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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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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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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 style="text-align: center; font-weight:bold; background-color:#ecf4f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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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br><img src="https://tm.ncl.edu.tw/TM_DO/001/cca-1-20001-pc-tw-002416254-n_watered_watered_72dpi.jpg"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tm.ncl.edu.tw/article?u=001_002_0000362005 圖片來自ncl]</small>
[[File:653810043 m.jpg|缩略图|居中|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
 
 
|}
 
|}
「[[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國語學校]]」 全稱為「[[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br><br>
 
==歷任校長==
 
{| class="wikitable"
 
! style="text-align: center; font-weight:bold; background-color:#ecf4ff;" | 任職期間
 
! style="text-align: center; font-weight:bold; background-color:#ecf4ff;" | 姓名
 
|-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1896-1900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町田則文]]
 
|-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1901-1906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田中敬一]]
 
|-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1907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持地六三郎]]
 
|-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1908-1910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本庄太一郎]]
 
|-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1911-1919
 
| style="text-align: center; background-color:#ffffff;" | [[隈本繁吉]]
 
|}
 
==創校==
 
1895年([[明治]]28年)4月17日,[[馬關條約]]成立,同年5月17日公佈 台灣、[[澎湖]]歸屬日本領土,5月21日[[台灣總督府]]假條令發布,海 軍大將子爵[[樺山資紀]]為第一代[[台灣總督]],並設掌教育事務的「學務部」 於民政局,任命[[伊澤修二]](1851-1917)為學務部長。<br><br>
 
 
學務部事務所設於台北[[大稻程]], 1895年7月12日,遷至[[芝山巖]]開漳聖王廟 (即芝山岩 惠濟宮), 並開設國語傳習所招募傳習生 ,[[伊澤修二]]與六氏先生開始招生至9月20日止,共招本島人21名,分甲 、乙、丙三組,在惠濟宮內 教授「國語」(即日語),並命名為「芝山岩 學堂」。<br><br>
 
 
其次為因應將來國語傳習所或初等教育相關之師資,設教員講習所,自日本國 內招募合格之師資,施予6個月的短期講習,為此1895年冬。<br><br>
 
 
[[伊澤修二]]親自回日本招募學生,而因為六先生被殺 (1896年1月1日) 而暫時關閉三個月的「芝山岩 學堂」 於1896年4月13日得以再開,1896年4月15日,開始正式授課,7月1日舉行畢業典禮,這一批講習員便成為第一批在台灣實施日語教育的教員。<br><br>
 
 
而總督府已於1896年3月31日發布敕令第91號,頒定「台灣總督府直轄學校官制」,依據這個規定正式成立「國語學校」以及「國語傳習所」。<br><br>
 
 
而 「國語學校」為培養師資及各項相關業務人才之教育機關,這是北師創立之始。<br><br>
 
 
3月31日「台灣總督府直轄學校官制」頒定之後,4月13日,[[芝山嚴]]學堂改稱「國語學校附屬芝山嚴學堂」 5月21日依府令第五號公佈「國語學校」以及「附屬學校」的名稱及位置,如下所示: 地區 學校名稱 位置 台灣 總督府國語學校 台北 台灣 第一附屬學校 八芝蘭 台灣 第二附屬學校 艋舺 台灣 第三附屬學校 大稻埕 1896年 6月1日,芝山嚴學堂又改稱「國語學校第一附屬學校」,創女子分教場(台北第三高女的前身)。<br><br>
 
 
1896年 6月2日,任命民政局事務官[[町田則文]]為國語學校首任校長。<br><br>
 
 
1896年7月11日,將「國語學校」事務所遷移至原清朝淡水縣書院所在地---台北艋舺書院書院邊街32番戶舊學海書院 內,開始國語學校的創設工作。<br><br>
 
 
1896年 9月,公佈「國語學校規則」之後,[[町田則文]]為了招募學生,回到[[東京]]與[[大阪]]。<br><br>
 
 
考試結果錄取師範部學生30名、語學部學生35名。<br><br>
 
 
1897年4月1日,[[町田則文]]帶領這些學生回到台灣,但是位於台北城南門街的國語學校新校舍1896年12月25日才開始動工,在 新校舍還沒完工之前,便暫借艋舺的祖師廟作為教室與宿舍,由1897年4月16日開始上課。<br><br>
 
