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审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贵阳市审计局是贵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和审计任务;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安排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
2018年12月,机构改革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市国有资产[1]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等划入市审计局。
目录
工作职能
2、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调控措施和加强各项资金管理监督的建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区、县(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属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社团组织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和委托的审计事项;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
4、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2]和审计调查。
6、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依法受理市属各区、县(市)被审计单位对本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并组织复议。
8、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协同办理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9、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10、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业务和技术培训。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市审计局内设14个职能处(室),其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会议记录、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负责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秘、保密、信访、档案、后勤行政、统计等工作;管理各项经费;管理计算机局域网;负责车辆、办公楼及其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2、法制处
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负责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的收集汇编,研究起草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对全市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复核局机关审计项目;受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及听证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研究审计政策、法规理论和审计科研课题
3、财政审计处
拟定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审计市级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地方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区、县(市)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财政审计业务。
4、金融审计处
编制金融审计项目年度总体计划和方案;受省审计厅授权,审计在市的国家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审计地方银行、证券、信托等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组织全市金融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金融审计业务。
5、行政事业审计处
编制行政事业审计项目年度总计划和方案;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政党组织、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驻外办事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全市行政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6、经贸审计处
编制工交、商贸审计项目年度总计划和方案;负责对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全市经贸行业审计;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经贸审计业务。
7、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编制农林水和资源环保项目年度审计总计划和方案;审计市管农林水利资金、资源环保资金、扶贫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区、县(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金、资源环保资金、扶贫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全市的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8、社会保障审计处
编制社会保障项目年度审计总计划和方案;审计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赈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区、县(市)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全市行业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9、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审计总计划和方案;审计监督市属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审计重大技改项目;审计市级基本建设和技改投资公司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市属国有施工企业、国有房地产企业、设计院、国有监理等单位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固定投资审计业务。
10、外资运用审计处
编制外资项目年度审计总计划和方案;审计本市接受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捐助和援助、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审计及外资企业的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全市统一外资审计项目的审计;指导全市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11、经济责任审计处
受组织、人事部门和纪律监察机关的委托,对党政部门正职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审计指示,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全市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12、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宣传教育、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综合治理、离退休人员和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考评工作,协助区、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审计机关负责人;组织、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13、计算机审计处
负责并指导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审计;负责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与管理;负责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的推进和实施;组织全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软件的培训、推广、运用和开发;负责市审计机关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市审计机关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它工作;负责与上级审计机关和市相关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联系和协调;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计算机审计工作。
14、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 党纪、政纪的案件。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贵阳市固定资产审计评审中心
对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建设项目概算进行评审或审计;对施工图预算、招标预算、项目实施中重大变更增加的投资预算、征地拆迁超范围超标准增加的投资预算进行评审或审计;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审查;对工程决算、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或审计;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它工作。
机构领导
局长:李菊
副局长:文玉宏、陈刚
机构地址
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政府大楼B区。
参考文献
- ↑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包括哪些内容?,搜狐,2021-05-10
- ↑ 什么是审计,搜狐,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