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信访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淄博市信访局是淄博市政府部门[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处理人民群众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承办党中央、国务院及其他中央机关、省委、省政府及其他省直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对紧急重大的信访问题和跨区县、跨部门的信访问题,进行查办或协调处理。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转办、立案交办和督促检查来信来访问题并审查处理结果;对上级机关交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信访事项,搞好处理结果的反馈。
(六)综合分析、调查研究人民来信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七)指导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培训信访干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协调有关部门接收、管理、教育、遣送收容的上访人员,维护上访秩序。
(九)做好信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提高信访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2]。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承办文电、文印、会务、保密、机要通讯工作;负责文书、案、信息、资料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人事、劳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综合科
检查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规定的情况;调查研究全市信访工作,综合信访信息及反映的政策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负责全市信访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起草重要文件,编发《信访简报》。
接访科
负责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群众的接待处理;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有关区县和市直部门交办上访案件,并负责检查、协调、裁决;承担省、市交办的上访老户的稳定工作;对省信访局遣送移交给我市的上访人员,负责接收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监控、教育、稳定工作;综合反映来访情况。
办信科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承办上级转办的信件;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县、市直有关部门交办来信案件,并负责催办、检查、调、裁决;综合反映来信情况。
查办科
负责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导同志批示的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办工作,牵头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的来信来访案件,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接访二科
具体负责接待到市委上访的群众,并对有关信访问题进行处理。
联络科
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有关会务和文电,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有关信息,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与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负责全市基层联络员队伍建设工作。
视频
淄博市信访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淄博市召开全市信访系统 “责任担当”集中教育活动推进会 ,搜狐,2020-09-07
- ↑ 淄博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淄博市机构编制网,2019-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