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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1047年2月14日-1126年8月11日),元長北宋興化仙遊(今属福建)人。北宋時期書法家,先后四次任宰相,掌权共达十七年之久。蔡京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贪官之一,穷奢無能、貪腐保守,直接导致北宋王朝的衰败。

生平

熙寧三年進士及第,调钱塘尉,舒州推官,累遷起居郎(階官,從六品上)。早年任地方官,後任中書舍人(階官,正五品上)[1]

元祐元年,改龍圖閣待制(職,從四品),知開封府事(差遣)。司馬光盡廢王安石新法,大臣皆言不可;唯蔡京於五日內在開封府改募役為差役,受到司馬光的稱讚[2]

紹聖元年任戶部尚書(職事官,從二品),又助章惇重行新法。

宋徽宗時被彈劾奪職,罷為端明殿(職,正三品)、龍圖閣兩學士,知太原府事,皇太后命帝留京畢史事。逾數月,諫官陳瓘論其交通近侍,瓘坐斥,京亦出知江寧府事,頗怏怏,遷延不之官。禦史陳次升、龔夬、陳師錫交論其惡,奪職,提舉洞霄宮(祠祿官),閑居杭州。後勾結童貫,重新被起用,擢右正言(職事官,從七品),知定州事。

崇甯元年,徙大名府,並排擠掉韓忠彥,複用為翰林學士承旨(職事官,正三品),后拜尚書左丞(職事官,正二品),二年正月,進尚書右僕射(宰相,正一品),二年正月,進尚書左僕射(宰相,正一品),累轉司空(加官,三公,正一品),封嘉國公(爵,國公,從一品),五年,進司空、開府儀同三司(文階,第一階,從一品)、安遠軍節度使(階官,從二品),改封魏國公,大觀元年,複拜左僕射。以南丹納土,躐拜太尉(加官,三公,正一品),受八寶,拜太師(加官,三師,正一品)。為相期間大興花石綱,設“西城括田所”,蔡京改革茶法,在荆湖、江、淮、两浙、福建等七路实行复榷制,崇宁元年(1102年)确立了以引榷茶的茶引法

崇寧二年(1103年),鑄當十大錢以及“当二”、“当五”夹锡钱[3][4]。接著,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创行盐引法,以官袋装盐,並限定斤重。盡改鹽法茶法[5]

创“丰亨豫大”之说,工役繁重,當時民怨沸騰。太學陳東上書,稱蔡京、童貫等人為“六賊”,蔡京更為六賊之首。宣和六年(1124年),蔡京被迫致仕,其长子领枢密院蔡攸与童贯奉命前去索要谢表,蔡京说“因为主上深恩未报,我不忍心辞职,这种心情二公是可以理解的”,竟然将自己的儿子蔡攸称为“公”,为人所笑。1126年宋欽宗即位後,蔡京被貶嶺南(今廣東),罷為崇信、慶遠軍節度副使(階官,從八品),途中餓死[6]於潭州(今湖南長沙)城南五里东明寺,遂草殡于观音殿[7]。1168年,蔡京後裔把其骸骨遷回仙遊楓亭故里今莆田仙遊縣楓亭鎮溪南村安葬。

蔡京生于庆历丁亥年壬寅月壬辰日辛亥时(庆历七年正月十七日晚上21点到23点间),其生日,天下郡国皆有贡献,号“生辰纲”。蔡京祖某、父准及京,皆以七月二十一卒,三世同忌日。蔡京死后四十二年迁葬,皮肉消化已尽,独心胸上隐起一“”字,高二分许,如镌刻所就。

宋徽宗崇寧三年,蔡京建議宋徽宗設置漏澤園以官地收葬無主及窮乏骸骨。

書法

蔡京工書法,初与弟弟蔡卞蔡襄书法,中进士官授钱塘县尉时因神宗喜爱徐浩书法,当时士大夫纷纷学之,蔡京也与被贬在钱塘的苏轼一同学习徐浩书法,後學沈傳師歐陽詢,“字勢豪健,痛快沉著。迨紹聖間,天下號能書,無出公之右者。”[8],后又学二王(王羲之父子),最终自成一家,为海内所宗。北宋有「、蔡」四大書法家,有少數人認為「蔡」原指蔡京,後世以其“人品奸惡”,遂改為蔡襄[9]

評價

宋史》将蔡京列入《奸臣传》,大加贬斥。但是不少人替他寫過翻案文章。蔡京死后,其门人吕川卞老(吕辨)醵钱以葬,曾为蔡京寫墓志,有“天宝之末,姚、宋何罪”之句,指後人不會將唐玄宗末年發生的安史之亂責任歸咎於唐玄宗初年的賢相姚崇宋璟呂川卞認為金兵入侵亦不能全归罪于蔡京。南宋人叶适说:“宋财赋之入比唐增倍,熙丰以后又增数倍,‘而蔡京变钞法,以后比熙宁又再倍矣。’”[10]明代初年設立盐法,“置局设官,令商人贩鬻”。都是蔡京盐法的延伸。王夫之亦稱:“方腊之反,殴之者朱动花石之扰,非新法迫之也。”