 
並於1897年9月11日國語學校新校舍終於完工,10月20日舉行創校典禮。<br><br>
 
 
1896年 6月1日,芝山嚴學堂雖然已改稱「國語學校第一附屬學校」,但第 一、二屆之講習員仍假該講堂授課,至第三屆才正式遷至完工之新 校舍,(台北城門南門街,台北市立師院現址) 國語學校本部。<br><br>
 
  
而依據[[明治]]29年(1896年) 9月25日,府令第38號「台 灣總督府國語學校 及其 附屬學校規則」 國語學校 「師範」與「語學」兩部,語學部又分國(日) 語與土語兩科 ,師範 入學 格為18歲至30歲,具尋常中學 四年級以上程度之日本人,在日本本土招募學生,修業年限為二年,每年招收的人數約十幾人到二十幾人 <br><br>
+
'''臺 灣總督府國語學校''' 是[[臺灣日治時期]]所 的綜合教育機構 後期轉型為以 師範 教育為主 培育機構
  
  學校 規則中 第六條則明訂師範部之教科 目 修 身 、 教育 、 國 (日)語、漢文 、土語 、地理、歷史 、數 、簿記、 理科、歌唱、體操,其中並沒有圖畫科 <br><br>
+
  該校早年與'''總督府醫 學校'''(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並列為兩所台人最高學府, 後經過多次改制和變遷,演變 今日的[[臺北市立大學]]以及[[國立臺北 教育 大學]]兩所
  
 國語學校 創立之時並非只是專門培養 國語傳 習所學校的 師資 同時也肩負培養各種業務 功能,是當時台 灣最高 教育機構 ,且是以培養日籍教師為主 <br><br>
+
== 校史 ==
 +
經歷[[芝山巖事件]]後,臺灣總督府1896年([[明治]]29年)3月31日頒布〈臺灣總督府直轄學校官制〉,開始著手設立 國語學校 與[[ 國語傳習所]]的相關事宜。同年5月21日頒布〈國語學校及附屬學校的名稱位置〉,決定將國語學校設置在台北城內,另設三所附屬學校提供學生實習之用,並做為區域內其他小 學校的 模範。其分別為位於原[[芝山巖學堂]]的[[士林國小|第一附屬學校]],整修[[艋舺]][[學海書院]]設立之[[老松國小|第二附屬學校]] 以及原訂設立於[[大稻埕]],因找不到合適地點而改借用[[大龍峒保安宮]]作為校舍的[[大龍國小|第三附屬學校]],皆為以本島 為對象 初等 教育機構。
  
1898年7月 發布 「台 學校 令」規定以地方經 費開辦公 學校 ,取代國語傳習 , 師資方面根據 「台灣公 學校 官制」,教師分為教諭與訓導,教諭為 正式之教師,訓導為輔助教諭 助手 此時 總督府 已決定設立師範  學校, 培養台籍教 充任公 學校 之訓導,以補教師之不足 <br><br>
+
6月1日 '''臺 總督府國語 學校'''成立,當時民政局事務官[[町田則文]]擔任首任校長,臨時事務所設於第一附屬 學校 。7月11日將事務 遷移到第二附屬 學校 所在 艋舺學海書院 展開籌備建校工作。9月25日頒布《臺灣 總督府 國語 學校 規則》 招收學生分為 範部與語 部。12月於台北城南門街開始動工興建新
  
