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歐盟關係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目前,烏克蘭和歐洲聯盟的關係之法律框架為《烏克蘭-歐盟聯合協議》,烏克蘭還是歐盟歐洲睦鄰政策和東部夥伴關係[1] 的重要夥伴國。其中,歐洲睦鄰政策自2004年開始實行,由歐盟與非入盟候選國的鄰國簽署,歐盟會與加入這一政策框架的國家建立更密切的經濟聯繫,向其提供援助,並與之進行政治對話。烏克蘭和歐盟關於聯繫國協定|European Union Association Agreement(Association Agreement)的談判自2008年開始,雙方分別在2014年3月和6月簽署了這一協定的政治部份和經濟部份,同年9月歐洲議會與烏克蘭國會批淮通過,2017年9月1日起生效。其中的烏克蘭與歐盟的自由貿易區協定(Deep and Comprehensive Free Trade Area, DCFTA)於2016年1月1日起生效,此協定是烏克蘭加入歐盟的第一步。自1997年起,烏克蘭和歐盟幾乎每年都舉辦一屆峰會,最近的一屆是在2018年7月9日在布魯塞爾舉辦。
歐洲睦鄰政策
自2001年起波蘭等國便建議歐盟給予烏克蘭、摩爾多瓦和白俄羅斯三個東部鄰國入盟的前景。2002年1月,時任英國外交部長斯特勞斯最早向時任歐盟輪值主席國西班牙的外長約瑟夫·皮克(Josep Piqué i Camps)提議給白俄羅斯、摩爾多瓦、烏克蘭三國一種「特殊的鄰國地位」以激勵其進行整治和經濟改革。這一提議得到德國等一些歐盟國家和准成員國的支持,然而,烏克蘭的反應並不積極,庫奇馬總統對這種地位沒有提供入盟前景而感到失望。。這時歐盟開始醞釀歐洲睦鄰政策(ENP),直至2004年5月歐盟委員會正式發布《ENP戰略文件》,標誌着歐洲睦鄰政策正式形成。歐盟認為烏克蘭是歐洲睦鄰政策的重要夥伴國。歐洲睦鄰政策不向參加國提供入盟的前景,僅在政治、經濟等方面與參與國提升關係,不過歐盟委員會主席曾表示「我們需要準備好提供超過夥伴關係但少於成員資格,但不排除後者」,學者認為歐洲睦鄰政策因而顯得模稜兩可。2002年10月歐盟公布了2004年第五次東擴的名單,使得烏克蘭在歐盟第五次東擴後成為其鄰國。
早期關係(1991年-2004年)
1991年8月24日烏克蘭宣布獨立之後,12月便得到了歐盟的承認。12月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呼籲烏克蘭與之繼續開放而建設性的對話。1992年9月14日時任歐盟委員會主席雅克·德洛爾與時任第一任烏克蘭總統列昂尼德·克拉夫丘克在布魯塞爾會面,克拉夫丘克表示了歐盟委員會對其進行援助的感謝,雙方同意更進一步發展關係,這是兩國高層首次會面。
學者認為,第一任烏克蘭總統克拉夫丘克對外政策的重點是歐洲,其外交目標就是融入歐洲,不過,1993年當選的第二任烏克蘭總統列昂尼德·庫奇馬希望轉變「一邊倒」的政策,實行「多頭外交」,在俄羅斯和歐洲聯盟兩大勢力之間尋求平衡,然而由於冷戰後歐洲勢力相對俄羅斯較強,學者認為烏克蘭的外交政策更偏向歐盟,庫奇馬也的確於同年4月在歐洲委員會大會上宣布烏克蘭的戰略目標是融入歐洲的結構之中,首先即成為歐盟的正式成員,更於1999年連任總統的就職典禮上再次表示烏克蘭的戰略目標是加入歐盟,不過到2000年庫奇馬表示烏克蘭外交的三個優先方向是歐盟、俄羅斯和美國,三個方向「既都給予足夠重視,又相互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