在民間對蔡京的印象相當惡劣,曾流传这样的歌谣:“打破筒(童貫) ,泼了菜(蔡京) ,便是人间好世界。”

家族

蔡卞。是王安石女婿,官至枢密使,擢尚书左丞,封为少保。

蔡京有八个儿子,有六个儿子五个孙子均是学士。

子女
  • 長子,蔡攸(1077年—1126年),字居安,曾任宋朝领枢密院事,后与蔡京不睦。靖康元年(1126)赐死。
  • 次子,蔡鯈(音tiáo),早卒。
  • 三子,蔡翛(音xiāo),曾任宋朝礼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靖康元年(1126)赐死。
  • 四子,蔡絛(音tāo),字约之,官至徽猷阁待制,后流放白州
  • 五子,蔡鞗(音tiáo),娶宋徽宗的女儿茂德帝姬赵福金为妻,成为驸马,官宣和殿待制,靖康元年被掳至金国,茂德帝姬改嫁完颜宗望
  • 七子,蔡脩,靖康元年与父在潭州崇教寺暴病而亡。
孫子女
  • 长孙,蔡行,官至保和殿大学士。
  • 蔡衎(音kàn)、蔡術、蔡徵、蔡衕(音tòng)等皆为学士。

参考文献

  1. 《重刊兴化府志·蔡京传》记载,蔡京“调钱塘尉,舒州推官,累迁起居郎。使辽还,拜中书舍人。时弟卞已为舍人,故事入官以先后为序,卞乞斑京下,兄弟同掌书命,朝廷荣之”。
  2. 弘治《重刊兴化府志·蔡京传》说:司马光執政後,复差役法,为期五曰,“京独如约,悉改畿县差役,无一违者。诣政事堂,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已而,台谏言京挟邪坏法。出知成德军…”
  3. 《宋史·食货志下二·钱币》记:崇宁二年(1103),“五月始令陕西及江、池、饶、建州,以岁所铸小平钱增料改铸当五大铜钱,以‘圣宋通宝’为文。继而并令舒、睦、衡、鄂钱监用陕西式铸折十钱。”
  4. 這些制度隨蔡京的起廢,時罷時復,因此被稱為制度紊亂也不為過。陈均《九朝编年纲目备要》载:崇宁二年五月,宋廷“令江、池、饶、建、舒、睦、衡、鄂八州将每年上供小平钱减万数增例铸当五大铜钱,其背铸“当五”二字。”《宋史·食货志下二·钱币》记:“蔡京复得政,条奏广、惠、康、贺、衡、鹗,舒州昨铸夹锡钱精善,请后铸如故。广西、湖北、淮东如之。且令诸路以铜钱监复改铸夹锡,遂以政和钱式颁焉。”
  5. 宋会要》食货二五之二四称:“崇宁初,罢官,卖盐以利天下……行之二十余年,客人有倍称之息,小民无抑配之害。至于亿万之利。”“异时一日所收不过二万缗则已,诧其太多,今日之纳乃常及四五万贯。”
  6. 南宋著名史家徐梦辛的《三朝北盟会编》巻四十九:“蔡京于德安府被南迁之命,七月甲申到潭州。据随行干当人魏觌状:蔡京鄂州扶疾前来潭州,沿路大暑,愈觉羸困,昏卧不省,粥食不进,乞差医职前来看治。州差医助教谭从义、易缓看医。是日,管押官修武郎监德安府税赵康转申:蔡京於此日为患身故。州差保义郎城东巡检王从礼、迪功郎长沙县权县事董陟前去审实,得在崇教寺因患身故。州司於崇教寺之侧拘葬。”
  7. 王明清《挥尘后录》记载:“初,元长之窜也,道中市食饮之物,皆不肯售,至于辱骂,无所不至,遂穷饿而死”。
  8. 《鐵圍山叢談》
  9. 王芝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跋蔡襄《洮河石砚铭》墨迹中说:“右为蔡君谟所书《洮河石砚铭》,笔力疏纵,自为一体,当时位置为四家。窃尝评之,东坡灏流转神色最壮,涪翁瘦硬通神,襄阳纵横变化,然皆需以放笔为佳。若君谟作,以视拘牵绳尺者,虽亦自纵,而以视三家,则中正不倚矣。”《水浒传》第三十九回说:“吴用已思量心里了。如今天下盛行四家字体,是苏东坡、黄鲁直、米元章、蔡京四家字体。苏、黄、米、蔡,宋朝‘四绝’。”王绂在《书画传习录》卷三中说:“世称宋人书,则举苏、黄、米、蔡,蔡者谓蔡京也,后世恶其为人,乃斥去之,而进端明书焉。端明(蔡襄)在苏、黄前,不应元章(米芾)之后,其为京无疑矣。”
  10. 《水心集》卷4《财总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