==國語 學校 師範部及師範 學校==
+
1897年(明治30年)1月4日,因 海書院老舊殘破,臨時 舍跟著第二附屬 學校 遷移至附近的[[艋舺清水祖師廟]]。6月29 日, 以府令第27號發 增設[[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第四附屬 學校]] 以內地人 齡兒童為招生對象。9月11日, 國語學校本 部新 舍完工,10月20日舉行落 典禮。 學校 位在台北城南門前,後方則是總督官邸與台北[[新公園]] 另一邊為[[臺灣總督府法院|總督府法院]]
1899年3月31 日, 「台灣總督府師範 學校 官制」 規定師範 校以培養台籍之 國語 傳習所及公 學校 的教師為主旨, 因此,原來以培養日 人教員為主的師範學 制度,便分 : 國語 學校 師範部 以培養日 人為主 <br><br>
 
  
師範 學校,以 培養台灣人 <br><br>
+
1898年(明治31年)7月28日《臺灣公 學校 令》發布後 於8月16日 告示第53號公布附屬學校之改廢。第一附屬學校及第三附屬學校廢止改辦[[公學校]],第二附屬學校改稱第一附屬學校,第四附屬學校改稱第二附屬學校,而[[中山女中|第一附屬學校女子分教場]]則改制 第三附屬學校
  
應修習的科目 為修身、  語、作文、讀書、算術、簿記、地理、歷史 、理科、習 字、音樂、體操 法,入 資格為18至25歲 修業年限 <br><br>
+
1902年(明治35年)3月30 ,以告示第34號 第35號公布附屬學校之改廢。第二附屬 校廢止改辦[[小 校]] 附屬學校改稱第二附屬學校
  
1899年10月 公告設[[ 台北]]、[[台中]]、[[台南]]三 所師範 學校, 1899年 10月招募 生開始上課,是 籍學生受師資教育之始 <br><br>
+
國語學校分為'''師範部'''與'''語學部''' 語學部底下又分為土語([[ 臺語]] )科與國語科,修業年限皆為 年。土語科專收15歲到25歲小 學校 畢業以上的日本人 國語科則提供附屬 校與國語傳習所畢業的 灣人。1898年土語科改制為土語專修科,1902年廢除
  
  但1902 年, 即因公 學校 之發展未如預期迅速 籍教師有 供過 求之慮 <br><br>
+
  師範部最初入學資格限制為18到30歲,中學四年級以上學歷之日本人,目的在培育台灣各地國語傳習所、師範學校等教育師資,修業年限兩 。1902年7月6日總督府修訂國語學校規則,將師範部分為甲乙兩科。甲科維持培育日籍教師 乙科則將被廢校的臺北、臺中兩所師範 學校 學生併入 專門培育臺 公學校 教師 。同時也將原本第四附屬學校的中學部併入,國語學校因而 了自己的'''中學部''',並 日後成為[[臺北州立臺北第一中學校]]
  
  而廢 除台北、台中兩所 師範學 將兩校學生分別撥入國 語學 校與台南  師範 學校 至1904年 遂廢除台南師範學校 將其學生完全打入國 學 校師範部乙科就讀 <br><br>
+
  不諭是 師範 部或是語 部  臺語 文的教 都在課桯中佔有相當的份量。最初 師範 部每週34節課 土語課佔了10節。加上每週2節的漢文課 實際上就是以臺語來朗誦中國古文 所以課程相當於每週有12節課是在研究臺 語。
  
培養 資的 師範學校 終告完全 中斷 國語 學校 又成為 台唯 資培 機構 <br><br>
+
1918年國語學校改名為'''臺北師範學校''',1920年3月臺北師範學校設[[預科]]及本科,並改稱為'''臺灣總督府臺北師範學校'''。預科由小學考入,修業4年,本科係由預科畢業後直升,修業2年。設「教員養成講習班」,修業六個月 一年不等 畢業後以代用教師任教。1927年,當局修正各級學校官制,將臺北師範學校分割 '''臺北第一師範學校'''及'''臺北第二師範學校''';臺北第一師範學校([[小學校 ( 灣)|小學校]]師範部,後為[[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舍使用南門校舍,臺北第二師範學校([[公學校]] 範部)校舍使用新建之芳蘭校舍。1940年,臺北第二 師範學校 設「女子講科」 並廢止高等女 學校 師範科,將師資培育業務完 導入師範教育系統。1943年,臺北第 及第二 範學校再度合併,但仍保留兩校區;其中,南門校區專收預科及女子部,芳蘭校區專收[[本科教 |本科]]生
  
