把好进人关、用人关,并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的考核、培训、教育和管理,要及时为符合资格条件的新闻采编人员申请发放新闻记者证。同时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强新闻采编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严格自律、礼貌待人、以理服人。新闻采编人员采写的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侵犯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借新闻采访活动从事有偿新闻、强拉广告或牟取不正当利益。

六、在采访活动中,新闻记者应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暂未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必须在本新闻单位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带领和指导下开展采编工作,不得单独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在新闻采访过程中如遇到可能发生冲突的情况,新闻采编人员应迅速与有关党政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协调或援助,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协调或提供援助。

七、新闻记者证是我国境内新闻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核发,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仿制新闻记者证,不得制作、发放专供采访使用的其他正式证件。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记者网查验新闻记者证的真伪,如发现使用伪造的新闻记者证从事采访活动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假冒新闻记者身份从事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举报。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印发至当地新闻单位,督促各新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新闻采编人员订立书面聘用合同,要求各新闻单位及时为符合资格条件的采编人员申领发放新闻记者证。各新闻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对本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用工制度和记者证管理制度,为本单位新闻采编人员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