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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丙令(1917年-),山东省平度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生平
早年入读志孚中学。1935年4月18日,烟台发生警察枪杀女学生的“徐明娥事件”[1],吕其恩、李丙令等组织了游行示威、罢课集会,要求严惩凶手,事后李丙令、吕其恩等7名学生被学校在当年暑假勒令退学。。1936年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参加天福山起义。抗日战争时期,任山车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中队政治指导员,大队政治委员,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五支队营政治委员,第六十三团政治委员。1938年12月,八路军山东纵队成立第十九旅,是第五支队所属三个主力旅之一(其他两个为21旅、25旅),他担任政治部主任(旅长高嵩、政治委员宋竹庭、参谋长王瀛州)。之后他改任第五旅十五团政治委员,胶东军区第十三团政治委员。第二次国共内战,任山东军区第六师政治委员。1945年8月他奉命率领山东第六师经渤海进入东北。抵达东北后,担任辽东军区第4纵队第11师政委,负责创建辽东根据地,之后率部参加本溪战役、鞍海战役。1946年10月,新开岭战役中,他率领第11师负责诱敌、围堵和聚歼,促使东北民主联军成功全歼国军第25师,并活捉师长李正谊。
1946年12月后,随着杜聿明进行南攻北守的战略,对临江地区进行进攻,东北民主联军位于南满的部队遭受压力。为此中共中央紧急调陈云和萧劲光分别担任辽东军区政委和司令员,第四纵队转为外线出击,李丙令同师长蔡正国率领11师深入国军阵地,迫使杜聿明从临江方面抽调新六军回援。虽然孤军奋战导致第11师战斗减员严重,但帮助临江正面战场的共军获得四保临江作战成功。1947年5月,东北解放军发动夏季攻势,李丙令、蔡正国率领11师连攻通化、安东、凤城、本溪、抚顺等地,将整个辽东解放区打通。1948年2月6日,第11师成功攻坚辽阳,并随后与其他部队攻克鞍山。1948年5月,李丙令和蔡正国同时调任第四纵队第10师政委和师长。同年10月率部参加塔山战役,负责坚守东翼桥头堡阵地。经过苦战,阻击国军未能形成对锦州的围攻,并奠定整个辽沈战役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一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1953年3月—1957年9月,任第四十一军政治委员[2]。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57年9月至1959年6月,担任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之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部副主任、教育长、政治部主任、训练部部长,军政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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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李丙令:烟台走出的共和国将军 曾参加天福山起义,凤凰网, 2014-2-11
- ↑ 追忆志愿军烈士:蔡正国军长歼灭英军二十七旅【转】,豆瓣, 201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