1902年 國語學 設置 師範 、中 、國語、實業四部 這其中:  師範 部招生對象含台灣人與 本人; 中 部只針對日本青年;  語、實業部專收台灣人,以培訓 師、農業、電訊、鐵路等專才 <br><br>
+
[[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兩校區分別獨立 南門 區改為'''臺灣省立臺北女子 師範學 校''' 芳蘭校區改為'''臺灣省立臺北 師範 學校''', 後兩校分別演變為'''[[臺北市立大 博愛校區]]'''及'''[[ 立臺北 育大學]]'''
  
1902年([[ 明治]]35年)7月6日,府令第十二號改正 國語 校規則 國語 校師範 部設 甲、乙兩科 都是公 學校教 機構 : 甲科以培養日籍 主旨,乙 以培養台籍訓導為目的 <br><br>
+
===學校===
 +
'''学校'''(或稱[[ 學院]] 是一種為[[教師]]及[[ 生]]提供[[教学]]環境的[[機構]] 並通過特 的[[教育]]方式增進對 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 分國家 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 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 學校 接受 育。這些學校 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和[[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 。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 通常會就讀 學。最後,提供[[高等 育]]的學校可成 「大學」或「[[專 學校]]」
  
  甲科入 學年 齡為18-25歲 年限2年,乙 年齡15-23歲 修業年限3年 。<br><br>
+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 校接受教育。[[幼兒園]]和[[幼稚園]]為[[幼童| 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 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 學校]]、專 科學 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 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 。<ref>{{cite web |url=https://oda.hio.no/jspui/bitstream/10642/888/2/802941.pdf |title=Leseferdighet og skolevesen 1740–1830 |publisher=Open Digital Archive |access-date=15 May 2014 |archive-date=2016-04-14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414015817/https://oda.hio.no/jspui/bitstream/10642/888/2/802941.pdf |dead-url=no }}</ref>
  
  甲、乙兩科應修習之 科目 : 修身、 教育、 國語 漢文、歷史地理、數 學、 物理化 、博物、習字 圖畫、唱歌、體操 甲科多增 「台灣語」一科,且甲、乙兩科都 增列了「 字圖畫」 科 並將手工科列為選修 <br><br>
+
 學 校也可分 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学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 教育 ,如[[基督教學校]] [[伊斯蘭學校]] [[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訓|軍事 校]] [[商 院]] 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自學|在家學校]]和[[線上學 |線上學校]]等 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這是台灣師範教育 中首次出現了圖畫科之學科目 與習字並列成 一學 圖畫科  師範教育中單獨成科則延至1910年,小 與公 師範部設 置之時 <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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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 ==
 +
  位于[[英国]]东南部的[[坎特伯雷]],建立於公元597年的[[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国王学校]] 可能 现存最古老的学校之 .<ref>{{Cite web|url=https://www.kings-school.co.uk/about/history/|title=History of the School|website=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language=en|access-date=2019-07-27|trans-title=校史|archive-date=2019-07-27|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90727070256/https://www.kings-school.co.uk/about/history/|dead-url=no}}</ref>;而[[中国历史|中国]]最早的 据估计是 [[周朝]]。清朝後逐漸出現[[太 ]]之類官方辦的
  
