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職責調整
(一)行政審批事項。
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調整的落實工作,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二)加強的職責。
1.強化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的綜合協調職責,推進旅遊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
2.強化旅遊綜合改革職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旅遊綜合改革方案,促進旅遊休閒、旅遊消費。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旅遊方面的規範性文件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旅遊產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旅遊與相關領域的融合發展,指導培育旅遊新產品開發和推廣;負責全市旅遊業發展的綜合協調,統籌推進旅遊綜合改革。
(三)組織開展旅遊資源的普查和相關保護工作,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和旅遊環境改善等方面的規劃立項和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遊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旅遊形象整體宣傳推廣和大型旅遊促銷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旅遊景區、鄉村旅遊和其他旅遊線路的開發和推廣。
(四)負責對全市旅遊經營單位實施行業指導管理,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負責國家、省頒布實施的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在我市的實施。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審核我市經營國內旅行社業務的旅行社的設立,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與服務行為,受理旅遊質量投訴,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評定製度以及指導職業培訓工作。
(五)推進旅遊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全市旅遊服務公共平台,建立完善新余旅遊網、新余旅遊微信公眾平台建設。
(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督辦信息、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綜治、維穩等工作;負責旅遊年鑑、史志的編撰;協調督辦局黨組、局領導決定的事項;負責後勤保障、接待等日常工作的運轉、協調、服務。
(二)監督管理科。
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承擔國家、省及地方旅遊標準在旅遊住宿、旅行社、車船等旅遊企業的宣傳實施;承擔旅遊行業[2]價格協調、安全協調和假日旅遊等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行社設立的審核工作;負責旅遊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職業資格和等級考試、考評、發證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考核工作;指導旅遊協會工作。
(三)市場促進科(信息科)。
研究制定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市場開發戰略;承擔旅遊市場的開發;承擔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承擔旅遊市場的營銷和推廣;指導旅遊商品和旅遊文藝的開發和創作工作;負責旅遊外事聯絡。
負責智慧旅遊項目建設,負責新余旅遊網的開發和管理,負責新余旅遊微信公眾平台的開發建設與維護管理,推進新余旅遊微門戶建設;指導、組織、協調旅遊行業信息化的宣傳與普及,推進全市旅遊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全市旅遊公共服務平台;指導旅遊諮詢服務工作。
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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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智慧旅遊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徑有哪些?,搜狐,2021-06-01
- ↑ 旅遊行業發展歷程與趨勢 ,搜狐,2022-05-06