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信访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海南省信访局(简称省信访局)是主管全省信访工作的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1],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为副厅级。
主要职责
省信访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信访工作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调查、收集社情民意,研究提出服务保障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信访工作方面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收集重要信访信息,调查并参与协调群众来访反映的重要情况。
(三)负责办理群众给省委、省政府的来信,调查并参与协调来信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负责处理网络信访,调查并参与协调网络信访反映的重要情况,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五)组织指导领导干部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负责应由本级政府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的办理,指导全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业务工作;负责特殊疑难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联系信访督查专员工作。
(六)负责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数据库建设及运行维护;协调、指导全省信访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七)办理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
(八)向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转交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落实,监督检查涉及群众利益政策的贯彻落实。
(九)负责组织协调本省日常驻京信访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期间的省外信访工作。
(十一)负责“三跨三分离”信访[2]工作。
(十二)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报送信访信息,负责信访工作新闻发布,提出重要决策、重大项目信访评估意见,对涉及民生的重大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协调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组织开展全省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十三)指导、考核各市县各部门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十四)指导全省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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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海南省概况 ,中国网,2009-12-14
- ↑ 什么是“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 ,深圳市信访局,20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