1907年(明治40年)3月21日,日本人小 學校 的義務 教育 年限延長為6年後, 小學校教員不足 現象更加嚴重,因此在1910年(明治43年), 國語學校便增設了「小學師範部」。<br><br>
+
==  學校教育的 目的 ==
==小學師範部==
+
 學校 教育的目的隨著時代和[[政治]] [[文化]]的不同而有差異
1910年(明治43年), 國語 學校 增設「小學師範部」,原「師範部」甲 乙兩科改稱為「公學校師範部」甲、乙兩科, 「小學師範部」是培養小學校之教師為主旨,入學對象為日人,修業年限一年 : 「公學校師範部」以培養公學校教師為主旨,甲科以日人為入學對象,修業年限一年,乙科則以本島人 為入學對象,修業年限四年 <br><br>
 
  
1910年 「小 師範部」課程將「習字圖畫科」改為「圖畫手工科」,第 學期 第二學期每週上課時效為四小時,課程內容為黑板畫 手工理論及實習 <br><br>
+
在[[中国历史]]上 [[周朝]], 校[[辟雍]]是[[統治階級]]培養[[貴族|下 代]][[品格教育|品格]] [[雅乐|禮樂]] [[閱讀|讀]][[寫作|寫]]和[[軍事]]技巧的場所
  
  「公 師範部甲科」之課程中也列入圖畫手工科 課程內容與「小 師範部」之內容課程相同 但上課 時數為第一學期每週三小時,第二學期每週四小時; 「公 學校 師範部乙科」之課程則將圖畫手工單獨成科共四個 年,圖畫科每週上課一 小時,手工科則自第三學年才開始,每週上課二小時,第四學年則 為四小時,課程內容分別為圖畫科為圖畫、寫 及第四 年黑版 畫,手工科則是 論與實施 <br><br>
+
  但如果 校實行填鴨式教育制度 只會令 生無法吸收知識 違背 學校 學生學 習不同知識的
  
  師範學校之圖畫教育早於公學校圖畫教 育之實施 但都與習字或手工並列 至1910 圖畫科才在 公學師範部乙科 課程 首次單獨成科,但其教學時數每週只有一 小時  <br><br>
+
== 常見的分級 ==
 +
[[欧洲]]的一些地区,[[文理中学|高级中学]]({{lang-en|Gymnasium}})是中学的一种 入学的学生 般成绩较突出。在[[德国]] 十三 后(一些地区是十二年级),将完成高级 学学习并参加德国大学入学考试(Abitur)(在[[奥地利]]和[[瑞士]]称为Matura考试)
  
  總督府於1918年7月19日公佈 「修訂國語學校規則」 同時設立國語學校台南分校,並決定由國語 學校教 授中任命 因此 前擔任國語學校教授的台南高等女學校校長[[ 志保田鉎吉]] ,便被指派為台南 校主任,並兼任國語 學校教 授職務 <br><br>
+
  在[[英国]] ,學校 要是指[[高等教育]]階段前的 育機構 大致上可 被分为[[ 小学]] (有时进一步区 为[[幼稚園]]和小学)和[[中学]]。而這些 學校 是由[[女王 育检查员]](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這個機構來管理的
  
  台南分 創校後 暫借赤坎樓做為臨時校舍 並開始上課 <br><br>
+
  在[[北美]],學 是指所有级别的教育機構,包含以下所有机构:幼稚園、小學、中學(即[[初级中学]] 英文称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 根據招生的學生年齡及地區而定)、[[高級中學|高中]]、[[學院]]、[[大學]]及[[研究生院]] 在[[美國]],从幼稚園到[[高級中學|高中]]的所有 學校 都是由各州的 教育 局來监督的。许多早期的美国 立学校都是单间学校,一位老师在一间教室里面教7个年级的学生。20世纪20年代起,单间学校被整理为多教室的学校 越来越多学 提供了[[ 车]]运送学生
==台北師範 學校==
 
1919年1月4日,「台灣 教育 令」 佈後 正式改「國語學 」為「台北師範學 <br><br>
 
  
4月1日 ,公 佈「台灣總督府師範 學校 官制」 將台南分 改為總督府台南師範 學校 ,與「台北師範 學校 」都直屬總督府 <br><br>
+
== 常見的分類 ==
 +
在[[英國]]及[[北美洲|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 不一定是 立義務教育 學校 系統的一部份。'''學校'''可以專精於某一個領域 例如:經濟[[學院]](如[[伦敦经济学院]])、舞蹈學校或记者学 。也可能基於某類學生而設立,如特殊 學校 、聾啞人士 學校
  
