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统计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洛阳市统计局是洛阳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洛阳市内所有人口[1]、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以及所有国家规定需统计的数据。
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地方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指向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规定部门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国名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级、人口、劳动力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县(市、区)、市政府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2];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审批市级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
(九)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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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洛阳人口普查最新消息 ,本地宝,2020-03-11
- ↑ 洛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搜狐,2019-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