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缠足[1]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指女性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以为美观。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起源
研究指出,缠足约起源于北宋。唐德刚:《书缘与人缘》(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更早期的记载,大多很难断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描写足部的装饰,还是真的有实行缠脚。南宋周密传说窅娘是缠足的始作俑者。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缠足记载。缠足最初流行于妓女之间,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苏轼曾写《菩萨蛮 咏足》一词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发展
到了宋徽宗宣和年间(1119-1125年)(北宋后期)缠足风俗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
记载北宋后期、南宋前期的礼仪、风俗、政事、艺文的《枫窗小牍》记载宣和以后汴京闺阁“花靴弓履”,更重要的是这是出现了专门的缠足鞋—— “错到底”并在社会上了流传开来。进入南宋,缠足风俗得到发展。从图绘上看,南宋时代妇女穿弓鞋的就较多。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搜山图》和《杂居人物图》中妇女的脚都很纤小。考古中,南宋妇女缠足鞋也有发现。福建福州南宋墓出土的六双女鞋,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夷坚乙志》“三王夫人斋僧”条云“我以平生洗头洗足分外用水,及缠帛履袜之累,阴府积秽水五大瓮,令日饮之。”南宋妇女缠足已经比较多了。到了南宋末年,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
把北宋统治者赶出中、占据半壁江山的金朝,是由女真人建立的。起初女真人在同宋朝作战时就以获得缠足女子为乐。《烬馀录》记载“金兀术略(掠)苏……妇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未裹足与已生产者,尽戮无遗”,唯独留下年轻未育的缠足女子。
元代,蒙古贵族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
社会文化背景
缠足尤其是折骨缠的产生,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 审美: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三寸金莲一词代表赞美女性脚美的名词。而四寸之内被称为“银莲”,大于四寸者则称为“铁莲”,可见崇尚小脚的程度。关于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方绚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又有“香莲四忌”说,“行忌翘趾,立忌企踵,坐忌荡裙,卧忌颤足”。辜鸿铭对小脚有嗜癖,酷嗜嗅女人小脚。
女性平时绝不裸足,对男性而言可窥见其私密之处,亦有类似恋足兴趣。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发表,裹脚的最高目的就为了满足性欲。由于小脚“香艳欲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玩弄方法达48种之多,包括:闻、吸、舔、咬、搔、捏及推等。在中国古代,脚为女人除了阴部及乳房外,性感带第三性器官。
反对及结束
中国很早就有不同于世俗赞扬缠足的有识之士提出不同见解,但成效不大。宋代车若水在其《脚气集》里对此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
余英时在其文《民主、人权与儒家文化》中指出,“正如狄百瑞说的那样:‘缠足经常被当作显示儒学残忍、扭曲、男权至上的罪恶习标志。’但实际上正如他清楚地阐明,这种侵犯女人权的极端形式与儒学、佛教均毫无关系。”理学的创立者程颐的所有后代,直到元代都忠实沿袭不缠足的家族传统。
满洲人没有接受汉人的缠足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