1923年4月5日 設立台 師範學 ,設有公學師範部普通科、演習科和講習科一年制、三年 等學科 <br><br>
+
== 批评與替代 ==
 +
在整个20世纪 传统的学校受到广泛的批评。法国社会学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别:对品味评价的社会批判》 说明了'''学 '''的[[阶级]]结构再製機 制。
  
  講習科 年制是在1938年成立 的學 招收中 修業年限4年的高等女 學校 畢業生 該科從1940年改為女子講習科 <br><br>
+
  学校(尤 是[[威權體制教育]]的學校)被指责对孩子的学习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励作用 这主要是因为它使孩子产生恐惧。 些人更喜歡學生有充份自由 [[民主 校]]或其他[[另類教育]] 其他人喜欢[[在家自 ]], 參與[[非 學校 教育機構]] 而不去上学
  
  講習科三年制 在1925年成立 的學 科, 直到1935年才停止招 生。<br><br>
+
== 動物學校 ==
 +
[[動物學校]] 訓練動物 機構,有些 校訓練 般的 活常規,有些則教導專業的導盲技術
  
  就讀於師範 學校, 但學 費全免,每個月還有50 公費以 每年兩套制服 <br><br>
+
== 現代 學校 ==
 +
在現代,學校仍然是傳授知識及技能的重要場所 ,但 因為社會價值觀的改變,使部分的 生為了文憑而打混摸魚。加上部 教師認為只需把他所瞭解 知識傳授給學生就足夠,而忽略教導[[倫理]][[道德]], 正確的[[價值觀]]給學生
  
 公 校教員 一個月的薪俸為44圓。<br><br>
+
== 校園設施 ==
 +
* [[教室]]
 +
* [[禮堂]]
 +
* [[自修室]](可能和圖書館併設)
 +
* [[图书馆]]及閱讀角
 +
* [[體育館]]及[[操場]]
 +
* [[電腦教室]]及語言教育室
 +
* [[实验室]]
 +
* [[办 室]]([[ 长]]室、 教員 室、總務部及校務處)
 +
* [[會議室]]
 +
* [[校工]]([[交流生]])[[宿舍]]
 +
* [[學生輔導室]]
 +
* [[天台]][[花園]]
 +
* [[福利社]]
  
==參 考資料==
+
== ==
*[https://blog.xuite.net/rehthoort/wretch/118395730-%E5%8F%B0%E7%81%A3%E7%B8%BD%E7%9D%A3%E5%BA%9C%E5%9C%8B%E8%AA%9E%E5%AD%B8%E6%A0%A1%E7%8F%BE%E5%9D%80%E5%9C%A8%E4%BD%95%E8%99%95%EF%BC%9F 台灣總督府國語 學校 現址在何處?]
+
等級分類
*[https://blog.xuite.net/b5401015/twblog/89416212-%E5%8F%B0%E5%8C%97%E5%9C%8B%E8%AA%9E%E5%AD%B8%E6%A0%A1 臺北國語 學校]
+
* [[初等教育]]
*[https://blog.xuite.net/apex.cheng/wretch/117812135-%E8%87%BA%E5%8C%97%E5%B8%AB%E7%AF%84%E5%AD%B8%E6%A0%A1++%28%E5%9C%8B%E7%AB%8B%E8%87%BA%E5%8C%97%E6%95%99%E8%82%B2%E5%A4%A7%E5%AD%B8%29 時空旅人]
+
* [[成人教育]]
 +
* [[課程]]
 +
* [[補習班]]
 +
* [[家庭教育]]
 +
* [[義務教育]]
 +
 學校 分類
 +
* [[私立學校]]
 +
* [[寄宿學校]]
 +
* [[預科學校]]
 +
* [[音樂學院]]
 +
* [[语言学校]]
 +
* [[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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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 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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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1年11月29日 (一) 00:36 的最新修訂

