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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图书馆创建于1921年3月,2006年新馆,坐落于有“城市客厅”美誉的时代广场内,占地14.415亩,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于2018年4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1]。现有馆藏文献总量约150万册(件),其中纸质书刊约92万册(件)、电子图书55.4万册、古籍藏书3.1413万册、地方文献约3万册(件)。拥有阅览座位2065个,配置各类自助服务设备,无线网络全覆盖。每周开放64小时,夜间开放,并辅以24小时自助图书阅览室,年均接待读者达100万人次以上。

基本介绍

汕头市图书馆创建于1921年3月,后经数次更名及搬迁;2006年12月16日,新馆落成开馆,投资总额12580万元,坐落于有“城市客厅”美誉的时代广场内,占地14.415亩,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

馆内设有总服务台(办证处)、中文图书借阅室、少年儿童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潮汕地方文献阅览室、民俗阅览室、线装古籍阅览室、工具书阅览室、外文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视障[2]人阅览室等多个服务窗口,配有550平方米的展览厅、260座的报告厅以及低幼服务区、多媒体体验区、多功能厅、共享工程影视展播室、自习室、培训教室等,拥有阅览座位2065个,配置各类自助服务设备,无线网络全覆盖。每周开放64小时,夜间开放,并辅以24小时自助图书阅览室,年均接待读者达100万人次以上。

汕头市图书馆于2011年12月起实行免费开放,2015年6月开始实行二代身份证免押金注册读者,2016年8月完成汕头市公共图书馆“一证通”项目建设,实现全市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统一业务规范、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和图书通借通还,多年来获得国家一级图书馆、汕头市文明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是一座集阅读、研究、活动、休闲于一体的文化场所,现已成为市民读者的知识海洋和汕头的文化窗口。

馆藏实力

现有馆藏文献总量约155万册(件),其中纸质书刊约93万册(件)、电子图书55.4万册、古籍藏书3.1413万册、地方文献约3万册(件)。

办证须知

读者证办理

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馆免押金注册,开通借阅功能,注册后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未满16周岁、未领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凭未成年人有效证件原件(如户口簿、社保卡)和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港、澳、台或非中国籍居民,凭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如护照等)办理。

读者证类型

读者证按类型分为成人读者证和少儿读者证,可免费借阅普通图书3册。读者证实行积分管理制度。

读者证按形式分为身份证读者证、条码卡读者证和微信分配的二维码读者证。

读者证号及密码

读者证证号分两种:①身份证读者证:读者证号是身份证号;②条码卡读者证:读者证号是条码号前13位,如条码号为05000000027594,则该读者证号为0500000002759。

读者证的初始密码均为读者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若身份证号码尾号为Ⅹ,则用大写字母X代替。

读者证有效期

少儿读者(未满16周岁)持有的条码卡读者证有效期至该读者年满16周岁,年满16周岁后,少儿读者须重新办理身份证读者证。身份证读者证永久有效。

挂失

读者遗失读者证,可到馆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如读者证找回,可持证到馆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补证

持身份证开通文献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身份证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条码卡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须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到馆办理补证手续。

借阅须知

图书查找

本馆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组织排架。每一册书在书架中都有特定的编号,即索书号(例《水浒传》,其索书号为I242.4/0810)。读者可通过馆内的检索机、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微信平台和移动图书馆查询馆藏图书的索书号。获取索书号后,就可以到相应书库的书架上找到自己所需的图书。

图书借还

读者可在图书所属借阅室的服务台或自助借还设备办理图书借还手续。借书时,读者需使用读者证办理借书手续。

图书借期及续借

图书借期为3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0天。每借阅一册积2分,每天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20),续借图书不积分。

读者请在图书到期归还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方式如下:

(1)到馆续借:到图书所属借阅室的服务台办理图书续借手续;

(2)电话续借:0754-88943016(中文图书借阅室)、0754-88943019(少儿借阅室);

(3)网上续借:①登录“我的图书馆” ②点击“图书续借”查看已借图书详细信息 ③点击功能按钮“续借”,即可完成续借手续;

(4)微信续借:①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 ②绑定读者证③进行图书续借;

(5) 移动图书馆续借:①登录“移动图书馆” ②通过“借阅信息”功能检索到图书的书目记录,查看已借图书详细信息 ③点击功能按钮“续借”即可完成续借手续。

以下情况续借服务不能进行:

您有欠款或其他过期图书;您的图书已续借过一次;您的图书已过期;您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您的读者证在冻结期内。

图书预约

如读者所需图书已借出,可通过以下方式预约:

(1)到馆预约:到图书所属借阅室的服务台办理图书预约手续;

(2)网上预约:①登录“我的图书馆” ②通过“检索”功能检索到图书的书目记录,查看图书详细信息 ③文献所属馆选择“汕头市图书馆”④ 点击功能按钮“预约该书”,即可完成预约手续;

(3)微信预约:①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②绑定读者证③进行图书预约;

(4)移动图书馆预约:①登录“移动图书馆” ②通过“馆藏查询”功能检索到图书的书目记录,查看图书详细信息 ③点击功能按钮“读者预约”→ “执行预约”,即可完成预约手续。

注意:预约图书自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即日起7天内未及时到馆外借的,扣除2分。

读者证号及密码

读者证证号分两种,①身份证读者证:读者证号是身份证号;②条码卡读者证:读者证号是条码号前13位,如条码号为05000000027594,则该读者证号为0500000002759。

读者证的初始密码均为读者本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

图书赔偿

(1)文献污损:文献归还时,工作人员将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一般污损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每册赔偿5元并扣除20分。严重污损包括涂划、圈批点、折叠、剪裁、描拓、撕画等,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而定赔偿金额,大为单册3倍,或自购相同版次的文献归还并承担每册20元的加工工本费,两种方法均需扣除30分。条形码污损或丢失,每张赔偿5元。图书芯片遭人为故意损坏,每张赔偿10元并扣除20分。

(2)文献遗失:读者遗失文献,应以完全相同版本的文献抵赔,另付20元加工费,如无法以书抵赔,则按以下标准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的3倍金额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则按单册文献价格的5倍金额赔偿;两种方法均需扣除30分。

图书逾期

实行图书过期扣除积分制度的目的是为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读者所借图书逾期不还,图书馆通过登记时的联系方式进行催还。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扣除1分,每天扣除积分不设上限,当积分扣除到0时,读者证自动冻结。若逾期一年仍不归还所借文献,图书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图书到期提示

我馆提供借出图书到期微信提示服务。读者只需关注我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读者证,即可自动接收本人三天后过期书目的提示信息。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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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