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社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母系社會又稱母系制度、母系氏族制社會。氏族社會的早、中期為母系氏族,即建立在母系血緣關係上的社會組織,是按母系計算世系血統和繼承財產的氏族制度,是氏族社會的第一階段。
早期母系氏族就有自己的語言、名稱。同一氏族有共同的血緣,崇拜共同的先始。氏族成員生前共同生活,死後葬於共同的氏族墓地。隨着原始農業及家畜飼養的出現,作為其發明者的婦女在生產和經濟生活中、在社會上受到尊敬,取得主導地位和支配地位。
特徵
繼承權
母系氏族社會,生產資料歸集體所有,集體勞動,共同使用勞動產品。無論是陶瓷,還是倉庫,這都是公共的,氏族成員死後,隨葬品也差別不大。財產由集體繼承,如永寧納西族[1],祖母死後,氏族的財產如故,仍是母系氏族的財務,實際上是其子女集體繼承。到於她個人的衣物和裝飾品,有些用於隨葬,有些歸其女兒使用;舅舅的衣飾由外甥繼承,女男在財務上是平等的,都有繼承權。
但是,男子的財產不能,也不可能傳給他的子女,因為後者是外氏族的成員。繼承制有兩個特點:一是集體性,由於財產為氏族所有,也由氏族集體繼承,任何人都無權私自支配或者單獨繼承。二是按母系傳遞,即由祖母傳給母系,母系傳給女兒,氏族的男性成員的子女無繼承權。
氏族制度
氏族是一個社會細胞,她們生產在一起,也居住在一起。其房屋雖與經濟類型、定居程度、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有關,形式多種多樣,但都適合氏族的共同需要,而且有足夠數量的房間供婚齡婦女接待外氏族的男配偶使用。同氏族的人按性別分開居住。不僅一個氏族的人,生前住在一起,死後也不分離,成員實行合葬,所以在當時流行氏族公共墓地,而且多合葬墓,實行同性合葬,這是共同居住在葬俗上的反映。
社會管理
由於女性在社會生產中居於主導地位,世系按母系血緣計算[2],就決定了母系氏族以年長的婦女為氏族長。她是由全體氏族成員選舉的,如果不稱職,全體成員有權罷免。氏族長負責領導生產,管理生活和對外聯絡。當氏族分裂為母系親族時,又出現了親族長。氏族長雖然管理一切,但沒有特權,也不能包辦代替,充分尊重其他氏族成員的意見,遇到重大事件,如吸收養女,進行血緣復仇、決定生產計劃,她要召開有關會議來決定。風俗習慣是調解氏族關係的準則。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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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母系社會主導,納西族支系摩梭人 ,搜狐,2016-07-30
- ↑ 母系氏族公社,360個人圖書館,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