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
圖片來自ncl

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是臺灣日治時期所設的綜合教育機構,後期轉型為以師範教育為主的師資培育機構。

該校早年與總督府醫學校(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並列為兩所台人最高學府,之後經過多次改制和變遷,演變為今日的臺北市立大學以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兩所學校。

目錄

校史

經歷芝山巖事件後,臺灣總督府1896年(明治29年)3月31日頒布〈臺灣總督府直轄學校官制〉,開始著手設立國語學校與國語傳習所的相關事宜。同年5月21日頒布〈國語學校及附屬學校的名稱位置〉,決定將國語學校設置在台北城內,另設三所附屬學校提供學生實習之用,並做為區域內其他小學校的模範。其分別為位於原芝山巖學堂第一附屬學校,整修艋舺學海書院設立之第二附屬學校,以及原訂設立於大稻埕,因找不到合適地點而改借用大龍峒保安宮作為校舍的第三附屬學校,皆為以本島人為對象之初等教育機構。

6月1日,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成立,當時民政局事務官町田則文擔任首任校長,臨時事務所設於第一附屬學校。7月11日將事務所遷移到第二附屬學校所在的艋舺學海書院,展開籌備建校工作。9月25日頒布《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規則》,招收學生分為師範部與語學部。12月於台北城南門街開始動工興建新校舍。

1897年(明治30年)1月4日,因學海書院老舊殘破,臨時校舍跟著第二附屬學校遷移至附近的艋舺清水祖師廟。6月29日,以府令第27號發布增設第四附屬學校,以內地人學齡兒童為招生對象。9月11日,國語學校本部新校舍完工,10月20日舉行落成典禮。學校位在台北城南門前,後方則是總督官邸與台北新公園,另一邊為總督府法院本院。

1898年(明治31年)7月28日《臺灣公學校令》發布後,於8月16日以告示第53號公布附屬學校之改廢。第一附屬學校及第三附屬學校廢止改辦公學校,第二附屬學校改稱第一附屬學校,第四附屬學校改稱第二附屬學校,而第一附屬學校女子分教場則改制為第三附屬學校。

1902年(明治35年)3月30日,以告示第34號及第35號公布附屬學校之改廢。第二附屬學校廢止改辦小學校,第三附屬學校改稱第二附屬學校。

國語學校分為師範部語學部,語學部底下又分為土語(臺語)科與國語科,修業年限皆為三年。土語科專收15歲到25歲小學校畢業以上的日本人,國語科則提供附屬學校與國語傳習所畢業的台灣人。1898年土語科改制為土語專修科,1902年廢除。

師範部最初入學資格限制為18到30歲,中學四年級以上學歷之日本人,目的在培育台灣各地國語傳習所、師範學校等教育師資,修業年限兩年。1902年7月6日總督府修訂國語學校規則,將師範部分為甲乙兩科。甲科維持培育日籍教師,乙科則將被廢校的臺北、臺中兩所師範學校學生併入,專門培育臺籍公學校教師。同時也將原本第四附屬學校的中學部併入,國語學校因而有了自己的中學部,並於日後成為臺北州立臺北第一中學校

不諭是師範部或是語學部 ,臺語語文的教學都在課桯中佔有相當的份量。最初師範部每週34節課,土語課佔了10節。加上每週2節的漢文課,實際上就是以臺語來朗誦中國古文,所以課程相當於每週有12節課是在研究臺語。

1918年國語學校改名為臺北師範學校,1920年3月臺北師範學校設預科及本科,並改稱為臺灣總督府臺北師範學校。預科由小學考入,修業4年,本科係由預科畢業後直升,修業2年。設「教員養成講習班」,修業六個月至一年不等,畢業後以代用教師任教。1927年,當局修正各級學校官制,將臺北師範學校分割為臺北第一師範學校臺北第二師範學校;臺北第一師範學校(小學校師範部,後為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校舍使用南門校舍,臺北第二師範學校(公學校師範部)校舍使用新建之芳蘭校舍。1940年,臺北第二師範學校設「女子講科」,並廢止高等女學校師範科,將師資培育業務完全導入師範教育系統。1943年,臺北第一及第二師範學校再度合併,但仍保留兩校區;其中,南門校區專收預科及女子部,芳蘭校區專收本科生。

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兩校區分別獨立,南門校區改為臺灣省立臺北女子師範學校,芳蘭校區改為臺灣省立臺北師範學校,日後兩校分別演變為臺北市立大學博愛校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校

學校(或稱學院) 是一種為教師學生提供教學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部分國家設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學校接受教育。這些學校的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育。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通常會就讀中學。最後,提供高等教育的學校可成為「大學」或「專科學校」。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學校接受教育。幼兒園幼稚園年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業學校、專科學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1]

學校也可分為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學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教育,如基督教學校伊斯蘭學校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事學校商學院,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學校線上學校等,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歷史

位於英國東南部的坎特伯雷,建立於公元597年的國王學校,可能是現存最古老的學校之一.[2];而中國最早的學校,據估計是在周朝。清朝後逐漸出現太學之類官方辦的學校。

學校教育的目的

學校教育的目的隨著時代和政治文化的不同而有差異。

中國歷史上的周朝,學校辟雍統治階級培養下一代品格禮樂軍事技巧的場所。

但如果學校實行填鴨式教育制度,只會令學生無法吸收知識,違背學校令學生學習不同知識的理念。

常見的分級

歐洲的一些地區,高級中學英語:Gymnasium)是中學的一種,入學的學生一般成績較突出。在德國,十三年級之後(一些地區是十二年級),將完成高級中學學習並參加德國大學入學考試(Abitur)(在奧地利瑞士稱為Matura考試)。

英國,學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階段前的教育機構,大致上可以被分為小學(有時進一步區分為幼稚園和小學)和中學。而這些學校是由女王教育檢查員(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這個機構來管理的。

北美,學校是指所有級別的教育機構,包含以下所有機構:幼稚園、小學、中學(即初級中學,英文稱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據招生的學生年齡及地區而定)、高中學院大學研究生院。在美國,從幼稚園到高中的所有學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來監督的。許多早期的美國公立學校都是單間學校,一位老師在一間教室裡面教7個年級的學生。20世紀20年代起,單間學校被整理為多教室的學校,越來越多學校提供了校車運送學生。

常見的分類

英國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不一定是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系統的一部份。學校可以專精於某一個領域,例如:經濟學院(如倫敦經濟學院)、舞蹈學校或記者學校。也可能基於某類學生而設立,如特殊學校、聾啞人士學校等。

批評與替代

在整個20世紀,傳統的學校受到廣泛的批評。法國社會學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別:對品味評價的社會批判》中說明了學校階級結構再製機制。

學校(尤其是威權體制教育的學校)被指責對孩子的學習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勵作用,這主要是因為它使孩子產生恐懼。一些人更喜歡學生有充份自由的民主學校或其他另類教育,其他人喜歡在家自學,或參與非學校教育機構,而不去上學。

動物學校

動物學校是訓練動物的機構,有些學校訓練一般的生活常規,有些則教導專業的導盲技術。

現代學校

在現代,學校仍然是傳授知識及技能的重要場所,但因為社會價值觀的改變,使部分的學生為了文憑而打混摸魚。加上部分教師認為只需把他所瞭解的知識傳授給學生就足夠,而忽略教導倫理道德,及正確的價值觀給學生。

校園設施

參見

參考文獻

  1. Leseferdighet og skolevesen 1740–1830 (PDF). Open Digital Archive. [15 Ma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4-14). 
  2. History of the School [校史]. 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201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7)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